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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26日 10:07 中国证券报 我要评论
鞍钢股份(000898)(000898)、*ST钒钛(000629)(000629)26日公告,国资委同意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实行联合重组。
重组后,新设立鞍钢集团公司作为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对鞍钢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均作为鞍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企业。
预留上市公司整合伏笔
依据两家上市公司公告,新成立的鞍钢集团公司将100%持股目前的鞍钢股份控股股东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且100%持股*ST钒钛的母公司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鞍钢集团公司尚在设立过程中。
鞍钢股份和*ST钒钛的内部人士表示,此次重组暂时与上市公司并不直接关系,整合也不会波及到上市公司层面。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张晓刚此前表示,鞍钢集团和攀钢集团在集团层面整合完成后,两家公司还将在资本市场上进一步整合。
鞍钢对于攀钢的整合实际上从上市公司层面入手的。早在2008年5月,鞍钢就与攀钢签订了“资产整合整体上市现金选择权合作协议”。正是依靠真金白银出资数十亿元举牌攀钢系护航攀钢整合,并承担攀钢系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的责任,鞍钢才最终击败宝钢、武钢等其他央企对手,顺利成为攀钢的重组方。
不过,由于时拿不出200亿元付给反对攀钢重组的股东,鞍钢曾追加了一次现金选择权。而在攀钢整体上市两年后,鞍钢仍然面临最终兑付现金的压力。
如今,“大鞍钢”浮出水面,如何通过进一步对旗下上市公司的整合顺利化解可能面对的资金压力恐怕是新的领导层不得不直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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