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马上要看到的是一次庭审的片段,画面中的这个年轻人被当庭判处死刑。而这个人的死刑判决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个年轻人也成了今年7月份的新闻热点。
法官:法警将被告人孙伟铭带回看守所羁押。
旁听人群:立即执行,立即执行。
孙伟铭:爸,妈,我对不起你们。
这名在法庭上大喊“爸,妈,对不起”的年轻人叫孙伟铭。一个月以来,他频繁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上出现,而他之所以走上法庭,成为焦点,是因为一场惨烈的车祸。
2008年12月14日下午5点,夜幕初降的成都,一起连环车祸突然降临在这个城市的东南三环附近。
比亚迪车驾驶员:我是正常行驶,他从屁股上上来就给我撞了,撞了就跑了。
附近的监控录像拍到了这辆高速逃逸的黑色轿车,警方事后测算,这辆车当时的时速达到130多公里。而这条路限速60公里。
奥拓车驾驶员:那个黑颜色的车逆行过来,速度很快,我都不知道怎么的,他“咚”地就过来了。
17点20分,这辆高速行驶的黑色轿车,越过了黄色双实线,冲向对面驶来的一辆长安奔奔车,奔奔车被撞飞,越过两个车道,栽进路边绿化带。
奇瑞QQ车驾驶员:我看到奔奔车都弹起来了,然后黑色别克车旋过来后以后,才把我的车撞了。
随后,是一连串的撞击,直到惯性消失,这辆黑色别克车才停了下来。
记者:连续撞了几个车子?
奥拓车驾驶员:你看嘛,四个。
包括肇事的黑色别克车在内,现场有三辆车被撞废,而被撞飞的长安奔奔车上,两人当场死亡,另外三人被送往医院抢救。
就在车祸发生的那个瞬间,城市的另一边,一个叫张志宇的年轻人接到妈妈打来的电话。
张志宇:当时我接起来的时候,妈妈没有说话,我觉得很奇怪。后来我就反复给我爸爸打电话,给我妈妈打电话,他们都没有接,
当天,张志宇的父母张景全和尹国辉,去参加一个朋友母亲的寿宴,他们开着家里的长安奔奔车。很快,对车祸一无所知的张志宇接到了朋友的电话。
张志宇:就说你爸爸妈妈出车祸了,当时都没告诉我多严重,我就赶忙赶到医院。
而不幸的是,张志宇的父母在医院经抢救无效去世。
张志宇:当时那天去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那一瞬间,我眼睛一片黑掉了,
事后,张志宇发现,妈妈的那个电话是个令人揪心的巧合。
张志宇:当时事发的时候前两个小时,两点过后,三点钟我妈妈给我打个电话,说他们一会参加完妈妈朋友母亲的寿宴过后,回去看我奶奶,问我回不回去,后来回想起这件事情可能是车祸的撞击力,把我妈妈手机就按下去,按到我的号码,因为最后打的号码是我的,
最后的那一瞬间,张志宇不敢想,而乘坐5人的奔奔车上,只有母亲的朋友代玉秀幸存,但因颅内出血,也一直处在昏迷之中。
代玉秀的丈夫韩常进:平时我喊她都是我喊的(同志),以前她在凉山打工,当地称呼,等于同事之间的关系嘛,我一直都这样子喊她,我说(同志),我说你没有事,我说伤情不重,我说儿子和我都在,你放心,我说你放心,我说我会尽全力的照顾你,
最终,这场车祸造成的后果是,奔奔车上两对夫妇,张景全和尹国辉,金亚民和张成秀,双双死亡,各自留下家中的独子,大学毕业不久的张志宇和金宇航。而幸存的代玉秀头部受到重创,全身骨折二十多处。人们不禁要问,这辆黑色别克轿车为何如此疯狂?
当天现场的目击者,都提到了相同的一点:肇事司机浑身酒气。
目击者:喝了酒的。
记者:酒气浓不浓烈?
