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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2月23日 09:57 读报文集 我要评论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欢迎您第一时间听我马斌读报。
先来看看今日头条。
《法制日报》上说,新的《就业促进法》即将从明年一月一号开始实施。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做客中国政府网,详细介绍了这部法律以及实施准备情况。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将出台新的配套法规,而且这些法规将会是非常细化的,有可操作性的。举个例子说,比如在招工中,有人说我这个岗位就不能招用妇女,在配套法规中,就要明确什么样的岗位确实是不适合妇女的。比如水下作业或者矿山、井下、高空等。标示出哪些行业不适合妇女,那其他行业就必须招收妇女。
对此,《中国劳动保障报》就说,要想《促进就业公平需先遏制就业歧视》。文章建议,第一应该给予受歧视的劳动者充分补偿。第二,应该赋予受歧视劳动者更多的救济力量。三要改变受歧视劳动者在举证中不利的地位,比如涉嫌就业歧视,应该由资方以举证倒置途径充分说明其没有歧视的理由。这样才能有效消除就业歧视。
《中国经济时报》也建议说《配套的“不适合女性岗位”仍需“配套”力量》文章也提了三条建议。一应该建立专门的机构来处理就业歧视问题。二需要看到,就业歧视不仅仅是女性遭遇歧视,年龄歧视、性别歧视、户籍歧视等现象同样应该受到重视。其三,企业往往因为违法成本低,而无视相关法律的规定。所以建议对违法企业予以重罚!
《中国经济时报》的另一篇评论则表示了担心:水下作业或者矿山、井下、高空等领域是否就完全不适合妇女,如果专门限制是否是另一种变相歧视?如果有不适合女性的工作岗位,是否也有不适合男性的工作岗位?因此在制定细则时,千万不能初衷是保护妇女的劳动权益,结果却限制了妇女的就业权利。
不管怎么说,向招工过程中泛滥的“拒招女性”行为说“不”——这说明我国保护女性就业的法律已经不再局限于原则性规定,而是开始注重法律的可操作性了。
再来看下一个话题。
9月27号,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第二套住房首付提高到4成,并明确贷款利率同时提高10%,但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新华每日电讯》说,重庆第二套房的按揭现在基本处于“半停滞”状态,说它“半停滞”,是因为重庆多数银行对有“疑点”的按揭申请,都采取了只受理不办理的态度。一位业内人士说出了“半停滞”的原因:“尽管央行已经给第二套房圈定了大方向,但具体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比如,夫妻俩以各自名义购买一套住房,或者以子女名义再购房,这些算不算购买第二套房?”从十一黄金周以来,重庆主城区房屋销售面积大幅下降,日均交易量只有9月份的三分之一。
第二套住房如何认定已经成了各地银行共同的一个难题。《新华每日电讯》的另外一则消息就说,在北京,有多家银行出台了各自的具体规定,但在针对个人和家庭的认定上,各个银行的认定标准都不一样。
对此,《中国经济时报》建议,《第二套房的解释权应该上收》。当央行、银监会等职能部门看到“风险”的时候,商业银行更可能看到的却是“利益”,当其面对“优质客户”或者放贷压力增大时,标准“防线”极有可能被轻易突破。因此,职能部门还应加强监管,对相关认定标准予以进一步明确,督促各商业银行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中国产经新闻》也问,《第二套房标准何时明了》?执行政策的宽紧程度如果成为有些银行间竞争的手段,想要买第二套房的老百姓自然会蜂拥到执行政策宽松的那家,那么房贷新政的实际效果难免会大打折扣。
要我们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再好的政策,如果放任各地方的商业银行各自为政,大打“暧昧”牌,实施效果恐怕就很难让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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