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一张欠条,内容很简单,只有短短的一行字:今欠东严村严望云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正,欠款人季金林下面是日期。2008年这个严望云拿着这张欠条到法院起诉,要求欠款人季金林还钱。
被告的季金林说极端气愤,说对方拿出的是一张子虚乌有的欠条。
季金林:我没有问你借钱,我又没有写什么条子。这个事情千真万确我没做过这个事情,为什么这个事情要说我做的呢.
被告季金林这边说冤枉,原告严望云这边气更大。
严望云:这个钞票明明你拿走了,你为什么冤枉说我没给你?你不是想我死吗?
季金林:真的事情假不了,假的事情真不了。
一张欠条关键在签名上,一个说不是自己写的,一个坚持说是对方亲笔签的名,也没写过什么欠条。这事儿难啊!做个笔迹鉴定不就行了吗?没错,随后的确有四家鉴定机构对这张欠条做过笔迹鉴定,可是越是做鉴定,事情反而越复杂、麻烦反而越大。
卢小挺是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面对这起案件,卢小挺说的最多的一个词就是“想不到”。
法官:我想不到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有这么多,后面鉴定机构呢,包括鉴定专家也有两种鉴定的意见,这是我们当时接手案件的时候想不到的。
卢小挺介绍说,这起案件审理过程中,先后有国内四家鉴定机构对那张借条做过鉴定,其中包括国内比较权威的机构。本案开庭时,法庭索性让五位笔迹鉴定专家都到庭举证,观点分成了两派,一派观点说这张欠条是被告季金林写的,另一派观点说是有人摹仿的,两派专家在法庭上唇枪舌剑,进行了一场激烈地辩论。
法官:他们专家组呢,有两种意见,最后他们自己也取舍不下。
为什么对同一张欠条,不同的鉴定专家们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我们先来听听这张欠条是怎么来的?这张欠条既然是严望云提交给法庭的,我们先来听听严望云的说法。
严望云现在是东严村的村支书,没费什么周折记者便打听到他家住址,就在东严村的村头第二户。巧合的是,村头第一户就是被告季金林家,两家紧挨着。说起之前两人的关系,严望云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
严望云:很好的。人家说和我穿一条裤子。
严望云说,两个人关系密切是从2003年开始的,当年自己还只是东严村里的文书,那时他们村有一个平整19亩土地的工程,村里将工程承包给了季金林。
当时约定的工程款每亩是4000元,但村里要求季金林交纳4万7千元押金。因为当年严望云是村里的文书,财务方面工作由他负责,所以这笔款是严望云收的,并以村委会的名义给季金林写了一张收款凭证。
严望云:我的意思是要把这笔钞票存到银行里,村长说,钞票不要放到银行里,这个钞票要急用,要急用,就放在我家里。
因为村里急需用钱,严望云便把钱存放在了自己家里。可是刚过一个月,季金林就要求把47000元押金还给他,说他有急用。
严望云:他老婆在宁波做生意,资金亏掉了,我说,我只管收钱,还你钱我是没资格还你的,你要钱,驱找村长书记讲好,讲好我就还你。
严望云说,这时47000元已经花掉了16000元,只剩下了31000元。当时季金林找到了村长和书记,他们同意把剩下的31000元先还给季金林。季金林来取钱的时候,先前那张4万7千元的收款凭证没带来,他就要求季金林写张欠条。
严望云:你收据不还我的话。我还你钱,不是我个人亏了31000呀。
不知道大家听明白没有,严望云讲述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季金林承包了他们村里的一项工程,先交了4万7千元押金,后来又借回去3万1千元,所以就有了这张欠条。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再来听听季金林的说法
对于承包东严村工程和4万7千元押金,两个人的说法大致相同,季金林说自己当时将47000元交给了严望云,严望云给他出据了一张收款凭证。
季金林:村里(东严村)边给我开了一个收款收据嘛,盖了村委会的一个公章。
季金林说,因为平整土地工程很费时间,工程一干就是三年,2006年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季金林到镇里结算回了9万多元工程款。随后,他找到了已经当上村支书的严望云,要求返还当年交纳的4万7千元押金。
季金林:要他还,他一直都没还。
季金林说,之后他不停地找严望云催要,但两年过去了,东严村依然没有还钱的意思,于是,在2008年6月,自己将东严村村委会起诉到法院,要求归还那笔4万7千元押金款。可是当法院开庭的时候,东严村村委会却出示了一张欠条,说自己2003年8月4日已经拿回了3万1千元,要求冲抵那笔4万7千元押金款。
季金林:我就没有写过,我哪里知道他是在哪个地方写,啥时候写的,我根本不知道这个事情嘛。
