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德银执行董事等五人因涉嫌证券买卖时贿赂遭起诉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2日 22: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新华网香港1月12日电(记者林建杨)香港廉政公署发表声明称,12日落案起诉德意志银行1名高层人员及4名股票投资者,控告他们涉嫌就德银发行的衍生权证(俗称“窝轮”)进行买卖时,分别受贿或行贿超过2400万港元。

  5名被告当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应讯,并获准保释。法官宣布将案件押后至4月24日审理,以待廉政公署进一步调查。

  廉署的声明说,被告马善智今年37岁,是德意志银行执行董事,其他4名被告都是股票投资者。马善智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香港《防止贿赂条例》,而其他4人被控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

  控罪指马善智涉嫌于2007年1月16日至2008年5月7日期间收受其他4名被告提供的贿款共2480万港元,作为就买卖德意志银行所发行“窝轮”提供意见的报酬。廉署表示,德意志银行和香港证监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热词:

  • 涉嫌
  • 窝轮
  • 德银
  • 被告
  • 证券
  • 德意志银行
  • 起诉
  • 防止贿赂条例
  • 股票投资者
  • 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