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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17日 09:35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本报讯 (记者 史册) 预存1800元话费送一部3G手机,回家使用后发现手机里存有他人一个月前收发的20多条短信。昨天下午,消费者贾先生前往北京电信亚运村合作营业厅,就此事讨说法。其负责人称因工作人员疏忽所致,后为贾先生更换了新手机,并支付1000元作为补偿。
贾先生称,前天,他前往北京电信亚运村合作营业厅,办理了预存话费送手机业务,他花费1800元获得一部天语3G手机,同时获得600元话费。当晚,贾先生在家试用新手机时,发现手机里已经存有20多条短信,其内容为一名李姓用户的银行卡消费等私人信息,收发时间在今年4月5日到4月11日之间。
贾先生通过短信里的电话号码联系上这名李姓用户。对方表示,今年4月他也在该处购得该款手机,使用7天后,发现手机显示屏内进灰,经交涉后换得一部新手机,没想到那部旧手机没有返回厂家,反而转到贾先生手里。
昨天,贾先生与李先生一同来到北京电信亚运村合作营业厅讨要说法。贾先生认为,其预存话费所得手机以旧充新、以次充好,是明显的欺诈行为;李先生认为,其旧手机内的私人信息外泄,营业厅需对此做出解释。
负责人尹先生表示,因为库房内返厂手机与新手机码放不规范,导致工作人员错拿旧手机给贾先生。为此,尹先生与涉事工作人员一起向贾先生鞠躬道歉。贾先生还提出被欺诈应获得双倍赔偿,尹先生则认为此事因工作失误引起,不属欺诈。经协商,尹先生代表营业厅付给贾先生1000元,作为对顾客造成不便的补偿。李先生同时获得100元话费充值作为补偿。两人表示,该店认错态度较好,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责编:曹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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