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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转正”的坏影响

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政府需要明确界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空间,让一些想投机取巧的人无空可钻。

就在媒体报道“今年将试点处理现存小产权房问题”之时,南京的小产权房项目七彩星城宣布“已经拿到土地证”。该项目2007年开盘时售价3700元/平方米,转正之后,房价上升犹如火箭般的速度,该楼盘周边二手房均价达9000元/平方米。七彩星城当时开建所用土地为集体用地,按照国土部门的政策,在集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本身就属于违规建筑,所以这种商品房是不可能拿到土地证的,但是南京七彩星城项目如今拿到了土地证,这是否涉嫌违规操作?

南京:小产权房“转正”南京:小产权房“转正”

七彩星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土局:不可解读为“小产权房转正”

    2月5日,南京七彩星城的业主收到物业公司发来的短信:七彩星城国有土地大证已于2012年1月18日顺利办理下来。这意味着这个拥有数千户业主、南京规模最大的小产权房小区可以“转正”,拿到产权。

    此前,该小区二手房价不过五六千元。“转正”消息传出后,这批房源毛坯单价多在9000元以上,精装房的单价则超过了1万元。附近二手房普遍涨至1万元/平方米,如果该小区小产权房真能“转正”,则意味着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3年时间就猛赚65万元,收益令人咋舌。

    南京市国土局表示,该局从未就有关小产权房转正问题作出任何表态和承诺,七彩星城项目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是市政府对历史遗留的集体土地房地产进行处置的延续,不可解读为“小产权房转正”。

    尽管如此,该局还是确认了七彩星城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消息。在该局发来的《关于七彩星城项目补办土地手续相关政策的解释》中说:2003年8月,南京市开展全面清理处置集体土地房地产专项行动,对2003年8月之前的集体土地房地产项目,符合房屋质量标准并通过规划审查的,在落实查处责任的前提下,可依法补办建设和土地等手续。七彩星城项目当时通过了审查,项目单位于2007年8月办理了土地征用手续,2010年11月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目前,经市政府批准,按规定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据了解,七彩星城并非南京首家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小产权房小区,2010年1月,该市八卦花园和长江花园一、二期就已经拿到了国有土地大证。数据显示,目前南京市场上的小产权房超过130万平方米,涉及上万个家庭。

南京国土局是否明知故犯?南京国土局是否明知故犯?

业内称或涉嫌违规

业内称或涉嫌违规

    七彩星城小产权房正式获得“转正”,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该项目建设时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开发建设的房源自然也就是小产权房。然而,国土部2011年4月曾规定,对于已经建好或者已经售出的小产权房,不得办理土地登记,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详细]

小产权房的试点政策应该慎之又慎 让投机者无空可钻

    显然,南京市国土局很清楚国家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也想极力撇清“七彩星城”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与“小产权房转正”之间的关系。 但对于南京国土局的“澄清”,一位对集体土地问题有较深研究的“三农”专家大呼不可思议,并指,如果该项目获得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就犯大忌,肯定是要出问题的。

    其实,小产权房在中国违规存在的十几年,外界一直争论不休。在中国,大多数小产权房都是以“旧村改造”、“村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名义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主导开发的,他们利用宅基地或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甚至占用耕地建造住宅,除满足当地农民的居住需求,还将其余部分房产对外进行销售,以至于渐渐地,可供“剩余”出售的小产权房太多,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约66亿平方米小产权,相当于中国房地产业近十年的开发总量;而小产权房屋数量在各地的发展更是惊人,北京有约20%的住房是小产权房,而在深圳这一比例甚至达到了40-50%。

    诚然,小产权房内部的种种矛盾及不合理确实存在,也深刻地反映出中国土地政策的国情及“城乡二种结构”,但这并不表示小产权房就不属于违规房,如果按南京国土局用是否“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来判断该房产是不是“小产权房”或“商品房”完全是对国家商品房及小产权房政策的一种“亵渎”,而且这种“亵渎”还助长了一些人的“投机赌博心理”。

    就七彩星城项目,有媒体报道,目前,该项目的大多数业主均为“投资客”,这些人在2007年以3600/平方米购买的违规房产,5年转正后,房价上升速度犹如火箭,按当前七彩星城周围9000元/平方米的二手房价格计算,这些“投资客”一套房子至少能赚几十万元。正是因为这种“投机赌博心理”的存在,近年来,一些城中村及城市周边村庄利用集体土地,借城中村改造之名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的行为屡禁不止,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国家土地市场秩序,并严重威胁中国农业用地的安全,显然,这些都是政府及国家相关部门所不乐见的。

结语

    就在近日,国家土地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又一次重申了小产权房的严格定义,他表示农民宅基地拆除后盖成商品房,城里的市民去购房就是小产权房,凡是小产权房国家一律不允许登记,也不受法律保护。显然,近照李局长的解释,七彩星城当时开建所用土地为集体用地,依照国土部门的政策,在集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肯定就属于此类违规建筑,这种小产权房说什么都是不应该拿到产权证的,但如今南京七彩星城项目拿到了产权证,这是给国家小产权政策,开了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

何谓“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2011年11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政策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

小产权房相关政策回顾

2007年6月

原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提醒购房者,以城镇居民身份到农村购买农村住房,不符合现有土地管理制度的规定。

2007年12月

国务院常务办公会明确要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2008年1月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指出,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008年7月

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但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

2009年9月

国土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再次向地方政府重申,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

2010年2月

国土部部长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闭幕式上透露,已经完成针对小产权房的调研,争取年内出台解决方案。

2010年5月

14部委开始酝酿小产权房整治方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一案一处理”,全国性处理将在小产权房治理方案出台后。

2011年5月

国土部等三部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2011年11月

国土部再次明确:“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会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而合法化。

2012年2月

国土部称今年在全国试点处理“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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