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费”还是“保护费”(2009.5.11)

2010年02月26日 10:01  节目文稿集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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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8000万版权费不能一收就OK,歌手抱怨,媒体质疑,音乐版权费到底应该谁来收?又该谁来管?争议的背后有哪些问题值得业界深思?《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这里是正在播出的《今日观察》,欢迎各位的收看。今天我们要来关注的是一直颇受争议的卡拉OK的版权费,不过,这次争议的焦点已经从“该不该收”变成了“收了之后该怎么分”。有一个组织它的全称叫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这家组织从2007年开始就收取卡拉OK的版权费,在两年多的时间当中,他们一共收取了8000万的版权费,但很多的歌手至今仍然没有拿到应该得到的报酬,而在充当维权代表人这个角色的时候呢,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却在通过一家叫做天合文化集团的公司,收取高达30%的版权管理费用,这种现象到底合不合理?天合公司的背后,又有着什么样的玄机?今天我们将就此事展开评论。我们今天的两位评论员是霍德明和张鸿,我们也欢迎电视机前的各位登陆央视网、腾讯搜搜网和搜狐网发表您的观点,稍候我们会来关注您的网络留言。

好了,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新闻背景。

解说:音集协收8000万卡拉OK版权费,歌手多未拿到报酬。音集协收8000万版权费去向不明,孙悦称没拿到钱。两天以来,多家媒体登出的这些文章,让收取歌曲版权费再次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从2006年开始,国家版权局规定,收取卡拉OK每包间一小时12元的歌曲版权费,版权费由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代为收取,但记者调查发现,如今歌曲版权费已经收取了两年多,但很多歌手并未收到相关报酬。

孙悦(歌手):我一分钱都没收到。

记者:我们有没有收到像音集协返还给我们的版权使用费呢?

歌手白雪 安虎(经纪人):没有。

记者:是从来没有收到过吗,在这两年时间里?

歌手白雪 安虎(经纪人):我可以说几乎吧。

解说:按照国家版权局规定,版权费收取后,应按比例返还给相关受益人,如今钱是收了,但相关受益人却没有拿到钱,负责收版权费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给出了这样的说法。

马继超(音集协副总干事):这个钱已经分了,协会所有操作运作的管理服务费,扣除50%的费用,然后分给权益人,这个很复杂,我们收到钱,我还要给音著协分一部分。

8000万8000万

 解说:记者了解到,两年多来,企业陆续缴纳的8000万元版权费,具体负责收缴和管理这笔费用的是一家叫天合的公司,8000万的版权费如何分配,天合公司不愿透露。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说,企业缴纳的版权使用费,除40%给音乐著作版权协会返还给词曲作者,剩下再扣除50%,也就是2400万作为音集协及其授权的天合公司的管理费用,最后剩下的2400万则用于分配给歌手所在的各家唱片公司,收了8000万,却只拿出2400万来分钱,管家收入比主人还高的现状,天合公司也给出了相关的解释。

冯全甫(天合文化集团副总裁):如果是有的唱片公司认为音集协收取这个费用,这个管理费用过高,那么这个唱片公司他可以自行到市场上去收取,如果他能收上来的话,他认为可以脱离开这个集体管理组织,去向全国范围内,数以万计的卡拉OK场所去收,他也能获得一定收益的话,我相信他们也可以采取这种做法,至于说这个做法的后果是什么,他们自行去承担。

“版权费”还是“保护费”?

主持人:我想刚才各位在听到这位天合文化公司负责人说话的时候,你会觉得他说话当中,好像很有底气,甚至您可能会觉得,挺有一种霸气,我们特别想了解一下,这究竟是什么样的一家公司?为什么说起话来如此之牛啊?

张鸿:对,他这个话说得确实牛,而且也在理。就是你如果不愿意委托我去干这个事的话,你去市场上找嘛,对吧。

主持人:对,你自己去。

张鸿:但实际上在市场上你找不到别的家了,他是唯一的一家,而且这个天合集团是两代单传。

主持人:怎么讲?

