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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消费者被收费前并不知情 银行收费乱由何生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3日 06: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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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市场信息服务公司J.D.Power亚太公司前天在京发布2011年中国零售银行业客户满意度调查显示,50%的消费者在被银行收费前并不知情。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12日也表示,中国银行业在服务收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信息不透明、告知不充分,给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够。对于银行名目繁多的、不为人知的收费,是该说道说道了。

  无风日子(钱报网网友): 银行收费,那叫收你没商量,老百姓自然没这个专业水平去搞清楚。这收费项目不断名目繁多,而且还想方设法耍手段来创收。常见的就是先让你免费办卡,免当年年费,毕竟到期后退卡的人是凤毛麟角,第二年开始就可以坐收渔利了。

  还有的银行,本人就碰到过,你明明有卡了,硬要你再办一张,理由是已经有的这张卡没有这个功能,没办法,规矩是它定的,你又得再办一张,什么短信费,年费又成了银行的财源。

  xiaozhendeo(钱报网网友):新京报报道,7月12日,银监会和银行业协会联合发布数据,中国银行业服务项目共计1076项,其中收费项目850项,占比79%。与2003年相比,7年间商业银行有偿服务产品增加338项,增长104%。协会称,合规合理的收费应多多益善。想要合规合理的收费多多益善,那么银行的服务就必须好一点。用户在使用银行卡的时候,有什么收费项目及时告知用户,这不是什么难事吧?

  付瑞生(本报特约评论员):这是行业垄断的惰性使然。美国银行40%以上收入都是依赖客户服务,所以服务不到位甚至被投诉,就会被消费者抛弃。我们的银行目前还是依赖存贷差(主要是大客户),而服务性收入其实占比很小,因此不需要个“好评”讨好普通消费者。我收我的、你恼你的。“没空搭理你”背后是一套僵化的管理思维在作怪。因为,他们依然自诩为“金融管理者”,而不属于“金融服务业”。

  温国鹏(本报特约评论员):其实,国内银行的强势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为什么这么强势,甚至到了连个招呼都不打就公然掏消费者腰包的地步,也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情。处于垄断的层层保护之下,银行把自己当成了玉帝,哪里还能不表现出玉帝的脾气?面对这样令人尴尬的现实,消费者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连选择权都得不到保护,知情权就更得不到尊重了。

  人家不讲理有不讲理的依靠,起码,只要垄断现实使得国内银行还有足够的资本把自己当成玉帝,那就别怪银行只会抬头看天,低头数钱,消费者除了忍气吞声之外,还真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

  无事来聊聊(钱报网网友):现在国有的商业银行经过改制以后,追求利润成了它们的首要任务,因而收费项目就越来越多,我们经常接触到的就有“年费”,“同行异地存取款费”,“同城不同行存取款费”,“小额帐户管理费”等等,而这些收费在开户办卡时,银行都不会事先告知的,就是在银行单方出具的协议中也没有列入收费内容,对协议外银行单方的收费行为,其收费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客户却没了发言权,客户还不能对此说“不”,这实在是典型的“店大欺客”的行为。此外,国有商行银行虽然有着“官办”的性质,但其所得利润作为企业,银行却有了很大的支配权,比如说高官的工资可以参照企业标准发放,员工的福利薪金等等都与利润的大小挂钩了,这也是驱使银行不惜冒犯客户利益,不断增加收费项目以提高企业利润的内在动力。

  陈爱兵(钱报网网友):银行之所以胆敢在费用结构变化生效之前不告知客户,与银行业的相对“垄断”地位及制度性惩罚措施的缺位有关。这里说的“垄断”分为两个层面:国有银行对于股份制银行的“相对”垄断,以及国内银行对于外资银行的“绝对”垄断。

  此外,监管的缺位、惩罚的缺失也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尽管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银行在费用结构变化生效之前有告知客户的义务,但因现存监管制度容易产生“老子打儿子”的监管无力,使得银行的违规成本几乎为零。试想,一个敢于肆无忌惮地颁布各种霸王条款的行业,它还会在乎什么“告知义务”是否履行吗?

  董碧辉:在正常的市场交换中,你要行使收费的权利,必然要提供服务的义务,服务不到位,收费很在行,这就足够让人诟病的了,何况收得还那么隐秘、那么悄无声息,可见收钱的底气是不足的。在垄断的保护下,银行的利润年年攀升,甚至跻身于世界500强行列,这并不是值得骄傲的现象。倘若跟国际银行巨头们公平竞争,还能让储户们心甘情愿地把钱包里的钱掏出来给你,那才是本事。就怕这样猥琐地收着收着,把本事都收没了。(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