季金林说,当初他看到那张欠条时也吓了一跳,上面欠款人的签名,和自己的签字非常相像。可是,自己从来没有向严望云借过钱,也没写过什么欠条,季金林分析,这张落款日期为2003年8月4日的欠条是东严村村委会伪造的,目的是赖掉一部分押金款。
季金林:为什么要到这一天,要判的时候再说呢?别人何必去干呢?肯定是他严望云用什么办法去搞的嘛。
季金林说,这张欠条上的日期是2003年8月4日,可是严望云他们出示给法庭的时候简直就像新的一样。
季金林:拿出来这个纸呢很新的,很清爽,也没脏的。///放了五六年了这个纸,不折不弯,这不可能的。
而季金林的代理律师还从另一个角度,找出了欠条中的漏洞。
王直飞(季金林代理律师):农村一般来说,都会写借条,我向你借钱,我会写借条,不会写欠条。一般来说,我们农村的交易习惯来说,签名之后,还会摁个手印。但是这张条子上,没有手印。
季金林说,最可笑的是,欠条上写着几十个字,可是周遍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自己压根没有上过学,除了自己的名字,就不会写别的字。如果欠条是别人代写,自己后填上名字的,那就更有疑点了。
王直飞(季金林代理律师):我们作为外行人看,欠款人季金林这六个字,我们感觉,他这个字跟字迹的间距比较合理,布局适中合理,用这个感觉来说,假如说季金林这三个字,是后来填空再填上去的话,那么这个欠款人跟季金林这三个字之间,应该不会那么紧凑,不会那么布局适中。
可是,欠条中的签名为什么又那么像自己的笔迹呢?季金林说,自己当村长有些年头了,留下很多签名,而且东严村也有自己的签名,很容易被人拿去摹仿。
虽然摹仿一个人的签字、伪造一个欠条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从理论上讲,也存在这种可能性。季金林不承认,并且又找出了欠条中的几处漏洞,那么严望云又怎么证明欠条的真实性呢?严望云说这一点都不难,因为当时有证人在场。
严望云说,季金林借款那天除了他们两个外,他们村当时的村长和村支书也都在场,而那张欠条就是村支书当场写的。
严望云:书记就写了一张欠条,写完以后,村长书记就回去了。
严望云说,村长书记走后,季金林在欠条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自己将31000元现金交给了他。
记者:你为什么自己不写呢?
我不识字。
记者:你不认字怎么当文书?
这样的,我是记账,多少钞票我是知道的?
记者:季金林三个字你都不认识吧?
我认识,看是看得懂。
严望云说自己之上过小学一年级,所以当时才让村支书代写的欠条。事情真是这样吗?巧合的是,当年的东严村书记正是严望云的哥哥严望张。
原东严村村支书严望张:借条是我写的,就是季金林这张借条啊,上面一行字都是我写的。包括日期啊都是我写的,就是季金林三字我没有写,就是这个样子。
就是这个字是谁签的?
我不太清楚。还是季金林签的,还是人家写的,我也搞不清楚,对不对?反正我写好以后,反正季金林三个字是没有的对不对,那以后我就不知道了,我上来了,是谁写的,我就搞不清楚了,对不对。
你找了几处漏洞,我却有证人在场,当初季金林到底有没有拿回3万1千元钱,争论不休。我们简短点说,这张欠条第一次出现,是季金林向法院起诉东严村村委会归还4万7千元工程押金款,东严村向法庭提交了这张欠条,想要冲抵押金款。但法庭认为,无论这张欠条是真是假,从内容看债权人是严望云,和东严村村委会不是一个主体,所以判决东严村村委会仍然要归还季金林4万7千元押金款。至此,季金林押金款的官司结束了,可另一场官司却开始了,因为东严村并没有执行判决,严望云拿着欠条直接起诉了季金林。
严望云:欠条写的是我个人的名字,钞票是村里的,我不起诉31000,不等于我自己贪污了31000钞票吗? 5钱拿不回来,村民们不是要告我的状,对吧?
季金林说,问题关键正是在这儿,严望云之所以搞出这么个欠条,很可能他私自占用了31000元押金款,后来见自己起诉要钱,便伪造了一张欠条,想把这笔账核销掉。因为后来,自己曾偷偷地到东严村查了一下帐,发现47000元当时并没有全部入账,只入了16000元。
季金林:为什么这个31000,为什么没有记在一起呢,我一次性给他47000,他这个帐面是16000。
季金林分析,很可能严望云私自占用了村里3万1千元,这么大的事情,当时村干部不可能不知道,作为严望云的哥哥,村支书严望张所以才出来做假证,说那张欠条是他帮着写的。
季金林
这个严望张按道理是很清楚的,如果是,这个钱严望张不同意出这笔款子,按道理说他没有办法。
严望云、严望张兄弟私占村集体款?伪造欠条冲抵款项?当然了这只是季金林的说法而已。不过,采访中还听到了几个其他版本的说法,有的说季金林的确向严望云借了3万1千元,只不过后来两家关系闹僵了,季金林便不承认了;还有的说当时季金林拿到工程,所以答应给严家兄弟好处,那4万7千元中就有一部分是好处费,后来季金林拿着4万7千元凭证起诉,双方撕破了脸皮。好处费当然拿不到台面上说,就扯出一个借款的说法来。当然了,这些说法都是猜测,不足以为信。我们只能回到问题的关键,就是这张欠条上的签名,这简单的三个字,怎么竟在几家鉴定机构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呢?
