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千套房被查封

2010年04月07日 17:46  上海商报 我要评论

    金禧公司一审败诉 被判支付拖欠的工程款4600万元

    商报记者 金莉娜

    房价一路走高,本该笑逐颜开的地产开发商孙伟国却一脸愁容。他被施工方指称拖欠工程款5000万元,受此牵连,该公司名下的价值3亿余元的千余套房产分别被法院和仲裁委查封。一审败诉后,孙伟国经营的上海金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上诉。近日,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争议:拖欠工程款5000万


    2005年7月,上海金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准备在金山区亭林镇开发建设长三角物流中心。2006年6月,金禧与上海金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由金瑞总承包长三角物流中心。当年8月16日,两公司分别订立了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两个施工合同书,其中一期施工合同明确合同总价款为8723万元,开工时间为2006年8月28日;二期施工合同明确合同总价款为9411万元,开工时间为2006年12月16日。

    据金禧公司介绍,虽然整个工程签了两个合同,但是在付款方面并没有完全区分。“我们支付的进度款、预付款、借款已达1.652亿元。如果加上代金瑞公司垫付的工程款576.6万多元,已经超过1.7亿元了。”但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矛盾。2008年9月25日,金瑞起诉金禧,称由于多次变更工程设计,按照结算书,只收到1.63亿元工程款,要求法院判令金禧支付拖欠一期、二期工程款及利息和工期延误等损失共计4206.83万元。

    一审:判金禧支付欠款

    案件在经过一年零三个月的审理后,于今年1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因为金禧与金瑞签订的二期工程施工合同书中约定,二期工程纠纷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因此,法院仅对一期工程款进行审理。最终法院认定,一期工程造价9600余万元,金禧已支付一期工程款5000万元。因此判决金禧还需支付拖欠的工程款4600万元,其余的钱待仲裁委审理二期工程款时“多退少补”。

    然而,开发商孙伟国对此表示难以理解。“法院认定我们仅支付了一期工程款5000万元,那就是说我们二期中支付了对方1.2亿元,而整个二期工程的造价9411余万元,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无缘无故地多支付近3000万元吧。”

    影响:千套房屋被查封

    对此,建设方金瑞公司认为,既然两份合同分别约定了诉讼和仲裁两种解决方式,那就应该“桥归桥、路归路”,先通过法院算清一部分工程款,再通过仲裁解决余下的工程款纠纷,最终将全部工程款结算清楚,可谓“殊途同归”。一方希望法院一并解决,另一方则选择分开处理,双方矛盾越闹越深。

    更让孙伟国揪心的是,这起纠纷还给他带来了致命伤害。按照他的说法,法院查封了金禧公司开发的一期工程房屋539套,合计售价1.4亿元;仲裁委查封了二期工程房屋528套,总售价近1.7亿元。“我现在是四面楚歌,付了钱的房子被查封,不仅无法买卖,而且有部分已卖出去的房屋也由于无法给业主办理房产证,而被购房者讨着要购房款。

责编:任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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