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今年33岁,曾在上海一家高科技企业担任总经理助理,月薪一万多元,算得上是事业小成。可最近有,父母从徐州过来看他,他反而是能躲就躲,就是怕见面。因为一旦见了面,两位老人对着儿子是没完没了地数落和埋怨。
赵先生的母亲:你怎么这么傻呢,这些事你心里没数,让人欺负,人家骂你,你都不知道还个嘴,你说你多气人吧,光让人欺负。
面对父母,赵先生只是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赵先生的父亲:你当时就没有好好想想,没想明白,这个事情考虑得太差了,你怎么就不动脑筋呢,多想一想。
赵先生的母亲:我儿子就是太善良,太纯朴,叫人骗了。
赵先生的父亲:我们做到仁至义尽,付出这么多,最后把什么都陪上了,太叫人生气了。
原来,赵先生在上海有一套房产,准备将来结婚用,按照现在的房价,已经超过一百万元,可是赵先生却以比市场价低40万元的价格把房子转让给了别人。得到房产的,就是这位77岁的许士伟老人,可是许士伟老不但没觉得自己占了便宜,反而一听到赵先生的名字,就是一肚子的火。
许士伟:我女儿认识这么一个混蛋,一个怂包,一个无耻之徒,是不是这样,一个小偷,他怎么能跟我女儿匹配?
这边觉得吃了大亏,被人欺负,这边人家还不领情,被骂做小偷,怎么回事?许士伟老人有个女儿名叫许媛,与赵先生曾经是一对恋人,小赵说,他之所以签下那份转让协议,是因为当时许士伟老人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
许士伟:我说你冲着许媛的面说,我就告诉他一句话,我把这个就是这么大的照片,是另外一个照片,我就放在我的旁边。
赵先生说,当时,他一看到女友许媛的照片,一下子就乱了方寸。
赵先生:他老先生很暴怒的样子,恶狠狠的看着你,我也没有想到他会拿着许媛的照片到法庭上来,跟我说你要看着照片说话。
看到女友的照片,赵先生立马就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赵先生:后面有个恶狼老跟着你,你心里不觉得恐惧烦吗?你赶快给他息事宁人算了,我觉得咱缠不过他,说不过他,斗不过他。
一张照片就让小赵乱了方寸,究竟是什么让他感到恐惧?他害怕什么?许士伟老人拿出照片显然是有目的的,曾经的一对恋人之间发生了什么?
2004年10月,在一次朋友组织的活动上,赵先生认识了比自己大5岁的许媛,第一次见面,他就对许媛产生了好感。
赵先生:她毕竟比我的见识要广,眼界要更高,人也更聪明一些,生活经验更丰富一些。
当时,许媛是一家大型外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虽然才30岁出头,但事业已经小有成就,由于工作繁忙一直单身,认识赵先生之后,赵先生善良纯朴的性格打动了许媛,很快两人就坠入了爱河。
赵先生:她在外面的时候给人的感觉比较干练,回到家里的时候我觉得更像个小女孩一样的。
赵先生和许媛感情越来越深,后来住到了一起。2008年初,就在两人开始谈婚论嫁的时候,许媛遇到了在事业上突破的机会,去北京工作,可刚到北京两个月,就被查出患上了宫颈癌,远在上海的赵先生心急如焚,立即向公司请了一个月假,到北京陪许媛治病。
赵先生:记录那个处方,回来买药煎药,还有针灸做这个事情。
治疗期间,许媛的母亲也赶来陪伴女儿,不过,因为早年也曾患过癌症,身体一直不好,主要还是赵先生为许媛前后奔走。一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考虑到许媛的病情不见好转,身边随时需要人照顾,赵先生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赵先生:因为公司从来没有让一个人请一个月的事假,为一个不是亲人的人,如果是你爹你妈你爱人你孩子,公司有制度,不是你的爱人,没结婚,也没有这样子给我宽松的这样。
之后的几个月里,赵先生陪着许媛从北京去温州、上海、南京辗转四处求医,无微不至的照顾许媛,帮助她上下轮椅,为她擦洗身体,许媛发烧的时候,更是彻夜不眠的照顾她。
