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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28日 11:08 新华每日电讯 我要评论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民间资本能否为缓慢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动力?业内对此意见不一。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新政策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使保障性住房建设走向高效率、低成本,从而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广东省房地产协会会长蔡穗声说,近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难以满足社会需求,主要原因就是政府投入不足。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是能广开门路,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和资源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成熟的市场运作模式,能避免单独由政府建设带来的低效率高成本,以及有可能产生的腐败问题。
蔡穗声分析认为,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越来越多,而各地出让的土地将会慢慢减少,因此部分中小房地产企业“吃不饱”,只要有一定的利润,还是有企业愿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
但也有部分专家认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无利可图,难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说,保障性住房盈利性低,如果建廉租房,低廉的租金使企业连银行利息都收不回。如果建设经济适用房,政府规定了只有3%的利润空间,只能基本保持收支平衡。
专家建议,为促使新政策落地,破除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障碍,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有关部门需要尽快出台配套措施,进一步形成保障制度。
蔡穗声说,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尝试为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平台和机会。
同时,要让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融资等方面的优惠,促进民间资本有能力、有积极性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如政府可提供相应的补贴,如由银行免息或低息贷款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并由政府补贴给金融机构其中的息差。(记者黄玫 吴涛)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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