目击者:还是浓。
这就是肇事司机,黑色别克车车主孙伟铭。当时他唯一还有印象的事情就是,当天中午,他确实喝过酒。
孙伟铭:父母今天和我一起来成都,参加姑爷80岁的寿(宴)。我能回忆的就是在医院里面,交警把我接过来,就只知道这些,中午喝了多少,也没有概念了,而且我下午还能打牌,我都很奇怪,为什么我会到这里来。
经过警方检测,孙伟铭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8.5mg/100ml,而按规定,只要达到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车。更让人没有料到的是,醉酒驾车、超速行驶的孙伟铭甚至没有考过驾照,而他开车上路已经四、五个月了,还有过多次违章记录。
成都市交警三分局 郭战:孙伟铭是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越道路中心线行驶,经我们调查,孙伟铭应该负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接到消息从重庆赶到成都的孙伟铭的父亲——孙林,不知该如何接受这样的事实,从他在车站看到当天报纸的那一刻起,他就不敢面对受害者的家属。
孙伟铭的父亲孙林我一看到报纸,一下子就瘫了,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事,我一看到报纸就吓到了,药也忘了带,我去都不敢去了。
孙林是一名普通的铁路路基工人,妻子下岗了,两人月收入大概两千块钱,住在重庆的一所老房子里。儿子孙伟铭供职于成都一家信息产业公司,这几年的收入也都用于在成都贷款买房买车了。
孙林:当然我们也想赔偿,但是我们家里没有赔偿的能力,但是我们还是一直到处借钱,几千几千的,或者一万两万这么借,借了过后,每回都给他们送来,通过交警,然后直接给的他,
基于这种状况,胆怯的孙林没有主动向受害者的家属提过赔偿事宜,这让受害者的家属无法接受。
代玉秀的丈夫韩常进:很冷淡,从不见面,我打好多次电话,一打就说在重庆。
张志宇:我们常说一句话,你做错事你悔罪的表现在那里,他们没有,这个是让我们最不能容忍的一点。
而在最初的剧痛和愤怒之后,难言的痛楚在三个支离破碎的家庭逐渐蔓延。22岁的金宇航和25岁的张志宇不得不独自面对父母逝去之后的家。
张志宇:每次觉得,很空,整个房子很空,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有很多次都是晚上睡觉,睡得突然就哭起来了,就因为想到父母,想到爸爸妈妈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多开心。
唯一幸存的代玉秀,因为头部的重创,有一根神经已经纤维化了。
代玉秀的丈夫韩常进:这个颅内外科一个医生说的,这个可能就造成癫痫,癫痫的最后(结果)就是说,可能就像打胡乱说,就这个样子。
代玉秀:我要回家去看妈妈,他们把我丢到雪里头,我走不出来。
本来想请代玉秀指证肇事者的金宇航,看到这样的状况,最终泣不成声。
金宇航:代阿姨,我是张成秀的儿子,一直太忙了,没能来看你,代阿姨。
2008年底,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孙伟铭。
2009年7月23日,是这场众人瞩目的案子一审宣判的日子,但谁也没有料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竟然引发了一场延续至今的争论。
法官宣判:被告人孙伟铭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旁听人群:立即执行,立即执行。
孙伟铭:爸,妈,我对不起你们。
庭外现场:
记者:我想问一下,你们怎么看今天这个结果?你们怎么看今天这个宣判结果?能不能接受呢?现在你们的态度是怎样的?
孙家人的反应:我们不能接受,判得不公。
记者:你们觉得不公平,那下一步有没有什么打算呢?
家人:我们要上诉。
死刑,是孙伟铭和他的家人从来没有想到过的结果。孙伟铭在看守所里曾给三个受害的家庭写了道歉信,信中他对自己刑期的预想是7年。因此,他当庭提出上诉。而父亲孙林也一直以为儿子最多是坐十几年的牢。
孙林:从杭州(飙车),从他们那个事情看的话,比较的话,我们想的话可能就是十多年嘛,他本来就是醉酒,他不是有意的,他再说没有必要非要去危害社会,对不对?
