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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松(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胡小松介绍,今年初,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联合中国科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及国内食品安全专家进行了一次网上投票,从“影响力最大”“对企业破坏力最大”“对公众信心破坏力最大”等角度评选出2011年我国十大食品安全事件。值得关注的是,评选出的十大事件60%是由于企业违法乱纪、不诚信造成的,20%属于食品标准有问题,20%属于食品安全有问题,由此可见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中的重要性。
以2008年发生的“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为例,事件造成近30万人受到伤害,其中85%以上是两岁以下儿童,性质可谓极其恶劣。然而大量牛奶企业在面对公众质疑时,首先想到的回答是“问题根源在于农民、奶农不诚信”,这直接体现出这些企业缺乏基本的社会责任感。而对于食品企业来说,所生产产品的特殊性恰恰使社会责任感显得更加重要。
已有越来越多的食品企业正在承担起食品安全的责任。胡小松说,以湘鄂情为例,企业从上市之初就在考虑,如何保证到湘鄂情就餐的顾客能够获得除了营养健康以外最基本的安全保障。基于这样的理念,企业在原料控制采购方面非常严格,还推出了类似西方一些知名快餐连锁店的“中央厨房”,使中式餐饮技术保障水平高于西式餐饮。
胡小松希望,能有更多食品企业把“依靠科技进步、严格管理、安全第一、营养第一”的理念放进企业的发展中,视安全控制为第一生命,既约束企业自己,也让老百姓放心。唯有这样的勇气和责任感,才能真正创造食品企业的“百年老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