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搭二手房优惠末班车]税务部门:征税以国土部门受理时间为准

2010年02月24日 13:27  热点推荐 我要评论

  

 

记者在现场询问了很多二手房过户的消费者,虽然大家对于新政策,有一定的了解,但都在忙着办理过户,具体房产受理的期限问题,大家并不知道,征收营业税究竟以什么时间作为节点呢?其实这个问题更为重要,因为它意味着你在今年办理的这些过户手续,究竟能不能拿到今年的税收优惠。对此,我们的记者在深圳地税部门进行了采访,来听听税务部门的专业意见。

深圳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明年营业税如何征收,还没有接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公文,但预计恢复以往做法的可能性较大。而认定是否征收营业税的时间节点,税务部门提醒说,应以国土部门受理日期为准。

深圳市地税局税务一处副处长郭猛:“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不到五年卖出去的非普通住房全额征税,普通住房不到五年的,我估计可以按照差额征税,五年以后售出的普通住房免税,非普通住房按差额征税。”

税务部门提醒,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需要一定周期,尤其是那些房贷没有还清的二手房,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费时更长,往往要超过一个月。交易双方如果想抢搭政策末班车的要把握好时间节点。

深圳市地税局税务一处副处长郭猛:“深圳地区来说,主要看你递件受理日期,递件受理日期如果是今年最后一天,还是今年的优惠政策。”

而房地产中介表示,此前市场对营业税优惠政策明年是否取消早有担忧,很多卖家为了防范政策调整造成交易成本的增加,一般都在合同中注明所有税费由买家承担。律师也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尽可能周全,避免纠纷。

深圳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李建国说:“这种情况(政策调整)不属于不可预见,也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商业风险,所以要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发生纠纷,第一是协商解决,第二如果为显示公平,可以申请撤销。”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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