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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无百日红
银行理财产品隐忧多
文 | 本刊记者 王奇
“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香港电影《无间道2》里的一句台词,很快成为一句流行语。电影终将过去,但台词不朽,因为它朴素地说出了这个现实世界的一条真理。在现实社
会中,有时候一个公司造的孽,需要整个行业来还,一个行业造的孽,需要整个社会去还。
上半年,理财市场最风光的就是艺术品和银行理财产品,但艺术品因为其投资门槛高和专业性较强,使得广大投资者望而却步;而银行理财产品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以上问题,更因为其远高于银行定期存款的收益,使更多的投资者取出存款,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不可否认,银行理财产品卖的就是收益。但在投资市场上,收益和风险总是对应的,在银行理财产品高收益的背后,我们也应理性的看到收益背后的风险。
洪晃前些日子在微博控诉:“德意志银行的私人理财是全世界最坏的服务,我快被他们理成无产阶级了。”而这不仅仅是个个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随着国人的追捧也会爆发出来。就投资者的投资习惯来说,“追高”是大家的通病,预期收益越高越受追捧,明知道有风险,也不相信危险会降临到自己头上;当风险真的降临,就后悔莫及了,2008年的股市大跌就是一个例子。
紧缩货币政策以及监管层对商业银行资本指标的严厉考核,使银行不得不大量发售理财产品,来应对资金紧缺的局面,而在利益的诱惑下,众多违规操作频频闪现。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正在逐步显现。
风险一
投资者不了解理财产品,盲目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是一种风险收益水平介于储蓄存款和股票投资之间的多样化投融资工具。既然是投资,那就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更需要谨慎投资。
作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在购买产品之前,一定要多看多问多盘算,如产品的投资币种、投资期限、挂钩标的、收益的计算方式、收益类型等,还有是否可以提前赎回、何时可以赎回、是否保本等,最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和购买多少相应的理财产品。但事实上,许多投资者都是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忽悠下,来购买理财产品的。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理财产品中心研究员王增武博士认为,眼下银行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很严重,普通投资者要理解设计复杂的理财产品较为困难。从监管角度看,可考虑构建部委的协调配合机制,如金融产品服务机构的设立等,来避免监管空白和监管叠加等现象。
“目前,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募集、管理和清算并未实现‘三权分立’,产品的募集、管理、清算都是银行一家承担。由于资金募集、投资、清算和产品的销售都在银行内部进行,监管部门进行全面监管的难度很大,银行道德风险也在增大。”王增武说,在盲目的情况下,最容易产生投资失败。
风险之二
银行之间恶性竞争 滋生利率泡沫
有业内人士指出,理财产品市场利率竞争的加剧,使得商业银行在“保市场”和“增利润”之间陷入两难。收益率越高,越意味着银行不得不采取更为激进的投资策略,进而导致投资风险增大。
今年上半年,各家银行使出浑身解数,揽存吸储,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的“价格战”愈演愈烈。尤其超短期的7天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在今年6月份飙升,甚至超过了1年期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业内人士称,正是凭借滚动发行、动态管理以及信息透明度低等特点,“资产池”理财产品演变为商业银行的存款吸纳工具和资产负债调节工具。
利率大战,实际上就是在透支着银行信誉。当预期收益被炒得越来越高,超出银行的支付能力时,不但投资者的美梦破灭了,银行的资本游戏也该结束了。
风险之三
短线融资做长线投资 不良资产风险增加
由于今年央行持续调高存款准备金率,加上实行日均存贷比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收缩了银行的放贷资金。而银行为了增加收益,往往会利用理财产品,将信贷资产“表外化”,以逃脱监管,获得更大放贷空间,甚至将这些资金都投向了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的企业。
其实,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之前,已经提前预定好理财资金的去向,一般都是投向资金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企业需要贷多少,银行就相应地发行多少理财产品。而资金需求量较大的房地产企业,首当其冲是贷款大户,银行贷给它们,获得的收益一般也比普通贷款利率高50%,甚至高出100%。
为了筹集资金,银行一般会采取“资产池”理财产品滚动发售、集合运作的资金募集方式。为保证理财资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银行往往会连续发售理财产品和到期续发理财产品,来维持“资产池”持续不断的现金流,同时也有助于缓解银行的存贷比考核压力。
但是,一旦贷款企业经营不善,还不上贷款,就会造成银行的不良资产增加,而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也很难获得收益。这实际上是银行在用投资者的钱进行一场赌博。
风险之四
违规票据理财
银监会强烈关注的票据理财,也成了银行违规的重要方式,因为贷款额度有限,银行便和一些金融机构合作,利用会计处理中的漏洞,腾挪信贷规模。例如,银行利用一些金融机构对“票据卖断”和“票据回购”业务在会计处理上不做区分的漏洞,将票据转贴现,卖断给该机构,这样票据“出表”,可以腾出信贷规模。然后,银行再从农信社逆向买入票据,将这笔交易计入“买入返售”科目下,不再“进表”。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王常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种做法首先逃避监管,影响到宏观调控政策。其次,没有有效的风险对冲机制,一旦表外遭受损失,银行有可能为避免声誉上的损失,动用表内贷款,偿还理财资金,结果将表外风险转嫁到表内。”这实际上是银行在玩火,一旦表外遭受损失,银行业只能打碎牙往肚里咽了。
在投资领域,金融风险放大效用绝对不可以小视。因为到那时,受到牵连的不仅仅是普通的投资者,整个商业银行也必将大受损失,更严重的是对整个银行业信誉的损害。这也应验了那句话:“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