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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仍然处于多事之秋。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出现“房闹”现象,这都是房价下跌惹的祸。
不过法律专家表示,对于处于弱势一方的购房者来说,通过“房闹”方式或许能够给自己争取到一些补偿,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方式不符合当下提倡的契约精神,并非明智之举。必须承认的是,即使开发商做出让步,但购房者争取到的利益,也极为有限,更何况,有许多理由让开发商对“房闹”现象置之不理。
当然,如果单纯从控制风险角度出发,购房者可以跟开发商事先签订“保价条款”,或者约定自己可以承受的违约责任以防万一。不过需要提醒的是,由于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在签订上述条款时,也要考虑开发商的利益。
调低房价老业主不满
近期,全国各地出现了多起业主大闹售楼处的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开发商降价促销,引发前期业主不满。
由上海景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太仓“荣御蓝湾”在9月底进行了一次促销活动,与6月份7900元/平方米的均价相比,促销优惠价为5800元/平方米左右,降幅达到26.5%。对于一套9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在不到三个月时间里,价格缩水20万元。因为降价幅度过大而引起前期业主的强烈不满,从9月底开始,数百名业主在太仓和上海两地的公司进行集体抗议。
同一楼盘因为房价下降幅度过大而引发退房的现象,在佛山、北京等地也曾出现过。佛山禅城区城南某楼盘正式推出了第二批约87套的公寓房,均价9000元/平方米左右,较前一批同档次房源的11000元/平方米单价下降18%,由此引来老业主强烈不满。
在一个月前,北京京贸国际城推出特价房,均价在14000~15000元/平方米之间,与年初的19800元/平方米均价相比,近6000元的降价空间让老业主感到非常不满,进而提出退房或者补偿差价。京贸国际城所要解决的问题可能还不止是这些,因为在去年该项目最高售价曾达到了26000元/平方米,虽然之前已经承诺对前期高于20000元/平方米价格购房的业主实施差额返还,但此番降价,又怎能不会引起那部分业主的不满呢?
业主对开发商降价感到不满。不过在开发商看来,业主退房或者补偿差价的要求,却显得有些“无厘头”。荣御蓝湾太仓售楼处对待业主的要求态度就异常强硬,坚称“不退房、不退款”。
“房闹”不符契约精神
业主发泄不满,围攻开发商,被称之为“房闹”。
作为利益主体,老业主因为开发商的降价促销行为,而使得自己的财产出现账面上的损失,因此开始跟开发商闹得不可开交,要求退房,或者要求差价补偿,这便是所谓的“房闹”。但法律专家表示,“房闹”与现代社会的契约精神不符。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表示,如果在购房合同中并未就降价补偿或者退房等方面做出相关约定,那么老业主的要求则属于无理取闹。他说:“这只能说明购房者自己的判断失误,因此自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虽然社会上不乏同情的声音,但更多还是抱着理性的态度来看待这种现象。有业内人士表示,买房如同炒股,股价下跌了,投资者能够把股票退还给上市公司吗?对于购房者而言,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表明自己做好了承担风险的准备。更何况,在之前房价单边上涨时期,也没见开发商去找购房者,要求分享利润。
而实际上,“房闹”取得的效果也极为有限。王展表示,在2005年、2007年前后,有不少楼盘降价促销,遭到老业主的集体“维权”,并提出退房要求,但是这样的主张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