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斌读报7月31日内容

2010年02月23日 10:43  读报文集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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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花样的年纪。而浙江24岁女孩董宋萍的花开的和别人不一样。《证券日报》报道,最近,深交所上市公司时代科技一纸任命把董宋萍推到了公众面前,24岁的她成为最年轻的A股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可不是董事长秘书,这是由董事会直接聘任的公司高管。主管公司信息发布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的很多文件,交易所和监管部门只认董秘的签字,如果董秘不签字,即使是董事长签字都无效。所以,一些企业甚至由董事长本人兼任董事会秘书。而董宋萍的前任董秘是52岁。

那么,24岁的董宋萍是如何成为董秘的,她有什么背景吗?《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根据公开资料,董宋萍是浙江绍兴人,今年刚刚大学毕业。今年上半年在时代科技公司证券部实习,今年五月,一家浙江公司成为时代科技的大股东,六月,来自浙江绍兴的董宋萍就被送到深交所的董秘资格培训班培训,六月二十号,董宋萍拿到董秘资格证,没几天,时代科技就发出了对他的任命。很多股民都对此大惑不解,甚至有人打电话到公司追问新任董秘是不是某某大股东的亲戚。

《证券日报》报道,对此,董宋萍本人和时代科技公司都做了回应。公司表示这位年轻董秘跟公司任何高管或股东都没有什么关系。董宋萍本人也否认自己与控股的那家浙江公司有关联,还爆料说:“在董秘培训班里,自己并不是年纪最小的学员,还有23岁的呢。而年龄小、工作年限少也并不妨碍自己担任董秘这个职务。而对于记者提出的关于公司经营的问题,这位即将要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年轻董秘,回答是:请看中报,或是:请看年报。

对此,《证券日报》就问,《年轻董秘只是一个符号?》由于年轻董秘一般没有经营方面的经验,即使任职为董秘,在公司内部也显得位卑言微。而当董秘因为太年轻行为受制于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时,他如实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职务就会受到影响。出现了问题,股民却不知道,最后倒霉的还是股民。古人说,举贤不避亲。当年五虎上将里的关羽张飞那都是蜀国董事长刘备的拜把子兄弟,可问题是人家蜀国没上市发股票,不用对股东负责,刘董爱怎么玩就怎么玩。可作为一个有22977 万股流通股的上市公司,您任命一个24岁的董秘,是不是该给投资者一个理由。股东们,您该留点神了。

 24岁能当董秘,小学生也能当监考。

来看《北京青年报》上的一张照片:这是一个考场,一众成年人正在书桌上奋笔疾书,可有两个身影却和这考场却是格格不入。身穿校服,还系着红领巾,不就是两个小学生嘛。没错,就是小学生,不过现在身份有点变化,考场上的监考官。《新华每日电讯》说,这是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全区公检法系统竞争上岗笔试突破常规思维,聘请18名少先队员担当“监考官”,结果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小学生“秉公执法”,当场抓住25个作弊的。咱听听监考的小朋友是怎么说的:“自己当初并没有多想,只想认真地完成老师交给的任务,按照会上的要求去做,做一名诚实的孩子。”小学生不会考虑那么多,只按照自己的理想价值观去办事,而这一点,是成年人无法比拟的。可是这次“大人的事小孩干”还是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山西晚报》说,《孩子的纯真照见怎样的世象》。小学生为监考官“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利用的就是孩子们那颗“眼里不揉沙子”的纯真、质朴之心。正所谓“童言无忌”、“童心无邪”。这边孩子们“无忌”、“无邪”,另一边的成人却顾忌重重、功利算计。这是孩子们的骄傲,也是我们的悲哀!

