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铭是成都市新都区一家企业的老板,2008年底,正当他打算大干一场,将企业发展壮大的时候,突然被人告了,而且告他的人都是他的家人。
2008年10月30日,李康铭正在外面跑业务的时候,突然接到信用社打来的电话,告诉他公司的部分账户已经被法院冻结。
李康铭:当时信用社通知我了,他说冻结24万,是你的女婿和女儿来冻结的。
李康铭到法院一打听,原来是自己的女儿女婿拿着借条到法院,申请冻结公司的账户,李康铭感到奇怪,女儿女婿为什么要这样做,借条又是怎么回事儿呢?
李康铭:没有欠。其实这个钱已经是支付过了。
李康铭马上找女儿女婿,想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这个问题还没解决,十几天后,李康铭的麻烦又来了,法院再一次采取行动,冻结了李康铭在奇香居公司的全部资产。
李康铭:把土地、房产、把我的股权全部都冻了,我没有办法去生产经营。
李康铭坐不住了,赶紧找到法院,这一次,是他的前妻江女士向法院提交的申请。
李康铭:我就发现她是有预谋的,她是之前就设计了一个圈套让我钻进去,要困死我。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离婚之后,各走各的路也就算了,前妻为什么要给李康铭设下圈套,让他和他的公司陷入困境呢?
李康铭是老三届的高中生,知青返乡后,被分到乡里的农机厂做学徒工,不久认识了比他小十岁的江女士,从相识到相恋,1980年年底,两个人结了婚。
江女士:他那时候都32岁了,都还没有找到朋友,又是乡下的,然后父母也不同意。
李康铭:那个时候她还是很真诚的,很真诚的跟着我的。
1982年,江女士和李康铭有了一个女儿。那时候的日子,过得虽然清苦,但一家三口总是其乐融融。
江女士:他也是很负责对我的娃娃,还是称职的父亲,对他父母这些都还是很孝敬,从没吵过架。
1984年,李康铭的老家有一个食品厂想要对外承包,听到这个消息,李康铭动了心,可是承包食品厂,先要缴纳22000元的管理费,这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目,在求得妻子的支持后,李康铭顺利地把食品厂承包下来。
江女士:起早摸黑的,早晨五点钟就起来,晚上八点才回来。回来以后还要做账。
夫妻俩一商量,决定今后主打香油,停掉其它产品。李康铭和那些老师傅们每天都一起研究如何改进工艺,提高质量,妻子江女士负责企业的管理和财务,两个人起早贪黑地忙,结果还是赔了钱。
李康铭:我把厂一建起,结果银根紧缩三年,因为费用那么大了嘛,利息又要给嘛,当时的费用很高嘛,等于利息都是一分多嘛,所以就亏损了20多万。
食品厂连续亏损了好几年,为了支撑下去,夫妻俩甚至卖掉了自家的房子,困境当中,他们一直相濡以沫。不久,他们又有了一个儿子。上世纪80年代末,公司的经营情况开始好转,原因很简单,人们生活水平高了,香油的消费上来了。随后,公司是越来越红火,1992年,李康铭成立了奇香居食品有限公司,那个时候,40多名工人三班倒不停地干,有时候还是供不应求。可是这种好日子过上没多久,夫妻俩却渐渐有了矛盾。
1994年开始,李康铭招聘了一个叫谷生蓉的女孩儿进入公司上班,江女士说,谷生蓉的出现,是夫妻俩矛盾的开始。
江女士:(李康铭)就让谷生蓉去学财会啊,读成人高考啊这些,都是我们的钱。
当年知青下乡的时候,江女士跟谷生蓉家住在同一个院子里,她是看着谷生蓉长大的,而且谷生蓉比李康铭要小上二十几岁,因此江女士起初并没有多想,只觉得报答乡亲也是应该的。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渐渐发现,情况有点不对劲儿,李康铭不但把公司所有的账目都交给谷生蓉来管,而且两个人的关系也是越来越亲密。
江女士:他们两个每天一路。上下一路,直到星期天,都在一路。我都坐不到他的车,我要回成都赶车,他就要载谷生蓉。
江女士还发现,公司账务也出现异常,丈夫每个月都要从公司拿走不少钱,却从来不说做什么用,在那段时间,每月只有500元工资的谷生蓉给人的感觉是,花钱如流水。
江女士:经常她买这个,买那个。买穿的,修房子。要什么有什么。要有滚筒式的洗衣机,要什么有什么。凭他们那个收入可不可能。不可能的事。也就是公司出的钱。
江女士说,她多次询问丈夫,谷生蓉花的钱是不是他给的,李康铭一口否认。因为没有证据,江女士只能苦口婆心地规劝丈夫,除了生意之外,多回家陪陪老婆和两个孩子,千万不能在外面胡来,这个时候呢,李康铭也总是满口答应。可事情并没有向好的方向发展,从2003年开始,李康铭经常是夜不归宿,理由是工作太忙,起初,江女士为了两个孩子,一直在忍耐。到了2005年9月的一天,矛盾终于爆发了。
