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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额的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4日 06: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理财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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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摘要:由中国最具影响力财富管理媒体《理财周报》发起的“2012中国上市公司最佳董事会评选”正在进行中。被提名“2012中国上市公司最佳董事长”的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明这样界定优秀的董事会:优秀的董事会必然重视均衡股东回报。

  优秀的董事会必然重视均衡股东回报。众所周知,中国上市公司在分红回报方面整体上不尽如人意,存在突出的结构性矛盾,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伊始即强调完善上市公司分红。而这一监管新政,恰与泸州老窖长期坚持高现金分红的理念和做法不谋而合。泸州老窖上市以来累计分红派息51亿元,其中向A股流通股东派现15次共23.35亿元,远超过4次募资所得11.45亿元。分红派现金额是募资金额的4.45倍高居上市公司前列。

  尤其是2005年以来,公司加大了对投资者等股东的回报。2005年10月,泸州老窖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流通股东的高票通过,成为四川省首家、白酒行业第一家进行股改的上市公司。公司当时承诺:今后5年现金分红率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70%。公司认为“只有现金分红高回报,才能真正让投资者得到丰厚投资收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其他利益相关者同样是泸州老窖董事会的关切对象,例如经销商。2006年,泸州老窖向经销商定向增发的议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获得证监会核准。同年11月,泸州老窖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山东国窖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保定市隆华商贸有限公司等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3000万股股份,募集3.54亿元。公司首创向经销商实施定向增发的模式,确保了经销商与公司利益的一致性,使公司与经销商从以前单纯的厂商关系转变为更紧密的资本纽带关系。厂商结盟,产销结合,成功地固化了销售渠道,有力地促进了产品销售;参与此次定向增发的经销商在股份锁定一年后,获得了高额回报,壮大了自身实力,为老窖产品的销售打下了物质基础。“经销商是利益相关者,是泸州老窖的一员,我们希望与经销商共同成长。”

  附:

  泸州老窖股权分置改革以来的分红派息一览

  单位:万元

  时间

  分红派息方案

  派现额(含税)

  2010年

  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 元(含税)

  139,400

  2009年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

  104,568

  2008年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

  90,619

  2007年

  每10股送红股2股,派发现金红利5.6元(含税)

  48,799

  2006年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

  30,500

  2005年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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