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造富计划缩水:一场利益纠葛后的故事

2010年03月17日 14:12  上海证券报 我要评论

10多年前一个惠及万人的造富神话,而今却引发出一场利益纠葛。

  3月15日,深圳福华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门口,来自全国各地数十位平安员工股持股代表(通过员工持股公司“新豪时”间接持有平安股票),选择在消费者权益日这天,齐聚中国平安总部。

  手拉巨幅横幅,手揣《致中国平安高管们的一封信》,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已从平安离职,前几天通过网络等通讯方式联系上,而后结伴到“老东家”来讨说法。

  ⊙记者 黄蕾 ○编辑 金苹苹

  起因:财富“缩水”四成

  2月22日公布的平安员工股解禁方案是这次风波的导火索。

  当晚,中国平安公告员工股解禁方案,意图在5年内以分批解禁的方式来维护股价。正当市场热议、同业艳羡平安这个造福神话时,该解禁方案却引起了平安员工股持股人的强烈反应,尤其是那些已经退休和离职的非在岗职工。

  因为媒体连篇累牍的曝光,中国平安的造富计划始末如今已被市场熟知。1997年至2001年之间,中国平安增资扩股,期间号召员工购买公司股票(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6元)。据持股员工称,部分员工购买了一定数额的股票,并收到了平安的收款收据,随后又收到了新豪时的股权证。

  2003年9月10日,中国平安公积金转增股本(10送10)。新豪时作为员工持股公司每年将中国平安的分红打到自然人的中国银行账户,已经累计分红10年。

  尽管已有分红落袋,但“关于兑现权益中中国平安A股股票,需分5年出售、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相关费用的消息让见证中国平安成长奇迹的员工们无法忍受、深感愤怒。”在去深圳之前,员工股持股代表联合写了一封近千字的《请愿书》,内容涉及对解禁方案的不解和不满。

  解禁方案超出他们承受底线,让事态沿着激进的方向演进。最终激化持股代表与新豪时之间矛盾的,是难以承重的高额双重税赋——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员工持股代表认为,新豪时未经他们同意设下三年锁定期,使他们遭遇了2009年发布的《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一新政,在限售股股份套现后必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解禁细化方案,新豪时将委托一家代理公司在二级市场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这意味着他们除了缴纳个人所得税外,还要支付印花税、向代理公司支付手续费、由新豪时缴纳企业所得税(深圳企业所得税税率2010年为22%、2011年为24%、2012年及以后为25%)。这意味着,这些员工所持的股份权益将至少缩水四成。

  这个结果,让经历了十多年漫长等待的持股员工“难以接受”。“我们仍然相信平安会给我们合理的答复。我们不希望与奋斗数十年的公司对簿公堂,我们更希望成为平安的员工、持有员工股份会成为我们一生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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