赵先生:因为医院总是这个感染那个感染,高烧等等,那段时间熬了很多夜,盯着给她吃药,还有降温,后来回到上海,住在第十人民医院的时候,就需要陪护,我那时候睡在地板上。
刚得知女儿患病,许士伟老人也从老家赶来看望,不过,对女儿的这个男友,许士伟老人一开始就不满意,因为,在和许媛相处中,赵先生总是唯唯诺诺,许媛说什么他从来不反驳。
许士伟:这样一个没有任何血性的孩子,能跟我女儿在一起吗,能帮她吗,能心疼她吗。
许士伟老人一直觉得,赵先生和许媛谈恋爱是有目的的。许媛事业成功,除了在上海和北京各有一套房产,有不少股票和基金,还有不少存款积蓄,而许媛生病之后,这些财产都控制在男友手里。女儿在北京被查出得了宫颈癌,当时医院建议采用放化疗的方法控制肿瘤,然后实施手术切除,可是许媛不同意。
许士伟:孩子说了一句什么话呢,妈妈我还想替小赵生个孩子呢。
一家人为了劝许媛接受放化疗费尽心思,许媛却坚持使用中医的保守疗法,而让许士伟老人更生气的是,赵先生也支持许媛的做法。
许士伟:他蛊惑了许媛,因此我跟许媛在当场曾经争执起来,我争执的后果是更坏,使许媛非常的反感我,不想接受我的话。
为了治疗方案的事,许士伟老人和女儿大吵了几次,一气之下回了老家南通。
赵先生:具体细节我不知道,但是父女俩肯定有一定的冲突,这次肯定许媛伤心了,然后许媛跟她哥哥说,病好之前不要见到她爸爸,也不要联系。
赵先生陪许媛四处求医,可许媛的病情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2008年10月,在查出宫颈癌七个月后,许媛离开了人世。
闻听死讯的许世伟老人对赵先生充满了怨恨。
许士伟:这个过程是催许媛速死的一个过程。她妈妈是癌症患者,是胃癌,绝大部分都切除了,1994年到现在还活着,何况是子宫,医学上判断出来,如果提早切除的话,基本上还要有一定的年头可活,成活率还可以,按照他的建议方式把一条命送掉了。
在赵先生父亲的手机上,记者曾看到小赵发给父亲的这样一条短信:我心里十分不宁静,一方面我希望能结束这段陪侍,让自己安宁,每天看着她一点点恶化,有如自己的肉在割,另一方面,一旦她逝去,自己脑海中又不能面对,我能做到活在当下吗?赵先生说,整个过程,他也是极其痛苦的,他深爱着许媛,许媛去世后,他承受着许家父亲怨恨的目光,他能做的就是为许媛操办一个体体面面的丧礼。在许媛的追悼会上,赵先生和许媛的哥哥一起里里外外不停忙碌,这一切,许媛的哥哥都看在眼里,这里有一段许媛去世后,许媛的哥哥和赵先生的对话录音。
录音:许媛的哥哥:你能对许媛这么好,我真的很感激,像你这种态度对她,我自认我是肯定做不到。
追悼会之后,赵先生把许媛的财产,包括各种证券、基金、股票、银行卡等交给许媛的父母。办完了许媛的后事,赵先生开始收拾自己东西,他向许士伟老人提出,许媛在北京的房子里,自己还有一些东西,比如学历学位证书,想去取一下,许士伟老人当时同意了,可当他赶到北京时,没想到许士伟老人已经提前到了北京,并拒绝让他进门。
赵先生:去了以后到北京,说不让我进家门,你站门口,你说的东西我找到给你,找不到我也没有办法。
无奈之下,赵先生写下了物品清单回到上海。许媛在上海还有一套房子,赵先生和许媛同居时就住在这里,这一天,赵先生打算去房子里取东西,没想到又碰上了许士伟老人。
许士伟: 9点多钟门响,我正好坐在对面的沙发上,门就在那儿,我就坐在对面的沙发上客厅,推门而进,我说你怎么来了,你怎么能开门进来。
赵先生:他当时这种心情,好像是,可让我逮住了,说你是个贼你进来偷东西。00:12:45就是很气势汹汹的,然后很激动,甚至把脸憋红那个样子,然后高声斥责这样。
看到老人这样,赵先生转身想要离开,可许世伟老人拦住他不让走,还打电话叫来了小区保安。
许士伟:我们放在屋里的承诺书是不是你拿走了,他先是沉默,后是支支吾吾,就这样的,咿呀作语,然后承认的是他拿的。
赵先生:我承认是有承诺书这么回事。
承诺书?什么样的承诺书?来看屏幕:赵先生所有的那套房产出售的收益归许媛所有,手续由许媛指定的人办理。赵先生股票账户中由许媛的资金投资部分的股票收益和本金归许媛所有,出售价格由许媛指定。下方有赵先生、许媛和许媛母亲的签名,时间是许媛去世前两个月,那么,小赵为什么要拿走那份承诺书?承诺书又是怎么回事呢?