交通肇事案中,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的,孙伟铭案可以说是我国的首例。在此之前,绝大多数的交通肇事案都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孙伟铭父亲提到的杭州飙车案,发生在此案一审宣判前,同样是开车撞死了人,但结果却截然不同。
2009年5月7日晚,杭州青年胡斌驾驶一辆非法改装的红色三菱轿车,与同伴严重超速行驶并时而互相追赶。行至德加公寓门口人行横道时,未注意观察路面行人动态,撞上25岁的谭卓,导致谭卓死亡。事发路段标明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经鉴定,胡斌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84.1至101.2公里之间,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事后,胡斌家人支付谭家113万元赔偿款。2009年7月20日,在孙伟铭案一审宣判三天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胡斌飙车案做出如下认定:胡斌在撞人后立即刹车并报警,也没有逃逸,反映了他在主观上既不希望事故发生,也不放任事故发生,是一种过失心态。法院将此案定性为交通肇事罪。
法官:胡斌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同样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为什么一个是死刑,另一个却只是有期徒刑三年呢?这两个判决一出,是一石激起了千层浪,引来争议无数。有人说胡斌案判得太轻了,也有人说孙伟铭罪不致死,还有很多人说飙车、醉驾都是漠视他人生命,应该杀一儆百,甚至还有人质疑司法公正。其实我们来分析这两个案子啊,结果之所以这么大差别,根本的原因在于法院认定的罪名不一样。孙伟铭案一审认定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胡斌案认定的是交通肇事罪。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魏东:刑法规定交通肇事也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好,它都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一个犯罪,他们之间的区别关键,还是主观上的罪过形式,主观上对那个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是一种过失的心态的话,就是交通肇事罪,如果主观上是故意追求或者是有证据证明就是放任,明知故犯,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是可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因为两种犯罪的性质不一样,量刑区别很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而交通肇事罪,因为不属主观故意,即便是情节最恶劣的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也仅仅是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按我国刑法规定,单罪有期徒刑最高是15年。而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逐渐增多,恶性交通事故呈上升态势。如何对其定性,逐渐引起人们关注。
(新闻资料)
2009年6月30日,南京岔路口,醉酒驾驶的张明宝连撞9人,致5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一名死者为孕妇。经鉴定,张明宝体内酒精含量高达381.5mg/100ml。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张明宝批准逮捕。
2009年8月4日,杭州首条爱心斑马线旁,16岁的女孩马芳芳被一辆超速行驶的保时捷越野车撞死,肇事司机魏志刚系酒后驾车。魏志刚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
2009年8月5日,黑龙江鸡西某夜市,无证且醉酒驾车的张喜军在轧伤两名女孩的脚之后,开车冲入人群,连撞26人,致2人死亡,7人重伤。张喜军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逮捕。
而截至今年7月份,全国因酒后驾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已造成1169人死亡。
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类交通事故,检察机关在批捕时确实两种罪名都有采用,那么,孙伟铭案为什么会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飙车、醉酒驾驶这种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到底应该如何定性,又该怎样处罚呢?人们的说法不一。
成都市民:纯粹那人家生命当儿戏,给人感觉蓄意谋杀一样。
成都市民:性质恶劣,这种(行为)该重惩,以示后人。
成都市民:酒后驾驶,饮酒过后对神经对意识有一定的麻痹,这种从本质来说,他不是出于一种本(故)意。从形式上来说,他已经触犯了交通法规。