《时代商报》说,《“监考门”里的孩子急需救赎》。成年人为了自保,不敢秉公执法,就让孩子当挡箭牌?这种事情,听上去不错,推广起来价值不大,所以,今天的《辽沈晚报》也说《小监考官的耳光价值大于推广价值》。好标题!秉公监考,看清楚谁在作弊、谁在认真考试,小孩子都能办的事,大人为啥就办不了呢?也许是大人眼里太能揉沙子了。 小孩能监考,老外也能当城管。

昨天,武汉一家副食店的老板被城管“吓了一跳”。倒不是因为他把矿泉水之类的商品摆到了店外边怕挨罚,而是上来这位城管队员是一位浓眉大眼、鹰勾鼻子的老外,就是这位,而且他还操着不太流利的汉语说:“老板您好!您出店经营影响市容和交通,这些商品还是拣进店里的好。”老板一看,说的是城管的词,穿的是城管的制服,好嘛,以前有“洋火”、“洋葱”、“洋娃娃”,这现如今连“洋城管”都有了。

这位正搬矿泉水的小伙,就是那位“洋城管”。名叫雅利士,年方28,来自法国里昂,目前在武汉的一家语言培训机构当外教。这位该问了,您一老外,穿着城管的衣服干吗?莫非要改行当城管大哥不成?其实不然。雅利士从小就对中国文化有浓厚的兴趣,去年来到中国,走访过北京、上海、武汉等城市,并最终他选择在武汉生活和工作。之所以选择“客串”一把城管,用他的话说就是“希望武汉越来越美”。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人家雅利士虽然是客串,可干活绝不含糊。

您再看这张照片,雅利士正在清理电线杆上的小广告。不知道法国的电线杆是不是也长这种“牛皮癣”啊。

老外当城管,确实很吸引眼球,不过,也有人质疑说,这不是做秀吗?你看今天的《时代商报》就问,《这个城管,咋是老外?》从用眼神执法,到让老外 “客串” “执法”,可以看出武汉城管致力于改变形象的努力。但到底能够起到多大的作用,还有待考察。能不能使正常的执法活动也跟着热起来,才是最重要的。雅利士做城管之所以受人关注,就是因为这两个形象太搭配不到一起去,雅利士当外教,没什么,什么时候这老外跟城管的形象能搭调了,城管的新闻就没那么多了。

我们换个话题。《广州日报》说,最近《广州市城市交通改善实施方案研究》出台了。经专家研究认为,像广州这样的特大型城市,交通供给不可能无限制满足需求,必须从过去“单纯强调增加供给”向“供需平衡”转变,引导个体交通方式向公交方式转变。广州市将来或许要开征交通拥堵费,即在繁忙时段或繁忙路段,对进入中心区的社会机动车辆收取费用。研究建议,在广州市内环线范围内采取拥挤收费措施,收费试点区域先考虑老城区或者天河地区。经过小范围试点后,将逐步扩大。消息一出,街头巷尾的议论声是此起彼伏啊。

《东方早报》报道,从事法律工作的张小姐说,车主向政府缴纳了相关的费用,政府就有义务向车主提供便利畅通的交通条件,道路拥挤给驾车者及纳税人带来了不便,是政府的责任,理论上应赔偿车主的损失才是。政府向车主征收道路拥挤费,有点本末倒置。而广州市社科院科研处处长彭澎则担心:如何对过往车辆收费!收费站搞不好会造成新的交通拥堵。

《南方都市报》说,司机许先生看得比较开,他说:“在特定时段、特定区域行车需额外付费,谁堵路谁掏钱似乎有点道理。”私家车主鄞先生,对收取道路拥堵费的做法到也不反对,不过有一个担心。公车私车能否一视同仁都收?!如果用纳税人的钱来报销,那只会是不挤白不挤。

《南方日报》认为,《征收道路拥堵费得过民意关》。大家似乎习惯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思路,要大家节约用水,立马提高水价;要大家珍惜用电,马上增加电价;要解决道路拥堵,那么就收费!伦敦征了六年的车辆拥堵费,收了8亿英镑,该堵还是堵!如果到时收了费,问题却没有解决,老百姓的感受可想而知。英国和新加坡都收交通拥堵费,但也有许多城市,如香港等、纽约等,道路比广州少、车辆比广州多,交通状况比广州好的城市,并没收拥堵费。看来,收不收拥堵费不是关键,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开车人的素质,道路不堵才是关键。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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