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专家预测住房消费税和物业税短期恐难推出

2010年04月23日 08:29  上海证券报 我要评论

  ⊙记者 张牡霞 秦菲菲 ○编辑 衡道庆

  近期关于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获批、物业税试点开征等说法,时不时搅动楼市脆弱的神经。对此,多位专家22日表示,在信贷新政刚出台不久的背景下,税收调控政策何时出台还要看信贷政策执行效果,一些城市提出的住房消费税等短期内出台的可能性不大,空转了近7年的物业税今年可能也难以推出。

  房贷新政效果有待观察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研究员张培森22日在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举行的2010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春季座谈会上表示,相信新出台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在交易环节抑制投机的效果会比较明显。

  “据我了解,一季度住房贷款增长50%多,在信贷政策调整后,估计增幅会下降。”张培森认为,在物业税出台之前,这项政策应该坚持下去,他还建议,如果税收政策出台前房价再度大幅上涨,信贷政策还可以更严厉一些,比如明确规定停止给第三套房贷款。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雪松也表示,新的住房信贷政策刚刚出台不久,政策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新税收政策的出台时间还要根据信贷政策效果而定。

  张培森指出,不管是重庆提出的住房消费税,还是上海提出的住房保有税,只是地方的想法,开征还要中央政府批准,不可能地方有意愿就开征,“即使同意一些城市进行试点,也需要考虑会不会对其他地方产生影响。”

  从程序上来说,张培森表示,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等属于新税种,新税种的出台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人大批准,通过立法程序;另一种就是国务院出台条例。

  物业税年内恐难推出

  一直处于空转的物业税也很难出现在今年的调控政策中。张培森表示,目前物业税方案还在讨论当中,很多制度和技术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因此今年几乎没有出台的可能性。

  据张培森介绍,物业税开征,要解决物业税与土地出让金之间的关系,但至今相关部门还没有达成共识,“如果要将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就要考虑中央集中征收后再向地方分配返还的问题,但是各地土地出让的收入水平不一样,将来怎么分配?比例怎么设定?通过什么方式进行转移支付?”

  开征物业税也还存在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张培森指出,开征物业税之前,需要对土地的存量、增量,房屋的存量、增量进行计算和测算,因为确定税基需要这些数据。

  此外,物业税对不同权属的房产如何区别征税,也还在讨论当中。“对单位房产怎么征收,对个人房产怎么征收,这些都是问题。”张培森说。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首席经济师祝宝良也认为,尽管物业税在调控房地产方面力度很大,但这一税种不会那么快出来。

责编:曹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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