最先是由季金林提出要求做笔迹鉴定的。2008年8月27日,三门县法院委托浙江汉博司法鉴定所对欠条上的签名进行第一次鉴定。
三门县人民法院法官卢小挺
检材样本的递交都是严望云递交的,严望云大概一共递交了有5、6份吧,最后是双方核对以后再送到鉴定所进行鉴定的。
2008年9月8日,浙江汉博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书。认为:检材反映同一人书写习惯的特点,构成认定同一的条件。结论是:欠条上欠款人季金林签名是季金林本人所书写。鉴定结论一出,季金林就急了。
季金林:
如果要把这个房子100万卖掉,我也要把这个事情搞得水落石出。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季金林又将同样的样本、检材个人委托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和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两家重新鉴定。
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高级工程师潘梅安(亳州带1)
发现检材的话,有某些笔划有点不正常的现象,像这个季字,这个撇捺发现它轻飘无力,还有拖带这样一个情况现象,另外这个像季字,它这个“子”字部,这个地方过来以后,这个地方有停顿,停顿下来有另起这样的现象,停顿另起的情况。从字的外貌形态看,两者比较相似,比较像的,但是从它的这个写法,用笔当中,这个细节的这方面,有差异,那么我们考虑,可能有摹仿的可能性,分析的有摹仿的可能。
2008年年底,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和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两家得出基本一致的结论,倾向认为欠条上的季金林签名不是季金林所写。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就在这两家鉴定机构做出结论后2个月,法院之前委托的浙江汉博司法鉴定所竟然给法庭来函,撤销了自己先前所做的鉴定结论,理由是我所专家在重新复核过程中,对鉴定结果存在分歧意见,不宜做出肯定的复核结果。形势急转直下,严望云可坐不住了。
严望云:
这个钞票明明你拿走了,你为什么冤枉说我没给你?你不是想我死吗?对不对?那31000钞票你没拿,不是我严望云贪污了吗?
为确保公平公正,这次法院委托了省外的北京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2009年7月11日,该所出具鉴定文书,认为检材和样本中季金林的签名,两者笔迹特征符合点数量多,价值高,特征综合反映了同一人的书写习惯。结论是:检材中欠款人处季金林的签名与样本中季金林的签名是同一人书写。形势又一次风云突变。
2009年9月9日,三门县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这起标的为31000元的民间借贷纠纷,引人注目的是有来自三家司法鉴定机构的五位专家都出庭作证,围绕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进行了激烈地法庭辩论。那么最终案件的结果如何呢?
2009年10月20日,三门县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本院委托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欠条中的“季金林”三字确认为季金林所书写,被告季金林向本院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推翻该鉴定结论。故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着借贷关系的事实。
法院判决:被告季金林归还给原告严望云借款31000元及利息。
法院判决后,季金林不服,提出了上诉。
季金林:
这个事情千真万确我没做过这个事情,为什么这个事情要说我做的呢,所以我要把这个事情,我说过了,真的事情假不了,假的事情真不了。
季金林说,从这张欠条出现开始,他的噩梦就开始了,为了讨回公道,他一年多来几乎寻访走遍了全国各地的鉴定机构和专家,光是费用就花了十多万,已经远远超过了诉讼标的。
俗话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可是唯独这起案件,这个道理却似乎不管用了,因为就在节目播出之前记者得知,情况又发生了变化,几天前,北京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也撤销了之前他们所出具的鉴定文书,如此一来,二审的难题又回到起点:欠条究竟是真是假?
同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 李学军博士
当我们进行检验的时候,我们把检材和样本进行比较,这两种笔迹进行比较的时候,通常专家们都会发现他们有一定相同点和一些不同点,这是正常的,然后我们专家发挥主观能动性等等就表现在这儿,你要对这些符合点和差异点进行解释,不同的专家他可能解释我们看到的同样现象的时候,就会有不同的看法,这样鉴定结论有可能是不一样的,所以呢,它的地位我们通常认为就是一个普通证据的地位,她要和其他证据一样接受法官来审查判断,接受一些质证或者论证。
我们都知道,民事案件审理重在证据,法院依靠一定的证据,做出最接近客观事实的认定,也就是让法律事实尽量接近客观事实,但法律事实并不一定等于客观事实。有时,只存在于当事人的心里。
好,感谢收看,再会。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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