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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斤包装大米普遍少1斤 以次充好成行业潜规则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5日 16:3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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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包装大米市场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现象陆续被媒体曝光,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大米作为主要粮食商品,消费需求非常大,于是有些不法厂家、经营者在巨大的需求量中看到了“商机”,为了获得非法利益,通过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手段来实现“隐性涨价”。这类违法销售行为逐渐成为行业内“潜规则”。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清远包装米市场同样存在此类现象。

  分装、二次包装造成“缺斤短两”

  近日,佛冈县工商局接到市民投诉,称在佛冈县石角镇康乐街一家粮油店购买的包装米实际重量比包装标示重量少了2斤多。该市民到粮油店理论遭到店主的否认,便向当地工商所投诉。

  工商部门接到市民投诉后对该店突击检查,发现该店工作人员正在仓库内对中央储备粮广州花都直属库生产的“丝苗米”包装大米进行二次包装销售。经过检查确认,该店二次包装后的包装米每包净重量比包装袋上标注净重少了2斤左右。执法人员当场扣查了该店违法二次包装的大米,随后依法对该店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和责令改正。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有些不法厂家、经营者为了获得非法利益,会通过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手段来实现“隐性涨价”,这已经逐渐成为行业内的“潜规则”。为了使大米销售的利润空间更大,有些不法大米销售者将进货回来的大包装大米私自拆封,再分装成小袋包装并贴上重量标识,但分装后的小袋实际重量往往比标注的要少。有的则是直接从原包装袋中分出几斤大米,减少原袋中的重量后进行二次包装,分出来的大米再另外包装出售,以达到牟取不法利益的目的。

  减少净重实现隐性涨价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工商部门曾会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区内部分销售包装大米的经营户进行定量包装计量检查。通过现场抽样称重测量,执法人员发现包装大米缺斤短两问题严重,如25千克包装大米普遍缺少0.5—1.98千克,误差范围为2-8%,大大超过国家规定的定量包装粮食标重和实重±1%的误差标准。

  记者同时发现,有些包装大米从产品出厂时就缺斤短两。在采访中,有商户坦言,从生产厂家拿货环节开始,包装大米缺斤短两现象就存在,如厂家包装袋上标注净重50千克的大米,实际大部分都会缺少0.5千克左右,最高的甚至可以缺少1.5千克,而标注25千克的包装大米缺少的份量也在0.25千克至0.75千克之间。缺斤短两已成了厂家和销售者额外谋取利益的手段之一。

  经由工商部门证实,在以往的抽查中,执法部门也发现了某些品牌的包装米存在净重不足的情况。如佛冈工商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江西省永丰县某粮油购销公司产的原包装米净重就比标注净重短缺一定重量。这些生产厂家通过减少大米净重,降低出厂价格来获得竞争力,满足市场销售者牟取不法利益的需要。据了解,这些大米品牌主要集中在江西等地的品牌中。

  大米市场管理混乱,层层被人做手脚

  据了解,包装米本身特点就易造成“缺两”。一是大米自身水分流失导致重量下降;二是交易过程中,由于大米抽查、破包和称量等原因容易导致误差进一步加大。因此,国家为袋装大米制定了±1%的误差标准,只要在误差标准内便不认定为“缺斤短两”。但包装米市场存在的“缺斤短两”多由交易环节中各种不法行为人为造成。

  根据工商部门以往的检查结果,包装米“缺斤短两”主要存在三个环节:一是生产厂家在生产时便做了手脚,在包装的源头上就存在斤两不足的问题;二是一些大型批发户还会对几种不同品质的大米进行掺和的粗加工,降低整体大米的质量同时还会减少大米的实际重量,而后提高掺和后的大米价格批发到下一级批发商或销售户中,使误差进一步加大;三是终端销售市场经营者减少包装大米重量欺骗消费者。

  除缺斤短两外,大米销售市场还存在劣质米掺杂、以次充好等现象。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不法经营者将普通米或劣质米掺杂在口感好、质量好的优质大米中,以原来优质大米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商家通过这样的方式同样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此种掺杂手法由于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一般市民肉眼很难辨别大米的优劣,即便是“生米煮成熟饭”后也很难发现上当受骗。有甚者更把陈化粮、过期生虫、发霉的大米直接或通过打磨抛光处理后以次充好掺进合格大米中,对消费者和社会稳定造成更加严重的危害。

  对策

  消费者举报监管部门严查

  如何破解大米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清远市工商部门在采访中表示,自发现问题以来,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开始联合协调,严查大米市场的违法行为。一是联合对辖区内袋装大米生产厂家开展袋装大米净含量的抽查行动,从源头上遏止和打击大米生产厂家违法行为;二是联合对市场销售大米的零售商开展计量工具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流通环节大米缺斤短两的违法经营行为;三是联合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对市场内的包装大米重量进行监督,对大米的质量抽检,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同时,从宣传入手,加强大米经营者自律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大米批发经营者要认真执行“一票通”制度,大米零售户认真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对缺斤短两的袋装大米不予进货。另一方面,消费者要从袋装大米标注的净含量和实际称重对比要求大米销售经营者按实际重量销售,购买时注意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有无QS标志、包装封口是否存在二次包装、大米色泽形状亮度看是否统一均匀等。如有发现大米销售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情况,应向12315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权益,打击违法销售行为,维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