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亿元资金资助中小企业国外申请专利

2010年02月23日 11:41  文稿 我要评论

  

最近,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国内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专利合作条约的途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级知识产权部门提出申请,今年可动用的专项资金总额达到了一亿元人民币。

《通知》指出,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国内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等国内申请人,资助范围确定为国内申请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出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的专利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马维野表示:“每件专利项目最多支持向5个国家或者是地区申请,资助金额为每个国家或者是地区不超过10万元,也就是说单项专利申请最多可以得到50万元的资助,当然,对于一些非常有前景的专利,我们还会特别对待,给出甚至比这个还高的资金资助。”

马维野告诉记者,凡是有助于发挥我国产业优势,具备国际竞争力,并且有望开拓国际市场或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的专利项目都可以在10月20号之前提出申请。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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