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显成效

2010年05月21日 10:53  中国网络电视经济台 我要评论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新规实施以来,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在总行的领导部署下,积极开展学习培训,认真领会新规要义,抓紧制定落实措施,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在辖内营业网点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在辖内营业网点
    首先,固贷新规的实施有效提升该行的固贷管理水平。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该行在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方面,进一步细化了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要求。如固定资产贷款下柜前,需确保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贷款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需求下柜,不违背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一次性发放贷款;要求借款人开立贷款监管账户;满足提款条件后,经营机构按照事先与客户商定的用款计划,审核借款人填制提款申请书,按规定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或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

    在加强固定资产贷款资金监控方面,该行对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做到“实贷实付”;对单笔金额低于项目总投资5%且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超过项目总投资5%但小于5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借款人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加强资金用途的事后跟踪和监督,确保贷款支付符合约定用途。这样,既保证了项目的资金需求,有效防范贷款风险,又为借款人降低了贷款成本,保障了客户利益,可谓一举多得。

    第二,项目融资新规助力绿色金融起航。作为首家加入“赤道原则”的国内银行,“节能减排贷款”是该行的招牌产品之一,由于此类贷款多属项目融资贷款,根据项目融资新规要求,该行的新版《节能减排专用借款合同》中增加了“账户监控”与“借款资金支付”等监控条款,进一步确保贷款资金用途及流向符合监管规定和合同约定,有效提升了节能减排贷款的风险防范水平,让贷款质量也一起“绿色”起来。

    第三,流贷新规提升该行对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量测算的科学性。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需求测算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核心指导思想,值得一提的是,该行对流贷资金需求量测算结果的极端情况进行了充分考虑,规定对于测算结果出现负值或正值较小但仍要新增贷款额度的项目,本着审慎、从严的原则,落实资金真实用途,并从企业实际需求的角度出发分析判断并做出合理解释;对于测算后贷款需求量负值较大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新增额度。这样一来,使得银行对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量的测算更具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第四,个贷新规将通行做法制度化、规范化。该行购房类、经营类个人贷款全部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对于消费类个人贷款,该行拟与资信公司合作,由资信公司对信贷资金流向进行监管。从业务受理情况来看,新规定不仅能满足借款人资金使用需求,并符合贷款受益人即借款人交易对象的利益。

    此外,为进一步加大贷款新规的执行力度,该行一方面积极组织经营机构到企业和居民住宅小区进行贷款新规的宣传,向客户介绍贷款新规在保障客户利益、防范信贷风险方面,在促进我国银行业健康发展、科学发挥银行信贷资金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等方面的积极意义,绝大多数客户对贷款新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实际业务中,也更愿意配合银行的合规操作要求。另一方面,该行密切监测检查各经营机构的贷款发放过程,重申“实贷实付、受托支付”的操作要求,确保每笔贷款的发放符合贷款新规的要求,同时该行还及时对贷款新规执行过程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从细微之处入手,不断完善各项操作环节,优化贷款新规的落实措施。

    用该行一位长期从事信贷风险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话说,将贷款新规落到实处是一项持续性的工程,虽然从单笔业务上看会增加某些环节的操作成本,但实际上由于贷款挪用风险的减少,整体贷款质量会得到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效益也将得到提高,随着贷款新规实施时间越来越长,资产质量提升效果也越来越明显,长期来说,这是一场让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都能双赢的革命。

责编:张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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