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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马”做保险

传统保险营销体系正遭遇越来越多的诟病,互联网金融浪潮下,传统观念正被解构,互联网保险销售是否将迎来一个爆发期?

  日前,阿里巴巴的马云、中国平安的马明哲、腾讯的马化腾联手设立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正式成立,被业界称为“全球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三马卖保险”一时成为互联网金融的热门话题。但网上投保往往缺少与保险公司的充分沟通或者欠缺书面证据等,可能为以后的理赔带来一定的困难。那么,网络投保的模糊地界究竟在哪儿?投保人又应如何规避风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

最新报道

马云马化腾瞄准经济转型节奏

    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和腾讯CEO马化腾用一堂生动的案例教学教会小伙伴们什么叫“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双方已经刺刀见红的时候,马云、马化腾和马明哲现身众安在线财险有限公司的挂牌仪式上,这家号称中国第一互联网保险公司从酝酿到挂牌筹备了一年之久,阿里巴巴占有19%的最大股份,平安保险和腾讯各占15%的股份。[详细]

记者观察

大数据的生意

  保险“触网”非一时之兴,早在数年前,网销便成为保险公司的新兴渠道之一。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一些保险公司对内设立互联网事业部或电子商务部,对外打造O2O平台或与第三方合作成立电子商务平台。数据显示,过去三年,来自网络渠道的保费保持了100%以上的增速,不过在总保费中的占比仍不到1%。有专家预计,10年后来自电子商务的个人财险业务份额将占50%。

  虽然前景令人兴奋,但从目前的业态来看,保险业对互联网金融的参与路径还主要停留在渠道上。很多从业人士表示,互联网保险的运营模式尚未完全理顺,还没有找到较成熟的运作模式,与既有渠道亦存在相互竞争的关系,在产品设计、客服和理赔等方面,还没有真正地顺应互联网消费群体的特性。在互联网人士看来,如果能从一种社会现象挖掘出其背后的数据结构,运用想象力和逻辑思维,将数据结构整合成一个新的商业模式,便可以创造出新的商业机会。

  2012年下半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热度直线上升,传统金融业的游戏规则和经营模式面临挑战。与传统保险业不同,“三马”联手成立的众安保险的“另类”之处在于,不作为网络渠道销售传统的财险产品特别是能迅速形成规模的车险,而是成为一家“互联网数据公司”。

  “三马”的设想是以众安保险作为平台,将流量、社交和交易数据转化成金融数据。无论是占领渠道,还是占领终端,金融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的终极目标都是为了获得数据,这是其核心资产,亦是相互争夺的命脉。

  互联网金融相对于传统金融的优势之一是互动性,而这种互动性来自线下线上的无缝对接。有金融专家认为,互联网保险的核心竞争力除了市场营销能力和客户体验,还来自安全性和线下的配合。“与传统行业连接,超级复杂,互联网只是提供一个桥梁和工具的作用。真正实现金融的功能,需要与包括平安在内的金融公司合作。”马化腾说。

监管者“摸着石头过河”

  针对保险公司互联网销售业务的规定,保监会在2011年就发布了《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除明确网销保险备案制外,还明确个人及兼业代理公司不得在网上销售保险产品。涉及互联网保险监管的文件还有去年发布的《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以及今年9月发布的《关于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对于像在保监会备案的众安保险来说,同样涉及如何监管的问题。现行监管原则是属地监管,即众安保险归属上海保监局监管。由此带来一个难题:发生在异地的理赔纠纷,由谁对其进行监管?互联网金融的跨界特性决定了监管需要一套新的理念和方式,其监管体系需要涵盖互联网金融服务标准、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以及机构身份认证标准等内容。

  “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成什么样,没有人能够预测。国内对于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制度都还没有成文,我们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管,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一位保监会的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如何预防风险

  可以预见,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入驻网络市场,拓展线上投保渠道。可是网购保险还不够规范,消费者一不小心就容易遭遇陷阱。与传统购买保险方式相比,网购保险的门槛低、手续简便、费用便宜,网购保险正逐渐成为消费者的“新宠”。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阳光保险等保险公司均已进驻网络市场,且出售的险种类型繁多,包括意外险、旅行险、健康险、少儿险、财产险等多个保险产品。不少财险公司针对车险这一业务,正从电话回访走向网络查询,以提高服务质量和用户粘性。

  针对网购保险,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时应注意防范风险。首先,网上投保时要慎重选择购买渠道,优先选择大品牌大公司的保险产品。其次,在网上购买保险产品时,不能只关注价格,更需注意产品的投保规则、产品介绍、免责等具体内容,在投保前全面了解产品和投保流程,如有异议,可以详细咨询在线客服,或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咨询。

  专家提醒:购买保险涉及日后索赔的问题,投保信息要如实填写,否则发生险情难以获得应有的保险赔付。消费者要妥善保护账户安全信息,最好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操作,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而造成财产和名誉上的损失。此外,可通过电子保单的保单号在保险公司官方网站进行验证,确保购买的保险真实有效。 

  与成熟的“实物网购”不同,网络投保是买卖双方的直接交易,没有第三方的制约,购买的产品是“承诺”,而且这个“承诺”的兑现会受很多条件限制,因此保险公司的告知责任就显得非常重要。

