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摘要:4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接着国务院17日发出通知要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银行可暂停发购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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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调查“三套房贷”现状 上海:第三套房贷没有叫停

      记者暗访时了解到,上海的各银行一直在开展第三套房贷款的发放。[杭州:四套以内都可贷]  [深圳:银行在打擦边球]  [二线城市大连南京:根本没停过]  [央视财经评论:楼市调控要严打“老鼠仓”]

[央视聚焦第三套房贷]银监会:投机类住房还没有完全遏制

      中国银监会统计部副巡视员表示:“现在投机类住房需求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政策将继续实施,绝不松动,一有苗头就要坚决遏制。今后将加大对保障房贷款的倾斜支持力度等。”

三部委否认楼市调控松动 称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针对目前坊间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政策可能取消”、“三套房贷放开”、“国资委授意央企拿地”等房地产市场热点问题,中国住建部、银监会、国资委12日分别做出回应。

6月70大中城市房屋售价同比涨11.4% 涨幅缩小

      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9747亿元,同比增长38.1%,其中,商品住宅投资13692亿元,同比增长34.4%,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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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场情况
二套房贷款新政出台过程

二套房贷新旧政策对比

概念界定

      二套房贷是指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首套自住房: 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

      第二套(含)以上住房: 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

      二套房贷界定方法:商业银行在接受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应及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借款人信用状况予以查询,贷款申请批准后再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该数据库,以此确保对“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认定。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