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31日 17: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黄光裕家族发言人晚间发表声明,非上市门店关系到国美电器目前经营及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事项,大股东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准确地向全体股东表明自己的明确态度。大股东的《书面通知》是根据相关协议的规定发出的附条件的终止通知,这是大股东的一项正当的合同权利。
8月27日,黄光裕拥有并控制的北京国美发给国美电器一封终止函。黄光裕在终止函中表示,如果黄光裕提出的动议在9月28日特别股东大会上未获通过,则有意终止上市集团与非上市集团签署的采购和管理协议。
国美电器(00493)股东争执升级,该股先跌后反弹,全日逆市放量大涨9.26%,股价收盘报2.36港元,全日成交10.1亿港元,位列港股成交榜第6位。(来源:网易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