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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26日 07:36 北京晚报 我要评论
发改委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资料图
黄汉权:没有说过三年内免谈房产税
“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这条消息,直接导致昨日股市中资房产股全线飙升。与此同时,还引发了人们对楼市调控未来走向的强烈诘问。
昨天下午,国家发改委正式澄清,此观点不代表官方立场。且有关房产税言论“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而在某媒体报道中,“明确表态”这一言论的发改委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则对本报记者“喊冤”说:根本没有这回事!但是,随后,有关房产政策研究的专家却肯定地对本报记者分析说:“三年”其实是个乐观的估计,五年内解决这个问题都很难。
当事人:“三年内免谈房产税?我没说!”
一则以“发改委:三年免谈房产税”为主题的报道,在刚刚过去的周末,抢占了各大新闻网站的头条位置,并通过手机短信快速传播。一名股民说,仅周日一天他就收到了十多条关于发改委表态“三年内不收房产税”的短信:“地产股肯定大涨啊!”而第二天下午3时42分,股市收盘后40多分钟,新华网就帖出了国家发改委正式“辟谣”的消息。
这条“能量”巨大的消息究竟是怎样出炉的?此前的媒体报道中,这一言论的出处指向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
黄汉权:没有这回事!我没有说过这个。(记者刚一提到“房产税”三个字,黄汉权就脱口而出。)我是研究农业的,从来没研究过房地产,也没有参与过这方面政策的制定。
写这个报道的记者,我们关系不错,他没有说要采访我,就是聊天,闲聊!中间提到房产税的问题,他问我的看法,最近不是税务总局说地方没有制定税收政策的权限吗?我就说看这个情况,近期内不大可能出了,“三年”这个时限我也没有提。
完全是朋友间的聊天,我谈了自己的看法,而且我不是做这方面研究的。(在反复强调自己并不做房地产相关研究之后,黄汉权表示他已经和刊登该报道的报社进行了沟通,要求其出具证明。)
王福重(中央财经大学政府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这个消息一看就是谣言,利用了人们专业知识不够和信息不对称来传播起来的。最起码的背景知识,发改委没有这个职能嘛!税收的问题只有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有这个职能。
[批注]
5月23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对媒体表示:三年不谈(房产税)是研究人员所言,不能代表官方。但这个并不靠谱的消息依然迅速传播。
“房产税难产是必然,三年是个乐观估计”
昨天下午,发改委澄清,“三年内不征收房产税”非官方意见;但是有关“房产税”是否征收以及如何征收的“官方意见”仍然隐匿在各种“非官方意见”背后:
5月20日,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年内国家可能出台房产税试点。
5月19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如果对投机性购房界定为经营性房产,那么地方政府可以征收房产税,细则由地方省级人民政府来制定和实施。
5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处长牛新文:按照现行的规定,税收立法权在中央,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
王福重:目前看,“三年”其实是个乐观的估计,五年内解决这个问题都很难。
为什么之前一直说的“物业税”不能开征?因为这从法理上就说不通,物业税是个香港概念,它包含两部分,一是土地,二是地上的这些建筑。我们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你征这个税不是向自己征税吗?要收这个税必须先解决地价的问题,我们买房子买的是七十年的产权,那么地上的这个房产的价值应该是逐年递减的。
现在说的“房产税”,是在改造1986年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这个条例是对经营性住房征税,可能是想把地价和房价混淆在一起过关,但这样的话,土地出让金就不能再收了,否则就是重复收税。
上海、重庆那些传闻都是瞎说,税制不是一个草率的问题,不解决法理和评估的问题,没办法开征。
易宪容(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征收住房保有税有条件,如果条件不具备,这个税种征收就不容易达到目的。我在几年前就说过,住房保有税的税基一定是建立在全国住房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在全国性住房档案信息库基础上,如果这个基本的条件不具备,征收住房保有税也就无从下手。
即使是在国内一线城市,不仅住房的二手房市场不发达,而且也没有建立起政府对住房价格估价制度与体系。如果没有住房的估价体系,怎么征税也就无从下手。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要征收住房保有税是不可能的。
[批注]
针对房产税扩征的可能性,贾康巧妙地回答:“我只能拭目以待。”微博(http://t.sina.com.cn)上的朋友们:请帮助解读,这是什么意思?房产税扩征还是不扩征?
“今天房地产股票大涨,在恒生指数仅涨了0.62%的情况下,富力涨了10.28%;远洋涨了9.69%……内房股如同惊弓之鸟。为什么?”
