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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开谴责退市条件并非形同虚设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5日 20: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经》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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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博客,微博)综合报道】

  12月15日下午,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总监傅炳辉在网上解读创业板退市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

  对于新增两大退市指标,傅炳辉分别进行了解释。他表示,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体现市场化导向,这些指标是非常严格的,但从长期来看是有可能出现的。另外,公开谴责的退市条件并非形同虚设,深交所制定了量化的标准,也是具有操作性和可以执行的,这个并不是完全很难触及到的指标。

  他称,在这次方案设计当中,在一些具体条款上也体现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比如说在退市风险揭示方面也改进了一些方式,比如证券公司采取现代的通讯手段及时通知投资者,这样实际上是保证了投资者对风险的知情权。同时我们也实行了退市整理期的制度,这样就保证了投资者在公司终止上市前有必要的交易权。另外,对于公司退市以后的去向也做了明确,可以保证在公司退市以后,投资者还有股份转让这样一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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