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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灯要增加亮色指数,其内部构造中需含有一定量的汞,一只节能灯平均含汞0.5毫克,如处置不当,可能污染90吨至180吨水及周围土壤。不管是焚烧还是填埋,节能灯内的汞都会对水土造成极大的污染。汞在常温下即可蒸发,如果随意丢弃,废旧灯管在破碎后,汞会以蒸汽形式进入大气,瞬时可使周围空气中的汞浓度达到10毫克~20毫克/立方米,而按规定汞在空气中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01毫克/立方米,一只普通的含汞量只有0.5毫克的节能灯就能污染300立方米的空气。
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登记在册的节能灯生产企业有近2000家,年生产节能灯24亿只,占全球市场85%以上的份额。据了解,受技术、价格等因素制约,无汞节能灯至今在我国未能普及,国内绝大多数企业生产的节能灯均含汞。这些节能灯一旦报废,却只能面临着被丢入垃圾箱的命运,造成污染。
废旧节能灯,往哪丢?
废品回收站:白送也不要
环卫工人:不负责对节能灯实施单独分类回收。若真有废旧节能灯,也是与普通垃圾一起打包处理。
大型商场超市:不清楚如何回收,也没有设置专门的节能灯回收点。
按照相关规定,节能灯回收处置应由推广企业负责。但实际上,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企业负责人:投资一条废旧节能灯回收处理流水线,大概需要1000多万元资金。而流水线建成后,每只废旧节能灯回收成本又需要1元左右。企业每回收处理一支节能灯管,就会赔掉2毛钱,自然难有积极性可言。
人们普遍对节能灯的回收处理意识不强,对节能灯的汞污染没有一个根本上的认识和了解。
节能灯的回收成本高,从外国引进机器设备成本高,致使很多企业只能远观,而没有具体的回收行动。
我国的节能灯回收体系还不完善,全国可回收节能灯站分布不均,甚至可用寥寥可数来形容,致使很多人们都没有投入回收的实际行动上来。
复旦大学电光源研究所陈大华教授:我认为目前进行节能灯回收不仅应该进行回收,而且需要刻不容缓马上进行。
节能灯回收体系应该从法制和激励机制两方面建立。一个合理体系的完全建立不能单靠口号、宣传、报告或者研讨会等形式来构建。而是要从根本上来约束,如目前国内外已对节能灯里含有的汞含量进行严格规定,每个节能灯内不能超出多少毫克汞量。今后对于实行节能灯回收的企业或者组织,也应给予法律文件规定的强迫要求和激励奖励条例,以保证企业承担回收废弃节能灯义务和参与的积极性。
就建立节能灯回收体系而言,政府应担当起领导角色,企业是推行实施者,而相关行业组织则是宣传和监督者。政府应该建立起相关的法律机制,使这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律可循;而作为推行实施者的企业,则应该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付诸行动,无论是对生产、销售等企业而言,他们都应积极响应回收废弃节能灯。至于作为监督和宣传者而言的行业组织,他们则起到一个监督、引导、教育作用,对政府的立法、企业的回收进行相关的追踪报道、反馈。通过这三方面的配合和共同努力,就能逐步在我国建立起一个较为可靠和行之有效的节能灯回收体系。
一个完整的节能灯回收体系应该包含四个程序:宣传和教育—试点和经验总结—建立法规全面实施—社会认同和积极参与。
宣传和教育:我们要通过媒体或者其他传播途径,让生产、使用节能灯的相关群体了解废弃节能灯所带来的危害,让他们意识到,节能灯的处理不当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让他们自觉树立其节能灯的环保意识。
试点和经验总结:由于我国是一个节能灯生产大国,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有了很好的根基,但如何回收废弃节能灯我们还缺乏经验,我们必须试点推行回收项目,然后从中总结相关经验,针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要点,我们则需要建立相关的法制制度,从无条理到法制条规的过度,而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机制则成为其他企业模仿的操作。今年十月在联合国资助下,我国发改委已在浙江阳光集团公司和北京的一家企业,开始为期一年的废弃节能灯的回收项目试点工作。
建立法规全面实施:企业、环保组织应该积极响应节能灯回收项目,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的,而是要实际操作起来,企业应该做到自觉回收废旧节能灯产品,环保组织也应起到引导、教育作用,作为监督者或者其中的参与者来说,这都是不可或缺的。
社会认同和积极参与:全社会的参与这是我们想要的最终效果,经过开始的宣传,试点项目的经验总结,再到企业、环保组织的积极参与响应,进而全社会的自觉参与,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体系,而在这个环节中,我们重点教育必须放在青少年身上。
欧盟——2007年3月欧盟各国提出在2009年之前,彻底终结“白炽灯时代”,使用节能灯。但欧盟对节能灯质量的标准近乎苛刻,有欧盟CE认证、WEEE指令、特别是RoHS指令中对有害物质含量有严格的标准要求。
英国——2003年通过加强国内立法、税收等手段,促进节能灯早日走进千家万户。而2007年以来,北美、澳大利亚均立法禁止使用白炽灯,推广节能灯。
美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废弃物的原主人要对自己的废弃物永远负责,使得对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处理也提到了议事日程。美国先锋公司已建立了废弃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回收处理工厂 ,以购买新灯为代价,免费为消费者处理废弃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美国有7个州 禁止将节能灯直接放在常规的垃圾袋中,在美国其他州,一年中均有特定时间处理废旧的节能灯。
日本——在节能灯回收处理方面做得最好的国家,在北海道有专门处理废弃电池和废弃节能灯的机 构,其收集方式93%通过民间环保组织收集,7%通过各厂家收集。
瑞典、德国——回收采用销售体系回收和社区回收两个平行回收渠道。二者互相结合,构成一个有效的回收体系
节能灯回收体系的建立是我国作为一个节能灯生产大国对全球和对全人类生存环境负责的表现,是我们应该承担的义务,而启动节能灯回收项目已经成为国际照明的趋势潮流,也是关系到节能灯能否继续推广和发展的关键要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展的“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合作项目执行期为2009-2012年,获得GEF赠款1400万美元。项目主要内容是研究提出中国淘汰白炽灯、推广节能灯的路线图和专项规划,加快推进中国白炽灯生产企业转型,推广普及节能灯。项目总体效果是在项目结束后的10年间,实现累计节电1600-2160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1.75-2.37亿吨,以积极响应国际社会淘汰白炽灯的潮流,推动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发展。
2011年11月1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决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按功率大小分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
《公告》明确,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分为五个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为中期评估期,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或视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谢极表示:实施路线图将有力促进中国照明电器行业健康发展,预计可新增照明电器行业产值约80亿元(人民币)、新增就业岗位约1.5万个,形成年节电480亿千瓦时、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万吨的能力。[详细]
节能灯灯管中含有重金属汞,一支普通节能灯含汞0.5毫克,其污染环境的威力大得惊人,可能会污染到1000升水或者300立方米的空气。
早在2008年8月1日,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就已将节能灯的回收列入其中。但是,废旧节能灯回收却未能启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