这是24日潘石屹在15分钟连续发出的两条微博,看来连房产大腕也开始为政策走向犯晕了。
“调控政策不是两难,现在目的已达到了”
包括“房产税”在内的各种楼市消息真假莫辨的背后,是人们对调控政策的雾里看花。
“当前宏观调控面临两难选择。”5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天津调研时如是说。
昨天下午,经济学博士赵晓做客人民网和网友讨论“楼市调控与宏观经济”时,第一个发问的网友便询问:总理的话是否意味着政府在调控房价上也面临两难?
王福重:调控政策不是“两难”,这一轮房产新政已经结束了。我们的政策一直都在说“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是这么说的。这个目的现在已经达到了。5月10日之后,舆论已经转向了。
这一轮的政策就是短期抑制需求。长期看,抑制需求没有用,只有增加供给,在供地和保障房政策上出手,大家才能看到希望。房子不仅是商品还是资产,资产的价格是没有标准的,唯一的标准是人心,人心崩溃了,房价就跌了。
我们的政策现在把保障房和商品房混为一谈,这其实是推卸责任。低收入阶层不可能靠市场解决住房问题,还得靠政府。北京的穷人能接受的房价是5千,现在的房价是3万,就算你打掉一半,又怎么样呢?
易宪容:一些人总用以往的经验来看“国十条”,以为“国十条”又会被房地产开发商化解,这实际上完全低估了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宏观的决心。
“国十条”与以往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不同,根本上就是第一条。这一条就是未来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宗旨。第一条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改变当前房地产业的性质,房地产不是支柱产业,不是经济增长及追求GDP的工具,不是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工具。
中国经济要“去房地产化”,改变以往房地产运作的暴利模式,把房地产由一个投机炒作为主导的市场改变为一个居民住房消费主导的市场。
那些发改委辟过的谣
尽管没有精确的数据统计,但发改委在人们的印象中无疑是辟谣最为频繁的部门。在搜索引擎中键入关键词“发改委辟谣”,搜索结果超过39万条。
以下,是那些发改委曾经辟过的谣:
油价——
2009年5月27日,端午节前一天,发改委辟谣称:近期不会上调油价,也希望大家减弱对油价上调的预期,“过一个快乐的端午节”。
2009年6月1日零时,国家发改委决定小幅调高国内成品油油价。
电价——
2009年11月20日,有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透露,民用电价将最快在明年一季度起做出阶梯式调整。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超过87度的则将逐层调升电价,即“多用多付费”。
2009年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发改委没有定过这样的标准。
汇率——
2009年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表声明,称相关媒体有关“发改委官员称人民币可能贬值至7”的文章,纯属捏造。
此前有报道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人民币兑美元可能贬值到7元的水平附近。
景区票价——
2009年9月下旬,有媒体报道多地景区门票价格十一前顶风涨价,有的涨幅高达70%。事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表示,根据价格司关于涨价情况的调查结果,景区门票涨价的消息纯属媒体误报。
[围观]
潘石屹:今天收到同行和同事好几条这样的消息:“国家发改委近日称,三年内不征收房产税,短期内不再出台更严厉楼市政策;此前国税总局表示,地方对房产税征收范围没有解释权。”犹如濒临淹死的人看到海面上漂来一块木头。但还是不要乐观,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我是陈煦霖:今天杀进去买万科原因:1、发改委三年不征房产税;2、重庆未征;3、潘石屹说收到几条不征房产税短信,使我误导这消息很权威;4、王冉嚷买万科好几天了;5、股市暴涨验证该消息!——最后发现这一切都是幻觉,上面人乱搞下面人瞎起哄,所谓经济晴雨表原来是谣言晴雨表,这就是中国,一定要认清中国国情啊!
@韩哈子:办公室是唯一可以代表发改委的,其他都只是个人。以后我们听那座办公房子发表意见。
@韩志国:媒体发布假消息应当严查严惩。最近一个时期,媒体上的假消息满天飞,这次的房产税消息就是又一例证。在有了股指期货以后,如果不及时和有效地查处新闻造假问题,那么媒体就很容易被市场利用,并且也很容易形成重大内幕交易。因此,监管部门应该立即着手对媒体的造假行为严查严处,否则市场就永无宁日。
@百草缘李:哪来这么多的误读?三年不收房产税是误读;明年公共场所禁烟是误读,今天已经公布了两个误读了。唉!
主笔:张棻
责编:曹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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