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光远:政府主要责任就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0年02月24日 13:27  热点推荐 我要评论

  

保障性住房改变了很多家庭的现实困难。回望已经过去的2009年,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国家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利好政策,那么应该如何评价过去一年的这些政策?实施这些措施,究竟给中国社会带来了那些改变?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节目连线采访了财经频道评论员马光远先生,来听听他的观点。

马洪涛:马先生,您好。首先想知道,您会如何评价2009年的保障性住房政策?

马光远:晚上好。在2009年我们看到保障性住房无论在高层的重视程度,还是在投入的力度,还是在各地的热情等等方面,我们都看到比以前任何一年都要大。比如说从重视程度来讲,无论在2008年的国十条,还是2008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2009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里边,对保障性住房都提高到民生的很重要的高度。第二点,从投入来讲,比如在2008年建设部曾经提出,要花9千亿用三年时间,建设两百万套廉租房,四百万套经济适用房,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政府工作报告里边,温总理提出,政府在2009年要花1600多亿,中央财政投入400多亿建设廉租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这都是前所未有的。第三,我们看到各地在建设力度方面都非常大,无论是北京、广州还是上海房价比较高的城市,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也是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且这些城市本身在廉租房,在经济适用房的基础制度方面,在其他一些环节方面,都非常重视,都完善了相关的制度。所以2009年我们一方面看到,房地产本身复苏的非常快,另一方面我们看到以廉租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也是非常快。所以这一年来讲,应该在住房民生方面,政府做了很大努力。

马洪涛:我们看到一个数字,2009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是2008年的5倍,从这个数字上也能看出您说的这个变化。我们知道2009年也是房价高起的一年,在这样一个年份,政府加速保障性住房的布局,这个意义又在哪里?

马光远:应该来说,在住房问题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说依靠市场可以解决,无论是欧美,还是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我们甚至看到联合国住宅中心,甚至把住房作为政府的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温总理前一段时间在接受新华社专访的时候特别提到,在住房问题上我们要分清楚政府和市场应该承担的责任。那么政府承担的主要责任就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可以说我们从1997年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们在市场和国家应该承担的责任方面,我们分得越来越清楚,对于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不再干预,但是对于国家应该承担的责任,比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政府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这样才能对我们经济结构的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为下一步经济的高速发展,奠定一个很好的民生基础。

马洪涛:而且我们也注意到在新的一年里,国家还将继续加大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的改造,这会让更多的老百姓从中受益,在您看来,我们还应该从哪些方面做出努力,更快地实现居有其所的目标?

马光远:对于保障性住房而言,我们尽管从1998年开始探索,但是我们需要走的路还很多,比如到现在为止我们并没有一套国家级别的保障性住房的全国性的法律,来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做一个法律方面的保障。第二点,我们在国家层面也没有专门的部门来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第三,在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方面还有很多欠缺,比如说在2008年之前,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很大问题都是因为资金不足,所以无论从职能部门的建设,还是制度本身的建设,还是资金的欠缺方面,我们需要走的路还有很多。但是我们看到,应该说经过十年探索,我们已经积累了很多经验,所以在下一步来讲,只要政府重视,只要地方政府配合,我相信在保障性制度建设方面,我们一定能够建立起适合我们国情的多元的多层次的住房层次。

马洪涛:非常感谢马光远先生给我们带来的分析和评论,希望新的一年我们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会有更好的局面。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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