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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06日 12:16 中国网络电视经济台 我要评论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3月6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首场记者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问题答记者问。
对于2010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借贷问题,谢旭人认为,近些年来,地方政府围绕促进经济建设以及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建设,分别建了一些诸如公路建设公司、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我们习惯把它称之为地方融资平台。通过这些公司向银行融资,也有发行企业债的情况。通过这个渠道融资,地方政府筹集了不少资金,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市政建设、公路建设以及住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融资平台融资规模扩张太快,再一个就是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尽规范的地方。所以,下一步怎么进一步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谢旭人介绍说,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开展这方面的调查研究,准备进一步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总体来看,一个是在固定资产投资这方面更好地体现量力而行、优化结构、保持适度规模的要求。从财政管理的角度来说,就要通过综合分析地方的财力状况、承受能力,加以规范和控制。
第二,对于目前的融资平台的融资状况进一步清理、核实,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加以处理。这里面的情况也是比较复杂的,融资平台融资当中有一些是企业行为,也有一些是当地政府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担保或者是协议书、抵押,这实际上就成为地方政府的或有债务了,当然这不是直接债,但也可能会引发财政金融风险的问题。所以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清理、核实,区别对待,进行妥善处理。
第三,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包括融资平台规范管理,这就包括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地方财政的偿债机制,还有就是根据财力状况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过清理以后,应该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地运行。
第四,加强金融机构对平台公司发放贷款的管理,加强资本约束,控制集中度,对贷款对象要严格进行审核,做到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提高贷款的质量,切实防范风险。总之,通过综合治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
地方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已经全部纳入了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今年我们向全国人大报告的预算里面,也包 括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在地方的基金预算收入当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大头,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大体是14239亿元,这就纳入到基金预算收入管理。根据国家的一系列政策规定,收入多数都是专款专用的,它与公共财政预算是分开的,就是当地不能拿这个土地出让收入搞一般性的开支。
谢旭人还介绍了地方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的大体去向:第一,用于征地拆迁、补偿以及补贴被征地农民的支出,去年是支出了5180亿元,这个数量也相当大。第二,用于土地开发支出1430亿元。第三,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33亿元。第四,用于城市建设支出3341亿元。第五,用于土地整理以及耕地开发支出478亿元。第六,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以及一些改制国有企业土地收入用于职工安置等支出,加起来是1378亿元。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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