2005年9月5日,江女士到一家公司去送货,回来的路上,她远远地看见李康铭和谷生蓉一起走进了一幢住宅楼。
江女士:结果过去问看见他们上楼的人,然后去问杂货铺卖东西的,就说他们两个基本上每天都要去,他说这两个人早就在这里了。
江女士马上想到了最坏的一种可能,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在胡乱猜测,江女士叫来了女儿和自己的妹妹和朋友一起上楼敲门。
李康铭:我们就这样坐着呢,又没有做什么,
江女士:一个多钟头才打开,打开了一个人先出来,
李康铭:她就开始她的哥哥,她的妹妹,找了一帮朋友来,就打人家,包括我女儿都在内。我女儿很凶,你是烂货,你有怎么样怎么样。
江女士:谷生蓉就躲在厕所里头。然后的时候,结果她就把厕所门关住,我就把厕所门踢开。把她拉出来的。
李康铭:我在门口挡着,我说你们谁也不要进来,你们谁进来,首先你把我放倒我说,他们不敢打我。
江女士:床上的什么东西都有。谷生荣的胸罩,都在床上,他们两个可能做什么,不是那些事,是什么呢。
冲突发生后,江女士拨打了110,在场的人都被带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的调解下,李康铭保证今后不再跟谷生蓉来往,而江女士也考虑到这些年的感情,李康铭必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因此也就原谅了他。一场风波到此也就结束,为了平息妻子的怒火,李康铭还做出了一个重大的让步。
奇香居公司原本是由江女士和李康铭共同经营,这次冲突发生之后,在江女士的要求下,李康铭交出了公司管理权,不再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
李康铭:她完全操纵完,财务、钱、自己去买、买材料,生产出来拉出去,财务上全部,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全部她管完。
之前不久,李康铭跟朋友新成立了一家电器公司,不过问奇香居的经营后,他每天打理电器公司的生意。同时,每个月到奇香居公司领1300元的生活费,有时候李康铭找妻子商量,想要多领点钱,可江女士总是一口拒绝。
李康铭:经济上控制我,就连父母的给兄弟姊妹要点钱,亲戚借用点钱,拿不到一分钱,不借。
江女士说,她在经济方面严格控制,是为了让李康铭不在外面胡来,说到底还是为了这个家,可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他的意料,几次争吵过后,丈夫李康铭不但经常夜不归宿,还公然违背了原来的承诺。
江女士:每天和谷生蓉鬼混,开着车到处跑,还整天出去耍这些。
有一天,江女士听说,李康铭又在外面租了房子,打听到地址之后,她又一次带人赶了过去。
江女士:当时我们去的时候,他跟那个女的古生容不开门。
李康铭:冬天,泼冷水,把人家床上的完全泼冷水,找了一批人来打,把我拖住,他们不敢打我,把人家给打了。
双方再一次闹到了派出所,虽然李康铭一口咬定,他跟谷生蓉没有关系,只是在一起聊天,但在妻子江女士看来,他们的婚姻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李康铭有一辆开了近十年的汽车,由于是旧车,维修的费用比较高,也很耗油,平时车的修理费和油钱都是他拿到奇香居公司去报销,2007年底,江女士突然拒绝报销这些费用。
李康铭:她跟我正式宣布,油费我不给,修理费我不管。
江女士的解释是,李康铭跟人合伙成立电器公司,本来用的就是家里的钱,可现在,电器公司那边自己根本插不上手,而且电器公司一直在用奇香居的房子,车也是奇香居公司出钱买的,前前后后,奇香居公司总共垫付了二三十万元。再这样下去,奇香居公司迟早会被掏空。
江女士:他办康明电器就是把奇香居所有的款拿空完,掏走,把这边掏空,转过来说是你在管。
江女士觉得,李康铭是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拒绝给李康铭报销费用,夫妻俩又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争吵过后,李康铭提出,要收回奇香居公司的管理权。
李康铭:我说,你不准干了,这个公司是我创办的,你给我放着,我说你给我拿出来,把公章交出来,不交。
2008年年初,李康铭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登报声明,公章作废,强行收回了公司管理权。