  对于互联网消费群体来说,复杂的金融产品不适合其口味,因为选择标准无法视觉化。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线上和线下实现良好对接的一个考量指标是客户转化率。从目前来看,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的保险网销客户转化率约为1%-2%,传统电话直销的客户转化率则仅有0.4‰至0.5‰。 有“互联网女皇”之称的玛丽·米克在《2013年互联网趋势报告》中称,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商业化快速发展,许多“空白领域”将被重新想象。有人畅想,未来的线上线下互动可能会出现C2B模式,由消费者创意一个保险产品理念,其他消费者预订,由保险公司竞价出单。

关于“互联网保险”
  • 保险“触网”并非一时之兴

  互联网保险是新兴的一种以计算机互联网为媒介的保险营销模式,有别于传统的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网络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险网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销售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

  2000年8月,国内两家知名保险公司太保和平安几乎同时开通了自己的全国性网站。太保的网站成为我国保险业界第一个贯通全国、联接全球的保险网络系统。平安保险开通的全国性网站PA18,以网上开展保险、证券、银行、个人理财等业务被称为“品种齐全的金融超市”。同年9月,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也在北京宣布:泰康在线开通,在该网上可以实现从保单设计、投保、核保、交费到后续服务全过程的网络化。

  2012年保监会正式发布17条《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互联网保险有了一个官方的定义。

  2012年,“三马(马云、马化腾、马明哲)”筹建的专业网络财险公司——众安在线获准成立。2013年年中,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发声:“互联网对保险业经营模式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信用数据化和数据资产化要引起行业足够重视。”

  据艾瑞咨询预计,2016年中国保险电子商务市场在线保费收入规模将达到590.5亿,渗透率将达到2.6%,互联网保险销售正在迎来爆发期。[本网综合]

聚焦国外互联网保险

网络保险最早出现在美国

  美国国民第一证券银行首创通过因特网销售保险单。1997年初,81%的美国保险公司至少有一个网址。同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网络保险服务公司INSWEB用户数是66万,1999年增加到了300万。Forrester调查显示,1997年,美国家庭购买的汽车、住宅、人寿保险金额是3.91亿美元;1999年大约有70万户美国家庭在网上购买了价值5亿美元的汽车保险;2003年,美国家庭购买的汽车、住宅、定期人寿保险金额达到41亿美元;2004年,美国家庭购买的汽车保险金额达到118亿美元,还有300户的美国家庭购买价值12亿美元的家庭保险。目前,美国部分险种网上交易额已经占到30-50%。

意大利创立网络保险服务系统

  1997年,意大利KAS保险公司用微软技术建立了一套造价为110万美元的网络保险服务系统,并在网络上提供最新报价。该公司月售保单从当初的170套快速上升到了1700套。英国于1999年建立的“屏幕交易”网站提供了7家本国保险商的汽车和旅游保险产品,用户数量每个月以70%的速度递增。

日本首开网上申请及结算的车险

  1999年6月,日本的American Family保险公司开始提供可以在网上申请及结算的汽车保险。同年9月底开始推出电话及因特网销售汽车保险业务的日本索尼损害保险公司,到2000年6月19日通过因特网签订的合同数累计已突破1万件。日本朝日生命保险公司于2000年 4月7日宣布,该保险公司决定与第一劝业银行、伊藤忠商事等共同出资设立网络公司,专门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并于2001年1月开始正式营业。目前,日本车险业务电子商务渠道的占比已达到41%。

媒体观察

互联网保险渐成趋势

  目前国内保险行业至少已有16家财险公司、23家寿险公司开设了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的业务,包括国寿、平安、太保、人保、阳光等在内的保险集团开设了保险超市、在线商城等网上销售专属平台。在保险产品传统销售方式备受信任度困扰的背景下,网络销售方式,无疑使互联网保险的客户体验得以提升。因此,随着保险消费习惯的逐渐成熟,线上保险必定越来越被用户所认可与接受。

—中国商报

保险业:创新无止境

  11月6日挂牌的众安保险,因马云、马化腾和马明哲的“三马”携手而引人注目,不设分支机构、全程网络销售的销售模式,被保险业内人士一致认为是对保险业传统经营模式的颠覆。而无论怎样的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创新,一定是基于消费者的需求,甚至是消费者还没有意识到的需求。正如乔布斯所言,“在汽车发明之前,你去问顾客,答案一定是‘想要一匹更快的马’”。

—中国保险报

保险收益不一定“保险”

  卖得最火的保险理财产品的高收益是否真有保障?对此,“双十一”之前网上就已经议论纷纷。细看条款可以发现,收益最高的生命人寿的e理财万能保险收益率,由预期收益率和集分宝赠送共同组成,除去集分宝1.8%的收益率,生命人寿e理财原本预期收益为5.32%。像生命人寿这样的收益叠加现象不是个例,许多产品都采用相似的方式宣传。此外,这些高收益产品打出的收益率只是一个预期,不能说明未来的实际收益,真正能保底的收益只有2.5%,在没有到达约定期限时预约取回的话,投资者要付出比例不等的手续费。

—新闻晨报

高收益模式难持续

  目前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现状是创新先于监管,对网销保险的各种促销手段还没有具体的监管措施。一旦险企挪用其他费用兑现高收益,行业风险不断累积,未来监管上有所举措也不好说。因此,高收益模式或不可持续。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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