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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06日 14:25 中国网络电视经济台 我要评论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3月6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首场记者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问题答记者问。
对于2010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借贷问题,央行行长周小川称,我国确有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风险,央行将强调决策程序和风险防范,争取把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和金融机构支持他们的行为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周小川认为,目前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比较大,在一定程度上也和我们国家城镇化的进程有关,也就是说有一部分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是用于了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设施、住房和环境等方面。当然,融资平台也是复杂的,一部分融资平台的融资是有明确的偿还能力的,不值得太大担忧。但也有一部分值得大家关注,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土地为抵押的借款,大家要注意,凡涉及到土地的价值相对比较复杂,因为在土地价值的上升阶段,有可能会出现高估,而未来当土地的价值下降的话,就可能使得对贷款的判断出现差别。另外一类就是由城市政府进行综合还款的,也就是说项目本身不具备充分的还款能力,主要依靠综合效益来还款的,这里面蕴含着城市政府以及财政性的风险。
对于金融机构来讲,我们主要强调他们的决策程序和风险防范。首先,要从各种参数和监管的角度使他们能够对于贷款项目的评判、风险权重的安排、土地价值的评估等等方面做到合规,而且要审慎,就是要保守一点。
另外,凡是出现了不良资产,都必须严格地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按照现行的贷款分类标准来进行资产负债表的处理,也就是说,该减记的就要减记,该核销的就要核销。因此,新的制度就是要使任何做错事的金融机构都会损失自己的盈利能力,甚至损失它的资本,直至要收缩。这种约束机制经过若干年的金融改革已经建立起来了。
最后,周小川表示,要在标准方面,对于金融机构从事这一类贷款大概有哪几个比例关系要进一步加以明确,超过这个比例,风险过大的要想办法减下来。通过这些措施,争取把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和金融机构支持他们的行为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责编:任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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