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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地产“高价车位门”维权难 问题装修遭质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7日 19: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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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记者 李德尚玉 北京报道)近期以来,招商地产北京公司“公园1872”小区160多位业主成立维权小组,就停车位售价问题,进行了多次声势浩大的维权活动。维权业主认为,招商地产单方面对车位进行定价,价格高于周围知名楼盘的车位销售价格近5成,同时高于“公园1872”小区楼盘单价,甚至高于多数业主购车价格。维权业主还透露,1200/月的车位出租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属于“霸权天价”。

  3月15日,招商地产北京公司发布了《公园1872关于车位发售的公告》首次公开回应“车位维权门”,称已发售的地下车位在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备案,销售的所有车位价格均在备案价格以内,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的情况。

  业主是否可以就高价车位进行维权,招商地产的定价是否合法?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国富对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表示,业主为车位定价维权恐怕在法律上不受支持。目前我国车位的租用价格确有规定,但车位的购买价格目前并没有统一定价。

  那么,周边房产车位价格是否具有参考性?于国富表示,可以参考,但不意味着开发商必须按照该定价销售。我国价格法规定,商品价格实行国家定价的由国家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政府指导,但除国家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其它物价都自由定价。目前,我国车位定价属于自由定价,招商地产的“高价车位”即便高于楼盘单价,也没有不合法的地方。

  于国富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注意,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是否要求其对车位合理定价,或约定车位固定价格。若有要求,并且得到对方承诺,业主能够以开发商违反承诺为由将其起诉,要求维权。若在房产交付前未对车位有合同约束,等房产交付后对车位定价不满意,业主也只能自我承担相应风险。“公园1872”业主在签订房屋合同时,没有将车位定价写进合同,所以维权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事实上,这已不是招商地产“公园1872”小区第一次面临业主维权。近日,该小区业主小楼(化名)向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反映,小区内80%的精装修住房都不同程度地出现墙体裂纹,和卫生间渗水等质量问题。

  招商地产安排相关人员对大部分出现问题的住房进行维修。但是多数业主并不满意,小楼向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表示,二次装修导致的各种不便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严重影响房屋入住。

  于国富表示,“公园1872”开发商因二次维修给业主造成的不便,业主可以要求赔偿。除妥善处理装修问题外,支付业主还可要求开发商支付一定的赔偿。

  于国富补充说明,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含有辅建和装修辅料条款,如果双方已约定装修辅料条款或装修价格标准,那么作为出售一方的开发商应当按照约定价格提供,没有按照约定提供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所以,在业主维权过程中,开发商因建材涨价等原因削减赔偿费用,违反合同规定。信守契约是签订合同的基本精神,也是签订合同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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