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旗:中国服装品牌的制度环境

2010年03月26日 15:18  我要评论

  我们的法律法规应该是什么呢?应该是能够推动并支持这些企业发展资产的法律法规,应该建立有利于支持中国无形资产

  全球最大的商业杂志——美国《商业周刊》(Business Week) 2006年7月31日公布了2006年的全球品牌百强,可口可乐以670亿美元的品牌价值再度蝉联全球最有价值的品牌,微软和IBM分别以569亿美元和562亿美元跟随其后。而在这份榜单中,没有一个品牌属于中国本土企业。虽然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但是出口名牌很少,是典型的“制造大国,品牌小国”。

  世界品牌实验室研究发现,“国家品牌”对一个企业或产品品牌的贡献率达到了29.8%,可谓至关重要。譬如,“德国制造”这一品牌对德国经济增长做出了显著贡献。“德国制造”的商标在世界市场上绝对可以令人们趋之若鹜。国家品牌形象,意味着一旦消费者形成对一个国家产品的总体印象,他就会带着这个印象看这个国家生产的所有产品,并依据这个印象做出取舍的判断。日本前首相中曾根康弘也曾说:“在国际交往中,索尼是我的左脸,松下是我的右脸。”有着同等感觉的应该还包括美国、英国、德国、韩国的首脑们。

  那么,中国为什么距离品牌大国如此遥远?

  以我观察,当前我国品牌培育和发展中主要存在着这么几个方面的问题:

  从企业层面看,尚缺乏培育自主品牌的动力。一些企业家认为品牌是富人的盛宴,有钱人才会特别注重牌子,赚钱的企业才会想到品牌战略,并非每个企业都需要急于去创品牌,企业只要赚钱就行。最为典型的是中国玩具行业,年出口超过80亿美元,有规模的15000家玩具企业中,真正叫得响的品牌一个也没有,由于长期做OEM,国内玩具企业一直生存在国外品牌的笼罩之下,绝大部分利润被国外赚走,缺乏自主品牌已成为国内玩具产品的最大遗憾。

  从市场层面看,尚未形成适合品牌发展的竞争环境。商务部的官员称:一些地方存在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现象,排斥外来产品和品牌,限制了品牌企业的发展空间。假冒伪劣现象屡禁不止,侵犯知识产权事件时有发生,损害了企业合法权益,挫伤了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的积极性。

  从社会层面看,中国民众真正的品牌意识形成的时间还不长,全社会还没有形成有利于品牌发展的良好氛围。恒源祥在1991年决定拿出10万元在上海电视台打广告时,上海电视台广告部的领导还悄悄地到当时位于南京东路的恒源祥门店考察过,当发现恒源祥当时仅是一个两开间门面的国营小百货店时,他们觉得恒源祥的举动有点不可思议。因为当时上海电视台广告部主任月工资只有45元,奖金也只有5元。他们的疑问是:一个小小的门市部“如此大的气派”,拿出10万元做品牌广告,有没有必要?当然,今天上海电视台已经成为上海乃至中国品牌的重要扶持者。但是在15年前,品牌意识在他们的脑海里还刚刚萌芽。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绝大多数企业家已经认识到品牌的重要性。一个又一个全新的品牌正在逐渐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像海尔(Haier)、联想(Lenovo)、央视(CCTV)、长虹(Chang Hong) 、中国移动(China Mobile)等。当然要进入世界品牌百强还要假以时日,毕竟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对于中国品牌的崛起,世界品牌实验室专家组成员、世界经理人首席执行官丁海森先生毫不讳言:“展望未来50年,中国品牌一定能和美国品牌共同排列在世界品牌强国第一阵营”。我相信丁海森先生这句话不是恭维话。有所作为的恒源祥肯定会在未来的50年以自己的行动证明丁先生所言非虚。

  中国急需改善品牌成长的环境

  为了探索品牌的发展及品牌的融资功能,我们曾经尝试着用恒源祥的品牌作担保到银行贷款,但是遭到了拒绝。银行认为,品牌是无形资产,看不见、摸不着。

  可口可乐公司总裁伍德拉夫曾自豪地对世界宣布:即使公司在一夜之间化为灰烬,凭着可口可乐的品牌资产,可口可乐仍会在很短的时间内重建帝国。

  这不是一个神话。事实上,凭着可口可乐的品牌价值,争先恐后给该公司贷款的银行为数不少。在市场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一些公司拥有强大的品牌资产,银行将其炙手可热的品牌列为提供贷款的条件。换句话说,银行把贷款建立在其品牌资产价值的基础上,而不是资本结构上。

  与国际通行的做法不同,目前,中国的品牌很难凭借无形资产的魅力打动国内银行。这说明,我们品牌资产的间接融资功能尚未实现。现有的金融体制的缺陷,加上中国品牌本身的不稳定性,还难以使银行对其有足够的信心。

  据悉,在中国现有的金融体制下,以品牌资产做担保在银行抵押贷款基本上行不通,虽然《担保法》明确规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权利可以质押。

  可现状是,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对整个无形资产态度冷漠,同时,急需融资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尤其迫切的当属中小企业。

  中国目前对知识产权(商标品牌)这些财产它的体系是怎么样的呢?我们国家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开始逐步引入有关知识产权的一些法规、条例,并着手开始其体系建设的。这包括商标法、专利法、发明法、版权法等。基于我们是从计划经济逐步变革进入市场经济的,这些法律法规的建立,其实是顺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来做的,所以我们现在的法律法规主体上是保护,主要的概念是讲保护,而不是讲发展,而最终保护的受益者是谁呢?至少,处在成长期的中国企业,受益较少。

  比如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当中,企业登记法当中有规定,无形资产在整个资产登记注册当中最高作价不能超过20%。这意味着什么呢?假说我有1个亿的品牌资产,但是我只有一千万现金,我以这1个亿的品牌资产入股的话只能算2000万人民币,这就是我们市场制度,不承认你这一个亿的资产是资产。

  恒源祥是做什么的呢?是做品牌经营,商标经营。我们把这一个亿投入到品牌经营上面去,目的是把这个品牌做大。这个品牌是资产吗?肯定是资产,不是资产我不会把这个钱扔下去。既然是资产,它肯定有价值的。但当我把这个商标资产去交给银行做贷款质压,我可以贷款多少呢?我们的法律在担保法上是有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都可以质押的,但事实上你一个亿投入建立的商标资产,到银行里去是不认的。但是假如我把一个亿,投入到盖厂房,银行是一定会给我贷款的。

  这是为什么呢?是市场制度决定支持物质性的发展,而不支持商标资产发展。我们没有真正把商标资产认为是资产。

  我们的法律法规应该是什么呢?应该是能够推动并支持这些企业发展资产的法律法规,应该建立有利于支持中国“无形资产,商标资产,品牌资产”发展的法律法规,我们急需改善中国品牌成长的环境。

责编: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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