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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23日 21:50 CCTV-经济信息联播 我要评论
对于新能源产业来说,2009年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而这一切与国家在2009年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利好是密不可分的。
2009年5月,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出席财政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时,首次把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提升到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度,并把其定义为新的产业变革。
太阳能利用方面:2009年3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意见,实施中国“太阳能屋顶计划”。银川、青岛等城市相继宣布,从2010年1月1号起,新建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都将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深圳也将在未来5年内,为近80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也是在3月,财政部发布《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达到条件的部分光伏建筑进行每瓦最多20元人民币的补贴。7月,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以财政补助、科技支持和市场拉动方式,加快国内光伏发电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对不低于500兆瓦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给予总投资额50%-70%的补贴。
新能源汽车方面:2009年1月23日,财政部与科技部发布《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3月,《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指出我国要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启动国家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补贴。
风能方面:2009年7月,国家发改委首次确定风电标杆电价。明确四类电价,降低了今后风电项目的交易成本。而《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也在2009年年底完成。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前几天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的这个法案,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在国家未来的能源发展战略当中的位置,而且这次再次强调了,政府要对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上网的电力要采取保障性的措施。”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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