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费手机”陷阱防不胜防 屡禁不绝蔓延全国

2010年06月04日 14:35  中广网 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6月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3时40分报道,吃费手机陷阱防不胜防,层出不穷,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一个庞大的利益链条远不是手机生产商独自能够支撑的,幕后黑手还有哪些?我们再来连线山东台记者李健。

  主持人:李健,根据调查,吃费手机背后都涉及哪些利益主体?

  记者:调查发现,“吃费手机”涉及巨大的利益,在其黑色的利益链条上,有四个主体:方案设计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厂商、通信运营商。

  济南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要想从用户预存的话费中扣费,必须通过通信运营商的结算平台和话费支付系统。“这意味着相关厂家必须与通信运营商达成默契,通信运营商则收取一定的使用费。这就像是一个杠杆,一边是手机用户,一边是增值业务服务商,杠杆则是通信运营商。”

  山东某数码产品连锁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我们,暗藏收费软件的手机集中在国产二线品牌以及“山寨机”、“贴牌机”上,主要表现为:“一键上网,无收费提示”、“收费项目”无二次确认、“娱乐游戏生活等功能菜单点击即发送短信”等等。少数手机,即使用户不点击也会自动发送短信。这些收费少则一元,多则包月几十元,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这些“吃费手机”,多是由主板设计方案商与不法SP短信商合作在主板上强行添加,卖给手机生产商,制造并投放市场。顾客在不知不觉中购买到这种手机,在手机使用中被动发送短信,产生流量及短信费用损失;而巨额利润则由SP短信商、方案商、手机生产厂商、通信运营商瓜分。

  主持人:既然这个利益链条如此清晰,为何“吃费手机”顽疾屡禁不绝呢?

  记者:山东消协的专家认为,“吃费手机”不是一个区域性问题,已蔓延至全国各地。这一问题涉及质检部门、工信部门,除了手机制造外,还有手机入网、软件设置等环节,暴露出我国通信消费服务监管方面的不足。

  济南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隐瞒真相,不告知消费者,已涉嫌商业欺诈。对于在手机里恶意设置自动发送程序,则涉嫌盗窃犯罪。但现有法律认定盗窃和欺诈的主体必须是自然人,而“吃费手机”涉及方案设计、手机制造、增值服务、运营商多个环节,没有自然人直接参与。

  同时,有关部门对手机制造的应用软件缺乏明确规定,相关监督也比较弱。而“吃费手机”正是利用了这个空当,在手机中强制植入软件程序,并通过费用代收划拨的方式获取钱财。

责编:张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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