江女士:他就去等于是把我赶出去了,把我赶出厂,不让我进厂,喊他们兄弟把厂霸着,我进去的资格都没有,全部他就把厂控制了。
矛盾彻底激化。李康铭还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江女士也对婚姻彻底绝望了,表示同意离婚,通过法庭调解,双方签署了一份《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的协议书》,28年的婚姻就此画上了句号。不过,在离婚过程中,李康铭一直在说,他没有婚外情,是江女士把事情做得太绝,逼得他没有办法才决定离婚的。可是,在他离婚后不久,就跟谷生蓉结了婚。
李康铭:我觉得我对她来说,我要负责任,是我这个家庭,把人家家庭挑烂,把人家的家庭整烂,最后整的人家没有生存的余地,我怎么办?
事情发展到这里似乎已经告一段落,可是对于李康铭来说,麻烦才刚刚开始。这是他跟江女士《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的协议书》,长达五页,内容非常详细,家里大部分房产留给了江女士,子女跟江女士生活,协议里还约定,奇香居公司归李康铭经营,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李康铭享有和承担,江女士应当把属于自己的20%的股份转让给李康铭,并在5日内将奇香居公司销售货物的应收账款票据和凭证一并交付给李康铭。李康铭补偿江女士51万元。
法院下达离婚判决后不久,江女士就跟李康铭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手里的票据凭证也进行了交接,可是交接之后,李康铭突然提出,这些票据和凭证有问题。
李康铭:她全都没有交回来,现在就这样子,这200多万就是这个票,她没有交这个票。
李康铭说,前几年他一直没有参与公司管理,所以交接票据凭证的时候他并没有在意,仔细对账之后他突然发现,前妻交给他的票据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另外还有 200多万元的票据没有交。李康铭马上去找前妻交涉,可江女士压根儿就不承认这回事。
江女士:你李康铭说我没交出来,200多万在哪里,你拿出来核对啊,你卖给哪一家的。
不久,李康铭还发现了别的问题,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李康铭享有和承担,江女士交接票据时告诉他,公司还有50余万元债务,都是向私人借的钱。
李康铭:当时借钱我是知道的,为啥子要借这个钱,当时她说要还芝麻款,要付芝麻款,我说那现在这货款了,她说货款回来了,马上就还,还嘛,就还嘛,她收来的货款还了人家了,结果这个条子她捡走了。
很快,一连串的事情发生了,首先是江女士的一个亲戚拿着3万元的借条,到法院起诉还钱,接着,女儿女婿拿着24万元的借条到法院起诉,还冻结了公司的账户,最后,江女士拿着离婚协议书到法院执行,让李康铭支付51万元补偿款,同时还申请冻结了公司全部资产。
李康铭:都有我的签字只能认了,哑巴吃黄连苦就苦吧。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李康铭请了一家会计公司对公司的账目进行了审计,不过,对单方审计的结果,江女士并不认可,江女士认为李康铭是在故意找茬。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前,双方调解过程中,有哪些应收货款票据,公司有哪些债务都说得清清楚楚,李康铭当时已经签字认可,现在怎么就反悔了呢?
江女士:我申请执行了他提出来的,他才拿这个借口来大肆的做文章,然后想把这51万抹掉不给我。
采访中,记者提出想见见她的女儿女婿,了解一下借条的情况,但江女士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江女士:李康明再坏还是他的父亲,我想我们这一代的事情,不要扯到他们,因为他们如果是一介入的话,今后一辈子良心都过不去,不管她说父亲好也好,坏也好,母亲好也好,坏也好,我现在尽量不要两个孩子介入。
前后两张借条,李康铭不得不认账,至于协议书中应该给前妻的51万元补偿,他说什么也不给。他的理由是,江女士利用独自管理公司的两年时间,把公司的钱圈入自己的腰包,还通过借条,给他设下了圈套,这都是精心预谋的,现在,江女士要是不把那200多万元的票据拿过来,他就一分钱也不给。一个人说对方想赖账,另一个人却说,这是对方的精心预谋想要私吞货款。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那200万的票又是怎么回事呢?
