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应摒弃四种负面心态

2010年06月04日 10:32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保险产品不同于其它商品,大多数投保人只有在意外发生时可能才感觉得到保险保障的存在,但即使是买了保险的人也不会去期盼意外的发生。所以,对有意购买保险的人来说,常常产生矛盾的心态。保险专家表示,包括上述的矛盾心理,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还应该避免以下几种负面的想法,否则容易对保险产品产生误解或给自己造成损失。

  1.侥幸心理

  不少投保人在参加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到期后,看到投保后没事,自己也没有从中获得经济收益,就觉得“吃亏了”、“不划算”,接着容易产生“坏事应该也轮不着自己”的侥幸心理,因而不再续保。保险专家表示,保险业恰恰是承保那万一发生的灾害事故的,这万分之一或者概率更小的风险对于个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损失,不能大意。因为侥幸心理或者因保险保障不足而在遭受损失后追悔莫及的案例数不胜数。

  2.从众心理

  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容易随大流,人家投什么险种自己就保什么险种,别人选择多少保额自己就选择多少保额,认为一旦有事大家可以利益均等,找到一种心理平衡。保险专家表示,从众心理不可取,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比如家中经济收入怎样,财产价值多少,工作环境如何,身体状况怎样,加上个人对理财方式的认同等,这些情况有很大差别,以他人为样板来决定自己投保,往往是该保的没保、该保足的没保足,如此就失去了保险的意义。有意投保的消费者不要嫌麻烦,应该去找保险公司咨询,让对方从专业角度进行设计,既符合个人要求,又能规避风险,寻求量身定制的保障。

  3.盲目心理

  购买保险应该有的放矢,不能“求全责备”或者“扔进篮中的就算作菜”。比如有些家长在给孩子购买儿童保险时,一味求多,几份甚至十多份儿童险累计购买,却不知儿童险的保额上限为10万元,超出部分算为无效。又比如健康保险,购买的前提必须是看清条款责任范围,明白健康险种和一般人身险的共同点与不同点,哪些状况可以投保,哪些状况属于除外责任。还有关于日后万一出险怎样获得赔偿的相关规定要求,均是以后索赔的关键之处,以为投保了健康险就能保障自己的健康,看病住院都不用花钱,这样的盲目投保必然影响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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