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摩退出中金收益超26倍 联姻华鑫证券几成定局

2010年05月26日 13:18  证券日报 我要评论

  转让中金34.3%股权,收益将超26倍。

  □ 见习记者 潘 侠

  曾经传得沸沸扬扬的大摩(摩根斯丹利)转让中金(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股权一事,近日有了新进展。

  据悉,证监会有关部门已于5月4日正式受理大摩出售所持有的中金34.3%股权的申请材料,按照行政审核流程,若无补正,该申请将在3个月之内(即8月4日前)获得批复。

  对于谁来接手大摩所售股权,中金公司董事长李剑阁早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最终将这些股票卖给谁还需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审批,并透露中金对于未来合作伙伴的选择已有所考虑,但暂时不方便透露。

  此前也有消息称,摩根士丹利将与两家私募股权机构KKR(科尔伯格-克拉维斯)和TPG(德克萨斯太平洋公司)签署协议,出售所持34.3%中金股权,售价或超过10亿美元。

  而据消息人士透露,大摩此举意在联姻华鑫证券,与其成立合资投行,以便开拓在中国的承销业务。

  《证券日报》记者就此分别致电摩根士丹利、中金公司和华鑫证券,但三家机构的媒体发言人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其中,华鑫证券深圳工作人员表示,此类问题系公司高层才能对外回答,一般人员不好擅自对外回应。

  大摩不差钱 看重话语权

  据悉,大摩持有中金34.7%股权的标价为10亿美元,而成立之初,摩根士丹利投资的数额为3700万美元,若真作价10亿美元售出,其收益率将超过26倍,这还不算摩根士丹利每年从中金公司拿到的分红。单从投资的角度来看,大摩入股中金公司这笔交易获利颇丰。

  早在2000年,中金获利1.7亿美元时,时任中金公司副总裁的方风雷就已经拿出1.1亿美元分给股东,原始股东几乎已经从该次分红中回收全数投资。但不差钱的大摩实际上并不在意股权投资的回报率,选择出售股权,更多的是因为无法参与或主导中金公司的管理。

  摩根士丹利于1995年与中国建设银行等合作创建了中金公司,它也因此成为第一个与中方机构合资成立投资银行的华尔街券商。中金公司的股权分配如下:中方机构建设银行(后改为由建银投资公司持股)持有43.35%股份,中国投资担保公司持有7.65%股份。外资方大摩拥有34.3%,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7.35%、香港查懋声家族名力集团控股7.35%股份。

  大摩最初参股的本意是,将其在中国的投行业务变成全球业务的一部分,所以刚开始,大摩向中金公司派驻了大量人员,参与中金公司的日常运作。很快,中金公司就形成了一套可以媲美外资行的业务标准。但随着合作的加深,双方在人事、公司文化以及处理与其他外资银行关系问题上渐渐出现分歧。于是,大摩在上世纪末逐步淡出管理,仅为财务投资者,每年从中金公司获得分红,对于经营管理不再具有发言权。大摩的中国拓展计划落空,这与大摩的初衷不符。因此,大摩决定取消与中金的合作,再次在中国寻找投行业务着陆点。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大摩如果想与其他证券公司合资,就必须退出中金公司。随即,大摩展开一系列动作。

  2007年,中投公司耗资50亿美元收购了摩根士丹利持有的中金公司9.9%的股份。2008年初,摩根士丹利选定贝恩资本、德州太平洋投资有限公司以及由泛大西洋投资集团、斯达国际公司(Starr)和J.C. Flowers组成的财团作为中金股权的竞购方。但最终由于潜在买家出价太低而未能成交。

  联姻华鑫证券几成定局

  有了前车之鉴,摩根士丹利再次寻找合作伙伴时,主要考虑中小券商。因为这样的合作,更利于其提高在合资公司的话语权。最终,大摩将目光锁定华鑫证券。

  在与大摩发生关联前,华鑫证券名不见经传。据其官网显示,华鑫证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在原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受让原上海浦东联合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营业部的基础上增资扩股组建而成。注册地为深圳,注册资金16亿元人民币,属于全国性综合类证券经营机构。目前它的股东构成为,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63%)、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4%)、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8%)、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3%)和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2%)。

  两者第一次发生关联是在华鑫证券成立仅两年的时候。2003年3月,大摩与华鑫成立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摩出色的国际化业务水平加上华鑫的地区优势,使得该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已超过80亿元——公司预计的盈亏平衡点。

  显然,过程虽有曲折,但合作仍是可持续的。2007年底,摩根士丹利同华鑫证券欲二度合作,签下了合作备忘录,但由于证监会规定仅允许外资公司在国内成立一家合资投行,因此大摩只有先处置好中金股权才能申请与华鑫证券合资。于是,大摩开始着手出售中金股权,并迅速进行到第二轮竞标报价程序。岂料天不遂人愿,2008年美国爆发金融危机,资金流动性迅速冻结,竞标者第二轮报价几乎折半,最终此次售股交易半路夭折。

  虽然出师不利,但大摩仍一直在为与华鑫证券的合作努力着。当初华鑫证券的投行业务几乎是空白,但要满足合资公司获批的硬性门槛,华鑫必须在此方面达到行业中等水平之上。2008年,大摩开始着手帮助华鑫证券建立投行业务团队,并在次年不断通过各种关系,为华鑫证券拿到承销项目,这类承销项目多采用联合方式,基本上不收取或收取很低的承销费用。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09年证券公司各项业务排名显示,在股票及债券业务主承销家数排名中,虽未见华鑫证券,但在起决定作用的股票及债券承销金额排名中,华鑫证券以超过78亿元,位居该项业务排名第30位,超过了中位数第38名。

  “这意味着,退出中金获批后,大摩与华鑫证券成立合资投行的申请有望很快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业内人士表示。

责编:曹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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