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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谴责四公司董事违规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8日 08: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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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7月28日消息,据香港媒体报道,港交所谴责四家上市公司董事,分别为美亚娱乐(00391)主席兼执行董事李国兴、华润微电子(00597)前非执行董事朱金坤、比高集团(08220)非执行董事张尔泉、中国天化工(00362)执行董事兼主席陈远东,指他们违反有关《上市规则》。

  据香港《东方日报》报道,港交所(00388)对四家上市公司董事采纪律行动,指他们禁售期内买卖公司股份,违反有关《上市规则》。

  禁售期买卖公司股份

  港交所公开谴责美亚娱乐(00391)主席兼执行董事李国兴,指其在去年五月十二日及十三日,在市场共购入3,000万股公司股份,而公司的禁止买卖期为去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七月二十日。

  该所亦公开谴责华润微电子(00597)前非执行董事朱金坤,指其在○九年七月三十日,在场内出售共933.5万股公司股份,其妻子亦于○九年七月三十日在场内出售28.8万股,公司的禁止买卖期为○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至九月八日。 

  该所同时公开谴责比高集团(08220)非执行董事张尔泉,指其在○九年十月十五日场外出售6,250万股公司股份,及在○九年十月十六日在场外购入2,000万股公司股份。公司禁售期为○九年十月十日至十一月九日。

  该所亦批评中国天化工(00362)执行董事兼主席陈远东,表示在○九年八月二十日,陈氏于禁止买卖期(即○九年八月十二日至十月十一日)买入655万股公司股份。公司八月二十一日通知港交所须延后发布业绩,要求禁售期改为○九年八月二十二日至十月二十一日。但港交所表示禁售期开始日期不得因延后公布业绩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