张鸿:就是它上面这个音集协,是民政部批准的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但是也是版权局规定的,批准的这样一个唯一的从事卡拉OK这种版权代理的这样一个协会,那他又指定下面这个天合集团也是唯一的一个上门收钱的,所以你没有别的选择,本来我们在3年前是有机会有一个多的选择的,当时那是我们媒体也都报道过了,这个版权局有一个它的收费的标准,收费的系统,因为它负责版权嘛,文化部门有一个它的一个系统,就是按照点击,歌曲点击量来收取,我们本来以为我可以选择这种不同的收费系统,但事实上后来呢,就只成了一个,文化部的这个就消失了,然后就出现了这个天合公司,我们一听呢天合,天作之合。天合公司它是什么背景呢?我们来看它的股权结构,它的大股东叫中文发数字,占了它50%的股权,这个中文发数字是哪呢?是文化部下属的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的,它是属于一个事业单位。这个事业单位又是干什么的呢?它就是当年全国卡拉OK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单位,听起来好像挺复杂,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表述清楚了这里面的关系。

主持人:我觉得你表述得比较隐晦,但是我听明白了,我想让霍教授多一些的信息给我们电视机前的观众,让我们大家了解这家公司它到底牛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他有这样的底气说这种话?

霍德明:我也查了一下这个天合文化公司,它这个总裁,也是董事长,是原来文化部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就是他项目负责人,所以就天合公司而言,它的董事长是文化部的人,然后呢,他现在这个天合公司又是受到这个音集协的委托。

张鸿:对。

霍德明:音集协又是版权局底下一个单位。

张鸿:版权局底下的。

霍德明:授权的一个单位,好啦,所以这想就这个人叫杨广利,他原来是官嘛,文化部里面的应该执行执行公权力的人。

主持人:对。

霍德明:怎么一下转了一个身,变成了董事长,是个商了,而且这个商里面还收管理费,我得说,他是有这个所谓收取利益的这么一个嫌疑了。

主持人:所以到底是官是商我们都得打一个问号。

霍德明:官也,商也。这东西可能我想在这个角色中间扮演就让人起很大的疑点,而这点上面8000万到底现在该怎么花,钱是收进来了,可能就是卡在关节,就在这里。

主持人:对于这样的一种疑惑,我们的网友可能也会在他们的留言当中表达自己的一些观点,马上来看一看网友在网上的一些最新的留言。

首先我们来看这个叫“水儿”的网友他的留言,他说“很简单的道理,我作为消费者,我买碟的时候已经付过费用了,听歌还要再出一次钱,然后去唱歌再付一次钱,这是问题之一。问题之二,费用收了以后归谁呢?你看,问题出来了吧。”似乎他早就有这个担心,而不幸这个担心又出现了。

“大约在冬季”这位网友的观点是说,“既然你们都知道了,那……,那就没什么说的!等着分吧!什么时候分啊?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不会吧?!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这个网友很有创意,自言自语编了一段很有趣的对话。

继续看看下面这位叫“逗你玩”的网友,他说“收费是应该的,但是由哪个部门收呢?什么形式收;标准多少;收上来的钱是怎么流向的;等等都应该公开听证,让每个人都知道。”

其实各位都记得从这个卡拉OK的版权费要收取开始的第一天,围绕着这个办法就一直有不同的一些争议,我们的媒体也发表了很多的观点,这方面的争议我们也做了一个相关的梳理,一块儿来看一看。

解说:音集协收取的管理费到底去了哪里?国家收取版权费的工作为什么让一个叫天合的公司去代管?公众在发出疑问的同时,记者在相关法规中也找到了相关规定的内容。按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著作权集团管理组织,可以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管理费用,用于维持其正常的业务活动,而第29条更明确表示,在提取管理费后,应该全部转付给权利人,不得挪作他用。

管家的收入比主人还高,这样的情况,音集协和音著协的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回应。他们介绍说,其实去年就分过钱,一些唱片公司也收到过钱,至于其他的版权费不是不进行分配,而是尚未进行分配,因为其中涉及的一些问题需要协调,其实有关版权收费的争议由来已久,早在2004年3月,国内外49家唱片公司联名向全国1.2万家卡拉OK厅经营者发出律师函,要求他们停止擅自使用MTV(音乐电视)、MV(音乐录影)、卡拉OK作品的侵权行为,并且支付赔偿金。

2005年12月23日,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该协会根据权利人的授权,向使用者发放许可收取使用费,向权利人进行分配,从而实现维护权利人利益的同时,方便使用者的合法使用。

2008年5月28日,该协会正式成立后,接手并全面推进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此后因状告北京、广州等多家KTV运营商而备受业界关注。

主持人:看了刚才这个片子,可能大家心里会心生一个疑惑,其实如果我们站在保护著作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来看,授权卡拉OK的版权费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蹊跷就在于,这件事情从一开始,它就饱受争议,你看呢,一开始它就受到了这些被收取的单位,包括歌厅、卡拉OK厅,他们的强烈反对。再接下来又受到了这群被保护者,也就是唱片公司当中的音乐人、歌手等等,他们的强烈质疑,所以要问问二位评论员,为什么他们两面都不讨好,到底是什么原因?

