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旭人:土地出让金不可用作政府一般性开支

2010年03月06日 14:35  中国网络电视经济台 我要评论

专题:2010全国两会财经报道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3月6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首场记者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问题答记者问。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会上向记者介绍了土地出让金的一些情况,他指出。地方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已经全部纳入了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今年我们向全国人大报告的预算里面,也包 括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在地方的基金预算收入当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大头,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大体是14239亿元,这就纳入到基金预算收入管理。根据国家的一系列政策规定,收入多数都是专款专用的,它与公共财政预算是分开的,就是当地不能拿这个土地出让收入搞一般性的开支。

    谢旭人还介绍了地方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的大体去向:第一,用于征地拆迁、补偿以及补贴被征地农民的支出,去年是支出了5180亿元,这个数量也相当大。第二,用于土地开发支出1430亿元。第三,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33亿元。第四,用于城市建设支出3341亿元。第五,用于土地整理以及耕地开发支出478亿元。第六,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以及一些改制国有企业土地收入用于职工安置等支出,加起来是1378亿元。


 

责编:任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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