赵先生的父亲:对这个癌症病人,可以说是善良的谎言,得哄着他
承诺书中所提到的房子,是赵先生所在的公司以优惠价提供给内部职工的,比当时的市场价每平方米要低4000多元。当时是2007年,赵先生和许媛正在热恋之中,两人一商量,决定买一套。房子总价约60万元,由于工作时间短,赵先生手里拿不出多少钱,这时,许媛提出她可以出些钱。
赵先生:当时她就是拿了20万元,也没说是借还是什么。
赵先生首付了不到28万,又贷了一部分款买下了房子。2008年7月,许媛去世前3个月,赵先生带着许媛从温州转到上海一家私立医院进行治疗。
赵先生:当时在住这家私立医院之前,他发高烧,每天清醒的时间很短,她就是烧的很痛苦,然后这家私立医院给他静脉注射中药,效果很好,他一下就很有精神了。
治疗效果好,价格也不菲。因为是私立医院,无法通过医疗保险报销医药费,所以许媛总是担心医药费太贵。
赵先生:私立医院每天的费用很高,简单算算可能就要十万块钱这个级别要花出去。
癌症的折磨使许媛很痛苦,脾气也时好时坏。赵先生说,有一天,许媛突然又哭又闹,提出放弃治疗,赵先生赶紧想方设法的哄她,当时许媛说了这样一句话。
赵先生:他很激动,他就说他生了这么重的病,然后我舍不得卖房子帮助他治病,说我这个人品很坏。就觉得我这个人对他不好
看着遭受着病痛折磨的许媛,赵先生也很痛苦,许媛经常会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 赵先生都尽量满足,赵先生觉得,这一次,许媛要他卖房子治病,也是出于对生命和这份爱情的留恋,更是想证明赵先生有多爱她。
赵先生:我觉得这个也不是什么特别大不了的事情,因为你本来就是要为他治病付出了全力。
就这样,赵先生写下了那份承诺书,从这以后,许媛也没再提过承诺书和卖房子的事,许媛去世后,在给她办理后事期间,赵先生回许媛的房子收拾东西的时候看到了这张承诺书,觉得没什么用了,因此就拿走丢了。不过对承诺书的来源,许志伟老人却有另一种说法。
许士伟老人说,赵先生要买房子的时候,许媛告诉过自己,并说要借钱给赵先生。
许士伟:她说借10万,我说那就罢了,但是亲兄弟明算账,要写借条。
可是后来,许士伟老人才知道,许媛借给赵先生的并不是10万,而是20多万元。许媛生病后,从浙江温州辗转到上海治病期间,他听许媛一个叫高培文的朋友说,许媛向赵先生提出了分手,并要求分清双方的财产,因为赵先生买房的钱其实都是许媛出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媛在母亲面前让赵先生写下了承诺书。
许士伟:许媛当时想到我们慢慢把这个东西清理掉,该你的归你该我的归我,这是应该这样,这是很正常,就是这样做下来的,我想赵轶平要反对,需要强迫吗,我想借钱还账好像不要强迫。
事情真的是许士伟老人说的那样么?因为许媛的母亲身体不好,正在接受治疗,记者没能采访到她。采访中,许士伟老人向记者提供了许媛朋友高培文的手机号码。
电话:您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记者找到了许媛生前的好友李力,许媛生病期间,曾经多次去看望,李力说,他从来没有发现许媛和赵先生有分手的意思。
许媛的朋友 李力:许媛病的挺厉害,当时她男朋友一直在忙活,陪着,应该感觉还是不错的,如果说关系不好的话作为一个男朋友怎么可以去一直陪着。
许媛去世后,许士伟老人通过查询许媛的银行账户,发现赵先生买房前后,许媛共分三次,将21.5万元转到了赵先生账户上,许士伟老人更加肯定,赵先生买房的钱其实全是女儿掏的,2009年2月,在许媛去世四个月后,许士伟老人将赵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返还借款。
2009年3月,上海杨浦区法院开庭对许士伟老人诉赵先生返还21.5万元借款的案件进行审理。在法庭调解过程中,赵先生表示,愿意返还许士伟老人21.5万元,但目前手上钱不够,希望分期偿还,这时许士伟老人的律师提出,可以卖房还债,直接把房卖给许士伟老人。
许士伟的律师孙海:原来是60万,然后减掉21万5,再减去当时的一个贷款是余额是25万7大概,剩下来是12万多,那么我当时我的意见是给他12万的。
