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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再融资改革以信息披露为中心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5日 07: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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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融资一直走在市场化改革的最前沿,尽管细节没有出来,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不断市场化的再融资改革方向是确定的。”有投行人士昨日透露,在2012年第一期保荐代表人培训班上,证监会有关部门人士如是表示。

  与此同时,该投行人士透露,证监会有关人士谈到“上市公司再融资非财务审核”时表示,“再融资不同于IPO审核,日前IPO有新股征求意见稿可以参考,而再融资下一步改革的很多东西还在酝酿中。”

  推动市场化改革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大方向和主旋律。业内人士认为,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应该“分步实施、逐步完善”,有了共识、具备了主要条件就推行,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如果一味等待所谓的所有条件都成熟,很可能会错过改革的最佳时机。

  而在前一天,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公司债发行试点办法和再融资办法已经启动修改,将强化市场化改革方向,淡化行政管制。

  在经济学家华生看来,再融资特别是定向增发私募市场化是全世界惯例,再融资市场化对整体资本市场具有重大意义。他认为,再融资市场化是我们改变大盘蓝筹股缺乏投资价值的根本措施。再融资市场化会解决我们现在定向增发出现的各种怪现象,对夯实二级市场价格基础有着重要意义。

  与此同时,上述投行人士透露,在是次培训班上,证监会有关部门人士还重申了不同产品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如配股、公司债券、发行对象已确定的非公开发行(战略投资者锁定三年),对于募集资金使用没有限制,可以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发行对象不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不超过30%;公开增发、转债,除特殊行业外,基本上应该用于项目投资。

  此外,有关部门人士还表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是影响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要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让投资者看到公司真实可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在提高透明度方面,年内争取实现受理即披露,但这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至于财务操纵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虚构业绩、欺诈上市;二是在会计准则执行层面操纵利润;三是人为改变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粉饰业绩,如放宽付款条件促进短期销售增长、延期付款增加现金流、推迟广告投入减少销售费用、短期降低员工工资、引进临时客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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