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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04日 07:46 中国证券报 我要评论
在一系列调控政策的影响下,今年“五一”期间楼市非常冷。房地产市场调整的预期已经在供求双方形成,开发商推迟开盘,购房人选择观望。在北京,5月1日-2日的二手房日均签约量比4月下降了82%,二手房价格明显松动;在深圳,开发商在房展会上大搞促销,消失了一年多的特价房“重出江湖”,但购房人大多冷眼旁观;在上海,房展会同样冷清,实际成交或创近年来新低。
后续政策可能视调控成效而动
4月17日出台的新“国十条”充分体现政府挤压房价泡沫的决心,成为楼市预期改变的风向标。近期北京等城市的楼市调控细则,调控严厉程度也超出市场预期,击碎了开发商对调控政策落实可能打折扣的侥幸心理。更重要的是,房地产调控政策并未出尽的预期仍较强烈,这将持续地对高房价施压。
楼市调控还有哪些“后手”?从目前来看,基本将延续两条主线推进。一个是各地将继续出台落实新“国十条”的政策细则,时点将以5月份为主;一个是针对购房者的税收调控。
“五一”期间,各地楼市冷清的态势显露无遗,表明楼市调控开始显效。从目前来看,房价“假摔”的可能性要小于真跌,而部分城市的房价适度回落,从根本上有利于房地产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
本次调控在重点打击炒房和投机需求的同时,尽量满足首套以及自住型购房需求。如果楼市仅仅是延续年初的态势,停停涨涨、短暂观望复又蠢蠢欲动,新的调控措施就很可能出台。
“五一”期间,北京、浙江、青岛等地出台了落实新“国十条”的政策细则,未来一段时间各地将陆续跟进。尤其是对深圳、上海等房价上涨明显的地区,不排除有新的调控方式。在政策力度上,房价泡沫风险不突出的部分二三线城市,政策“杀伤力”将较弱。在具体内容方面,政策仍可能围绕差别化信贷、保障有效供给、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出台。
税收政策方面,目前已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针对购房者的调控,则可以分别通过购买环节和保有环节征税来实现。前者如购房消费税,后者如物业税。
针对购房者的税收政策可能不会很快出台。在我国,物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属于新开设的税种,地方政府无权决定。房产税方面则需要国务院修订《房产税暂行条例》,扩大征收范围,同时授权地方政府视情况征收,这些政策的制定均需要一个过程。
总之,“调控之手”有多严厉,取决于楼市形势。如果楼市短期内发生明显变化,不排除税收等后续调控政策延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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