赵先生觉得这个价钱太低,正想拒绝,律师突然拿出了那份承诺书的复印件,他说,按照承诺书,赵先生所有的那套房屋出售的收益本来就属于许媛的,赵先生正想解释承诺书的本意,许士伟老人突然当庭拿出了许媛的照片。
许士伟:我有两层意思很明显,我带着来就是想着孩子,爸爸今天给你伸冤出苦来了。
赵先生:跟我说你要看着照片说话,说我是跟死人算账,好像我要拿命抵他女儿。有一个律师还说,我告诉你吧,就算你这次把钱给我们,下次我再告你一状,叫你把整个房子都给我们,另外一个律师说你这个算偷窃,这个东西你不听,老先生会告你上刑事法庭,我觉得非常压抑跟昏暗。
面对此情此景,赵先生当场在对方拟好的协议书上签了字。
赵先生:特别特别烦,我当时没想起来,没想起来说法庭上是可以不同意的。
协议书是这样约定的:赵先生名下的某处房产所有权归许士伟和沈桂兰所有,剩余的贷款也由对方偿还,在过户当日,许士伟、沈桂兰给付赵先生15万元,赵先生欠许媛的21.5万元债务就此了断。达成协议后,许士伟老人撤消了起诉,可赵先生说,他签字后很快就后悔了。
赵先生:第一个咱们不欠他们家什么东西,咱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辛辛苦苦这段时间,没有获得任何好处,咱为什么要送好处给人家,因为一味的姑息和迁就不会有好的结果,你说今天你这样退让,他可能还会要那样,老退让,总没有一个尽量,这个恶梦不会结束。
房子是按公司内部优惠价买的,加上房价上涨,现在按100万出售不成问题,赵先生算了一笔账,原本他只需要偿还21.5万借款,这份协议让他亏了至少40万。
因为赵先生迟迟不过户房产,2009年10月,许志伟老人再次将赵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赵先生履行协议,而赵先生也以显失公平和被胁迫为由提出了反诉,要求撤销前面的协议。
赵先生的律师张劼:所谓公平的话,要有一定的价值判断标准那也就是你们之间本身一个债权债务关系,这个债权债务的金额是多少,以这个为衡量的标准。但是目前出现的局面是,清偿完了21.5万的债务,作为债权人的继承人还可以多得40多万,我想这个是任何一个数学常识和社会伦理道德的人都可以判断出来,这个还能叫公平合理吗?
许士伟的律师孙海:在这个协议形成过程当中首先你是承诺把这个房子的收益款给我们的,你是同意的,另外一个你也是同意把这个房子出售还给我们钱的,在你的承诺前提下,我们再提出了一个方案,你后面又同意了,那么所以说我们作出这个和解协议完全是自己的一些承诺,和我们双方有一个共同的协商形成的。
2009年10月12日,杨浦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庭上达成的《案外和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案中,由于赵先生与许媛有恋爱关系,结合出资情况,赵先生出具的承诺书,以及自述的调解过程等情形,可以判断在签署该协议时,赵先生对协议形成的经过及补偿金额是有清醒认识的,至于被胁迫,因为和解协议是在法院这样的特定场合形成,赵先生的说法依据不足,因此法院判决:赵先生应将房产变更至许志伟夫妇名下,对赵先生撤消协议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名字不能随便签,签协议更要谨慎,赵先生第一次签承诺书,第二次当庭签和解协议,不论是承诺书,还是协议,都可以看作一种合同,什么样的合同可以撤消,什么样的不可以,在我国的法律里有明确的规定,例如赠与合同,除了具有公益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又比如,合同本身不具备有效条件,例如胁迫、欺诈、显失公平的也可以撤消,如何认定,不但要看合同的性质,还要看合同形成的过程和原因,一审法院判决后,赵先生表示不服提出了上诉,目前本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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