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点退房:“国际惯例”还是“霸王条款”?(2009.4.6)

2010年02月26日 09:57  节目文稿集 我要评论

  

     消协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酒店12点退房成为重点目标,按天收费,究竟该如何界定?行业潜规则,为何难以松动?《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这里是正在播出的《今日观察》,欢迎各位收看。在今天的节目当中,我们要和大家关注的是酒店的退房时间这个话题。住过酒店的人可能您都知道,我们必须要遵守酒店的规定,那就是如果你头天入住的话,那么第二天中午的12点钟退房,在这之前,你就是算一天房费,可是超过12点退房呢,你要加收半天的房费,如果超过了18点退房的话,那就要加收一整天的房费了。如今呢,这可能已经是酒店业的一个行规,但是这样的一个行规目前正在经受越来越多的质疑。日前中消协不公布了2009年的十大维权举措,其中挑战酒店12点退房行规就是其中之一。那么酒店12点必须要退房,究竟是国际惯例呢,还是让我们消费者无从选择的一个“霸王条款”,今天我们将就此展开评论。
    我们的两位评论员是霍德明和刘戈,我们也欢迎电视机前的各位登陆央视网、腾讯搜搜网和搜狐网来发表您的观点。
    节目一开始马上来关注一下,和这个话题相关的新闻背景。
   
     很多人都有过住酒店12点退房,提着行李去午餐的经历,在酒店行业,中午12点退房结账,几乎是一条行规。酒店12点结账是霸王行为,还是国际惯例?近日,随着北京市消协的明确表态,这一现象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北京市消协投诉部主任朗丹柯对外界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着手在北京市推广非12点结账这种行业做法,并且有可能对行业规范予以修改,在行业规范中,废除12点结账的条款。  
    12点结账,依据的是《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行业规范》第三章第10条的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每间/夜为计算单位,既然行业规范约定的是每间/夜为计算单位,就表示酒店一天的住宿不一定等于24小时。长期以来,现在很多酒店都是以这个行业规范为由,拒绝延长退房时间。也就是说,即便客人深夜12点入住,到当天中午12点时退房,也是以一个整天来计算,如果超过中午12时至下午6时之前退房,则按照一天半标准收费,下午6时以后,按照两天的标准收费。
    去年3月,全国首例消费者挑战酒店12点结账行规的官司在北京开审,一位姓王的先生入住了北京市广安门铁路宾馆,当第二天下午两点他退房时,宾馆服务员要求他多支付半日的房费。王先生认为,这种收费不合理,于是起诉宾馆,要求退还多收的半日房费74元,并赔偿他因此花费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6000余元,经过审理,法院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责编:刘岩

声明:中国网络电视经济台所载视频、文章、数据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边看边聊

登录 | 注册

内容 

验证码:
视频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