李康铭成立奇香居公司后,又以江女士的名义在华丰食品批发市场设立了新的个体工商户---奇香居门市部。门市部除了销售奇香居公司生产的商品,同时也代销一些其它产品。李康铭说的200万元的票,指的是2005年至2007年两年间,奇香居公司给门市部发了200万元的货。
奇香居公司员工 张义清:这就是我们单位的签货单。这上面是我签的名字。货就全部是我送出去的。
奇香居公司的货发到门市部,门市部销售出去后,应当把货款或者应收货款的单据交回公司,李康铭说,因为这两年他退出了公司管理,奇香居公司和门市部都是江女士一个人管理的,因此交接时并不清楚情况,可事后他发现这200多万元只有从公司给门市部发货的单据,没有回款或者应收账款的单据。
李康铭代理律师:如果这批货卖出去了,款就在江惠英手里。卖出去的没有收到款的,那么这个送货凭证,单证就在江惠英手上。
不过对李康铭的说法,江女士矢口否认。江女士说,那两年间,李康铭虽说并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作为公司法人,每个月的账目都要经过他签字认可,交接时,她已经将两年50多万元的收入和应收货款单据交给了李康铭。
江女士代理律师:那么这个收入账李康铭是签字并且确认了的,因为他们月结月清,每个月都清了账的,那么怎么会还有200多万的货款了。
江女士:他无中生有的,他自己拿发货单来开起,说你江惠英没交,成都市一家厂家不做,你都卖不完。记者:就是说那些单子其实是他自己伪造的?女:伪造的。
采访中,记者希望找奇香居门市部的员工了解情况,他们都表示不愿出面,最后,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一直在门市部负责财务的张超。
电话采访:
张超:我们的票是每个月都结了的,每个月都和他俩个结了的,我们是月月清。
记者:每个月都是结清的? 张超:都是月月清。
记者:所以现在不可能有外面那个人家还没有给钱的这种票据?
张超:没有,没有,没有,我们市场上的我们全部都有结。两年发200多,不拿钱回去,会不会发货给你,他哪里来资金周转。
奇香居公司一直是在当地信用社设立账户,江女士和李康铭跟信用社主任黄朝富已经相识多年,两个人离婚的时候,黄主任代表信用社主持并见证了调解、签订协议到最后交接的整个过程,对于两个人目前的争执,他又是怎么看的呢?
电话采访 黄朝富:我只能这样给你说一句,原来是家庭企业,说白了,这样的公司,实际就是家庭作坊,家庭作坊情况下,很多票据,由于收回来后,有些账其实已经漏账了,或者财务本身就不完善,或者这方面建账了 ,另一方面没有销账,销账不及时,都有可能造成,那么只有发货单,没有收款项。
2009年1月,江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康铭支付51万元补偿款,随后,李康铭也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要求江女士交出200多万元的票据,法院将如何执行这两起案件呢?
成都市新都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唐军:这个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这个给付钱是一种法律关系,交付票据又是一种法律关系,李康铭应该给付江惠英51万元,这个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了,也是他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法律上,调解书形式明确了,他必须要给付。至于说他那个票据,江惠英给没给付完,这个必须李康铭要有这个证据能够证明,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才能够确认。所以他可以通过司法的途径,对江惠英可以重新提出起诉。
法院表示,通过查封、扣押等手段,已经向李康铭执行了6万余元,并查封了李康铭在奇香居公司的股份,如果李康铭拒不执行,下一步,法院准备对股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评估,然后进行拍卖,以保证江女士应该得到的51万元。江女士的执行案看来就要告以段落了,但关于200万票据的诉讼不知道何时才能结束,在小型家族企业或者夫妻店,财务制度不完备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一般来说,在大家求发展的创业时期,混乱的财务还不会带来很大的问题,毕竟肉烂在锅内。可一旦家人情感破裂,钱就成了矛盾的催化剂,甚至成为家人互相伤害的手段,就像今天节目中这样。有类似情况的朋友一定要留意这种现象。
责编:刘岩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