张鸿:他那边,卡拉OK厅、歌厅这边不讨好是可以理解的。

主持人:对。

张鸿:因为你要收他的钱。

主持人:平白无故你要增加我的支出。

张鸿:无非就是他能不能选择一个标准,比如说,我能选择一个更贵一点的标准,或者更便宜,有一个讨价还价的这样的一个权利,还有就是你怎么收?你比如说我们经常能够看到,各地的这种案例,而且我也上了他们音集协的官方的一些网站,包括一个叫中国卡拉OK网,那里面有大量的这种执法的信息,就是如果你不交钱给这个天合集团,也就是不交钱给这个音集协,那当地的执法部门就会到你那儿去,把你的什么,停止你营业,或者是没收你的这种财产。

主持人:你的卡拉就不能OK了。

张鸿:所以现在就是说,对他们来说,对很多卡拉OK公司来说,他们觉得你好像制定了一个标准,然后就霸王硬上弓,我就得交这么多钱,这是一个有点霸王条款的这种感觉。那对于这个,现在我们说的,收了以后,为什么权利人也不满呢?因为你本来打着我的名义去收钱的,你不给我,当然我不满了,我唱片公司,包括我这些歌手,包括这些词曲作者,本来你是说要给我,替我去收钱的,现在你收了以后,然后你自己拿了大量的管理费,你拿一点拿也行,但是到最后我分的几乎,和我的价值反差太大,甚至没有。

主持人:而且我们前面采访,很多歌手都说他们都没有收到。

张鸿:对,所以说在他们的质疑,就是你怎么分的问题,那你最初的时候,现在你不想好分配的方案,就去把这个卡拉OK公司的这些钱全收上来了,然后现在说我这分配方案还没详细定下来,那你什么时候能定下来呢,现在已经收了两年了,5年以后能不能定下来,10年以后能不能定下来,这不是应该先定下来,然后再去收吗?

主持人:其实说的时候,让人充满了期待,但做出来的时候,却让人心生很多的困惑和遗憾,霍教授您觉得在这当中,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霍德明:双方都觉得不满意,我得回去看一下,3年以前在刚刚开始的时候我说过,他可能是觉得要不要交钱的,结果过了这三年中间呢,歌手、唱片公司没收到钱,而且卡拉OK、KTV这些商家他把钱交上来了,原来预计这些钱可以返给这些歌手们,到现在为止,这商家看到了8000万还没有分出去,他肯定是不高兴,而这么一个不高兴里面有很多原因,有一个原因我看了一下,就是原来有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里面规范的是交多少比率,但是那个比率它没有规范起来,而在我们这个新的音集协,他其实把它规范到要管理费占到30%,而且占在全部里面的30%,这么一个大的数目,钱是已经收进来了,换句话是30%已经到了音集协,或者是天合公司的手里面去了,这难怪叫人家觉得不高兴,不公平,而且这里要去问,难道这个事情还要再等很久吗?所以我想当初法条的制定里面有一些不清楚的地方,当然在后面执行上面更是一塌糊涂,扯滥乌的情况,我想这是叫人最不满意的。

主持人:其实我想如果我们站在保护著作权,保护知识产权这个角度上来看,收取卡拉OK的版权费,应该说是名正言顺,毫无疑问的。

霍德明:对。

主持人:但是在二位评论员的分析当中,我们又心生出一个新的疑问,为什么在公共利益的背后,我们却又看到了一些部门利益的身影,这到底是为什么?马上继续我们的评论。

解说:卡拉是否还会OK?版权费争议为何由来已久?如何形成公正合理的收费机制?怎样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好,欢迎各位继续收看今天的《今日观察》,今天的节目当中,我们和大家关注的是一直饱受争议的卡拉OK的版权费,那我们首先来看一看网友在这一刻上传的两幅漫画,第一幅漫画,我们看到有一个满头大汗的人坐在卡拉OK版权费之上,这个版权费已经收到了像平地起高楼的这样一个高度。

霍德明:坐的太高了,有危险,有危险。

主持人:而且底下还有人一直要求要,合理的要求要分一点出来,所以这个危险也来自于他的承诺没有兑现。

张鸿:对。

主持人:所以我必须要撼动你,现在有可能是霸王地位了。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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