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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7日讯 记者王璐报道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当前证券公司创新积极性高涨,各类产品和业务创新方案层出不穷,创新的氛围和积极性值得肯定。但是也要看到,与成熟市场相比,证券公司创新尚处于初级阶段,面临市场结构不合理、基础产品和工具缺乏、法律制度不配套等诸多挑战。
因此,宋丽萍认为,下一步的创新工作应该立足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具体情况,在基础性制度建设、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系统性风险防范等方面做出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以便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宋丽萍为此提出三个建议,一是为积极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大力推动行业创新,建议及时调整和完善部分制度和规则,适度放松对经纪、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传统业务的管制,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二是持续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推动行业创新与投资者保护协调发展。建议应当由监管部门指导,行业自律组织牵头,研究制定行业统一适用的投资者分类和产品分类标准,建立产品风险分类评价体系,作为评估产品创新可行性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市场风险监测和控制措施,防范系统性风险。应推动证券公司建立创新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将产品创新的局部风险纳入证券公司整体风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客户投诉内部流程、纠纷解决机制和救济补偿制度,及时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