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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调整车票回收条款 儿童购票标准调高10cm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1日 09: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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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铁道部12306客服网站获悉,铁道部公布了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的内容,修改后的新规自2010年 12月1日起施行。记者发现部分一直存在争议的条款,在此次修订后已被删除。

  之前在关于旅客出站车票被回收的问题上,就一直备受质疑,“你把车票回收了,我们怎么报销?”有律师分析“车票本身就是合同,即使旅客出站,车站也无权回收旅客车票”。记者在新规中看到,修改后的规章此款已被删除。即删除“车站对已使用完毕的车票应回收。旅客需报销时,应事先声明,站、车将销角的车票交旅客作为报销凭证。但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

  据了解,《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最早是在1997年12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此次集中修改是为了更好地适应铁路旅客运输发展。

  修改2

  买儿童票标准提高10CM

  “现在的孩子们都发育的比较快,四五岁的娃娃,有的身高都蹿到了1米5。”所以原先身高1.1-1.4m的儿童应购买儿童票,修改后调整为“的儿童应购买儿童票”。

  具体规定为,“承运人一般不接受儿童单独旅行。随同成年人旅行身高1.2-1.5m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简称儿童票)。超过1.5m时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1m的儿童,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修改3

  6种情况不能买学生票

  12月1日后,如果您学生证上的优惠卡无法识别,就无法购买学生票了。之前不能购买学生票的情况共有3种,记者在新规中看到这次又新增了3种不能购买学生票的情况。

  新规规定: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4-6条”为新增)

  修改4

  坐动车行李限20千克

  新规规定,“每件物品……重量不超过20千克”改为“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另外对比老规则,记者还发现新规中新增了“除特殊情况并经列车长同意的外,持低票价席别车票的旅客不能在高票价席别的车厢停留。”此外,之前普通车在开车两小时后都可改签,但新规修改为“改签车票须在开车之前”。但坐动车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时,当天都能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