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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质量被纳入问责范围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5日 09: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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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避免地方政府赶工期而忽略质量,住建部在昨日召开的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约谈和问责范围,一旦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住建部将实施重点督办,而住建部也将从本月底到9月中旬,在全国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同一日,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的相关检查已经展开。这也是继开工率后,保障房建设领域第二个提出问责的方面。

  “住建部此次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各级住建部门深刻吸取‘7·23’甬温线动车追尾等事故教训,做好保障性住房和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在内)的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坚决遏制重大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住建部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强调:“凡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市县主管部门要及时查处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省级住建部门要对本地区的问题查处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对市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凡是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住建部将实施重点督办,并进行通报,必要时住建部将直接查处。”

  这并不是在无的放矢。在各省市大力推进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的同时,部分地方政府的相关项目接连曝出质量缺陷,包括在海南出现的345吨重量偏差严重低于国家标准的“瘦身钢筋”,以及广西20个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6月出席部分省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时已指出,各地都要尽快制定落实保障房质量监管办法,在设计、建材、施工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指出,由于指标大幅度提高,楼市调控导致银根收紧,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今年保障房建设的难度确实远远超过以往,但中央在地方政府屁股后面不停的“抽鞭子”,且以“约谈、问责”等敦促,地方政府不得不动脑筋,1000万套指标完成的可能性仍非常大。不过地方政府和监管层在关注数量目标的同时,更应该关注的是工程质量。“有的因为前期工作不力,为了完成开工率猛赶工期;有的因为地方款项拨付不及时,导致建设资金不到位,这些实际上都要比开工延迟的危害更大。”杨红旭建议应采取终身问责的方式,要求地方政府对保障房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相关安排,从7月底开始至9月中旬,住建部将以保障性住房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重点,在全国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情况以及依法查处事故情况。

  而来自北京市住建委昨日发布的消息显示,北京市在7月中旬就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开展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及市场行为的专项检查,检查范围覆盖所有的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包括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限价房和定向安置房。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于存在安全隐患较多、质量问题严重的工程,将进行挂牌督办,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并对区县主管部门、参建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