而网络评论中,很多人都认为像孙伟铭这样醉酒驾驶的案件,从主观上就是漠视生命,危害公共安全,重判才有警示作用。也有部分人提出,交通肇事,只能算一种过失,无论后果多严重,都不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对这个问题,法学界的看法也并不统一。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你可以说他喝酒是故意,喝酒以后开车是故意的,但是他对于自己行为能够造成这么多人的死亡,或者是说撞上别人的车,他认为自己能够控制得住,这是典型的过失心态,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 洪道德:我们法律规定过失有两种,一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有一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他醉酒,因为已经没有自我控制能力,这个时候再说处于过于自信,这个让人感觉到没有客观基础,至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同样的理由,这个醉酒驾车和飙车就是这样的性质,你只要实施这种行为,造成危害后果就是必然的,最终还是没有造成,那是因为偶然的原因,放任就是间接故意。
那么,在这二者之间,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为什么选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孙伟铭提起公诉呢?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刘东:因为我们从孙伟民长时间长距离的正常驾驶,以及后来肇事追尾以后,他积极主动地完成了换档、转向、加速等一系列的动作,从这一系列的动作,结合前面整个长时间长距离正常驾驶的状态来看,我们认为虽然孙伟民当时处于醉酒的状态,但是有足够的识别和控制能力。
原来,当天中午孙伟铭在喝了七、八两白酒之后,先是开车送父母去火车站,然后再从城市的东南方向出城,行程二十多公里,没有任何异常,直到他追尾撞上第一辆比亚迪轿车后逃逸。
刘东:他驾车逃逸,由此以后,使本案案件性质发生了根本转变。之后他(孙伟铭)以每小时130公里的速度,在人流量车流量都很大的,限速60公里的市区路段里面超高速的逃逸,从这个行为上有进一步的暴露出孙伟民无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财产的安全,放任危害公共安全危害结果的发生,从现场勘察的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刹车痕迹,可以印证这一点,我们认为孙伟铭的行为应该是间接的故意犯罪,而并非交通肇事这一类的过失性犯罪。
法院的一审判决最终支持了检察院的观点,认定孙伟铭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此,专家们点出了问题的关键。
洪道德:往这个上面靠的理由就是因为交通肇事(量刑)太轻了,因为交通肇事罪即使逃逸造成死亡最高也就是有期徒刑,单罪的情况下就是15年,人家觉得定罪也轻了,定罪也轻定性也轻处罚也轻,可是抛开这个罪再找别的,找遍整个刑法典,也就是115条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这个还能接得上,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崔巍:因为早期1997年立法的过程,可能没有充分认识到交通肇事这种危害程度以及严重程度,当时的汽车保有量可能也没有现在这么多,从现在的情况下,交通肇事的情况,或者出现严重后果的情况频频发生,不排除加大对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
然而专家们也提出,变通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长此以往,会带来很大隐患。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崔巍:定罪存在不周严,不恰当(的地方),如果这种不周严不恰当坚持下去的话,必然会导致我们法治精神的一种丧失。
而且,如果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力度不加强,也很难遏止飙车、醉驾这样的行为。
洪道德:我们现在法律处罚的有空白之处,让他感觉到其实被抓住了也不是特别的了不得,既没有生命危险,对自己的人身自由也没有太大的障碍,再有就是经济上面的处罚也不是到了承受不了的地步,所以方方面面让他感觉到,过去了,我算捡到了,其实没过去被你查着,那个处罚对他来讲也没有到了接受不了的严重程度,
而加大对这些危险驾车行为的惩处,目前也是一个国际趋势。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日本人规定不仅仅是说你这个撞了人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也不是你醉酒就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日本人不讨论这样的问题,日本人在刑法中间规定,你卖酒的、陪酒的只要今天知道这个人开车你又对他劝酒,你又卖酒给他就有罪,就得进去,
因此,专家们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降低起刑点,就是把这种行为原来不是犯罪,现在要把规定为犯罪的这个议事日程上来讲,让喝酒就受刑法出发,让无照驾驶就受刑法处罚,你还没撞人我就处罚你,
近期一些相关部门也在采取相应方式,力图减少这样的交通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酒后驾驶”、“危险驾驶”司法问题研讨会,专家建议刑法修正案提高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或者增设“危险驾驶罪”。公安部也从8月15号开始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行为,同时展开立法调研。而关于孙伟铭案,目前最新的消息是,孙家和受害者家属达成100万元的赔偿协议,而原定8月19号开庭的二审因故延期。其实事情讨论到现在,孙伟铭案最后是什么结局,已经不是问题的核心了,怎样有效制止飙车、醉驾这一行为,防止悲剧再次发生,才是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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