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首提开征社会保障税

2010年04月02日 08:15  中国证券报 我要评论

  □本报记者 朱宇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提出,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与提高统筹级次相配合,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在统一税政前提下,研究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培育地方支柱财源。

  社会保障税也称“社会保险税”,主要是指以企业的工资支付额为课征对象,由雇员和雇主分别缴纳,税款主要用于各种社会福利开支的一种目的税。在税率方面,一般实行比例税率,雇主和雇员各负担50%。个别国家雇主和雇员使用不同的税率。社会保障税目前已成为西方国家的主要税种之一。凡是在征税国就业的雇主和雇员,不论国籍和居住地何在,都要在该国承担社会保障纳税义务。

  谢旭人在文章中还提出,大力推动结合户籍管理的收入申报、财产登记等社会征信系统建设,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分析人士认为,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必将出现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方案中。

  此外,谢旭人提出,在做好增值税转型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增值税扩围改革。针对目前地方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现状,谢旭人在文章中指出,在统一税政前提下,研究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培育地方支柱财源,从而尽可能通过增加地方本级收入,增强各地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安排使用收入的自主性、编制预算的完整性和加强资金管理的积极性。

  专家认为,统一税政有利于防止地区间的恶性税收竞争,保证全国统一市场的正常运行,增加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

责编:曹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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