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房限购令实行 购房须查验户口结婚证

2010年05月04日 07:47  新京报 我要评论

  本报讯 从5月1日起,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

  昨天,市住建委公布北京楼市新政中“同一家庭限新购一套商品住房”的实施细则。

  购多套房无法办房产证

  上月30日,北京市出台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其中规定了临时性的限购措施,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昨天,市住建委公布了落实该政策的实施细则,其中重申,“同一购房家庭”是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一对夫妇和其未成年的子女。限购的商品住房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

  该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该政策,在网上签约及房屋登记工作中严格执行该规定。这意味着,如果违反规定,新购了多套住房,将无法办理网上签约,也无法办理房产证。

  购房将查验户口结婚证

  市住建委规定,自本月1日起,购房人在网上签约前应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志表示,这就是说,购房人在决定买房,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就要填写该《申报表》。

  根据实施细则,开发商、房产中介、或二手房网签服务窗口,将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核实并复印存档,在网上签约时录入家庭成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原件将作为交易合同的附件及房屋登记的申请材料。

  陈志表示,《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不是唯一要核实的材料,在网上签约和办理房屋登记的审核过程中,房管部门都会调取房屋权属和银行征信系统中的材料,并与公安、民政等部门沟通取得购房人资料,与购房人填写的《申报表》核对查实。如果购房人在填报申报表时弄虚作假将被查出。

  ■ 细则

  申报需承诺遵守“限购令”

  记者在《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中看到,除了要填写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外,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所购住房地址等,均需要如实填写。

  《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分为两种,一种是成年人购房时需要填写的,需要填写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等信息。同时还要填写所购住房地址、预售许可证号或房屋所有权证号。

  另一种申报表用于未成年人购房时填写,由购房人的监护人填写。购房人、父母、兄弟姐妹的姓名、户籍地、身份证号也都需填写,所购住房的相关信息同样也要填写。

  两种表格中,都附有一项承诺书,购房人要承诺遵守“同一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的相关规定,并承诺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开发商串通骗购将重罚

  将暂停卖房资格,二手房中介违规暂停代理业务

  昨天发布的实施细则中,也明确了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责任。如果开发商和中介被发现与购房人串通骗购,将被重罚。开发商将暂停其卖房资格,中介也将无法再进行房屋买卖代理的业务。

  市住建委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与其解除买卖合同。二手房中介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则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买卖合同。

  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如果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将暂停其网上签约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予以曝光。

  陈志告诉记者,开发商无法办理网上签约,就意味着将暂停其卖房资格。中介机构暂停网上签约,也意味着无法从事二手房买卖的代理业务。同时,违规的开发商和中介还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影响到其今后的业务。这些处罚对于开发商和中介机构都非常严厉。让开发商和中介与购房人串通骗购的代价很大,他们应该都不敢做出这样违法违规的行为。

  ■ 提醒

  冒险骗购须承担违约责任

  昨天发布的实施细则中,特别规定了一条:购房人应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一条就是要提醒购房人,千万不要冒险买第二套新房,否则高昂的代价必须自己来承担。”陈志说,如果购房人填写虚假信息,骗购住房,无法办理网签等购房手续,也无法办下房产证。由于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如果购房者此时再要退房,则要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政策已经出台,如果违反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即使诉讼到法院,法院也会尊重合同契约里的精神。所以损失和责任只能自己承担,而且这个损失是巨大的。”陈志说。

  同时,细则中还规定,如果房管部门发现购房者骗购,会将其行为通报给相关贷款机构。“这个意思就是如果骗购,银行那边也会有你的不良记录,如果今后你再办理贷款等,就将无法享受优惠政策,甚至有可能无法办下贷款。”

  ■ 探访

  北京五一楼市冷清

  部分炒房者暂放弃购房

  北京楼市新政刚刚推出,记者昨日走访崇文区、朝阳区多家售楼处,门庭冷落。一售楼经理称,新政出台后,房地产商和购房者都在观望。

  房地产商推迟开盘

  昨日下午,朝阳区芳园南街4名麦田地产的销售人员坐在石台子上闲聊。尹小姐指着门前空着的车位说:“都没有什么人,往常绝不会这样。”

  销售经理吴先生说,去年五一正是房价上升期,今年却如此冷清。吴先生称,最近北京推出很多房地产政策,周围有一房产商,原定于五月份开盘的期房推迟。

  位于朝阳公园西路的某小区销售经理称,楼市新政不会影响到高档小区。虽然新政规定一个家庭只能买一套商品房,但有钱人可以通过成年子女买房。该销售经理表示,新政还需等上两三个月才能显现出来效果。他个人认为,房地产商有大量的资金,可以推迟开盘。北京的房价不会下降,增速会减缓。部分地区二手房价格可能略微下降。

  昨日,城铁回龙观站附近一新开楼盘售楼处,近百购房者正在大厅内选房。“肯定有人因为新政策放弃购房。”工作人员称,售楼人员已电话通知此前摇号的客户新政内容,有部分炒房者放弃购房。在接下来的认购阶段,购房者需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由上级部门审核。

  新推预售房一周成交一套

  4月17日,国务院公布楼市新政。据了解,4月19日以来,北京共有8个项目推出新的预售房,共2377套新房上市预售,截至4月27日仅成交1套。

  北京楼市新政(部分)

  ●严格执行国发[2010]10号文件关于首套及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的要求。(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

  ●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定新购房套数。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个人售房在计征税款时,纳税人不能提供原购房价款相关凭证和其他完整准确税费凭证的,税务部门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查询相关信息资料,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征收方式和应征税款。

责编:曹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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