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险,须保留事故现场,福建保险业推出新规,把快的变成慢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考量?公众又有怎样的反应?《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这里是正在播出的《今日观察》,欢迎各位的收看。在今天的节目当中我们要和大家关注的是福建省刚刚出台的有关于车辆商业保险的新规定,从今年的5月15号开始,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在泉州就开始试点实行一项新的规定,也就是车辆的被保险人在出险索赔的时候,他必须要保留事故的第一现场,以留待保险的勘验人员前来确认事故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属于保险的理赔范围,而之前的多家的保险机构都已经有了约定,也就是2000元以下的车险小事故,可以免于现场的勘验,如此从严的新规的推出,到底合理合法吗?在公众利益和我们行业利益面前,到底孰重孰轻?今天我们将就此事来展开评论。我们的两位评论员是霍德明和沈竹,我们也欢迎电视机前的各位登陆央视网、腾讯搜搜网和搜狐网来发表您的观点,马上我们就来关注一下事件的相关新闻背景。
福建取消免现场和代理索赔,保险市场上的这条新闻,今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5月15日,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宣布一条当地的保险新规定,当车辆被保险人出险索赔时,必须保留事故的第一现场,由保险公司的勘察人员对现场的真实性,及是否属于保险理赔范围进行认定,才能进行理赔。即使是符合交警部门,解易处理条件的小事故,也要遵守这个规定,否则保险公司也将不予赔付。
同时福建省保险协会还取消了代索赔制度,今后维修车辆的机构,不能代替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维修款项,被保险人自己先垫付修车的钱,然后保险公司再将钱支付给被保险人。
福建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严小纲表示,去年,福建省车险累计赔款支出29亿多元,同比增幅30.9%,导致出现这种现象原因之一,就是骗赔骗保案件剧增。
严小纲(福建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有些不法人,做了很多假的现场赔案,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
除了有骗保的,协会还介绍说,一些车主习惯通过维修厂代替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这就给部分司机和一些维修人员可乘之机,由于没有保险部门监管,他们通过夸大车辆损害程度,用坏零件代替好零件等方式人为骗保,从中渔利。这次强化保留第一现场,将有效杜绝骗保发生。
行业协会负责人还给出了数字,目前从率先展开试点的泉州市来看,新政策实施几天来,保险事故报案率已下降60%左右。
公司谋便利 公众添麻烦
主持人:如果我们单从操作上来看,福建保险行业协会推出的这个新规,显然它比以往的这些规定操作起来可能难度要稍微大一些,那么这个规定在推出之后,到底产生了什么样的效果,你们两位有没有关注过?
霍德明:对,为这个事我特别跟泉州保险业协会李会长查证了一下,根据他说有关于车祸理赔的这个比例,的确是降了,降了不少,降了50%,而这中间呢,一案多赔的这种所谓骗保的这种现象,可以说在过去7天中间,可以说是降低了是最大一部分,他认为是最大的原因。当然我从其他地方,也大概了解了有关于长期的汽车驾驶员,对于这个免现场的禁止这件事情,他们就担心,比如说将来发生车祸以后,万一我要是离开了现场,或者是因为某些原因,车子必须要移走的话,会不会引起保险公司的不理赔,所以我想应该分短期跟长期来看,短期之内,似乎是降低了所谓的骗保的行为,但长期来看,可能对于一般的汽车驾驶员来讲有很多不便的地方。
主持人:在你看来短期内,至少我们原来有可能习以为常的骗保、骗赔这样的现象可能会被杜绝,是不是就是因为这样的一个考虑,所以才会出台如此严格的一个规定,沈竹你看到还有其他的原因吗?
沈竹:你刚才说到一个严格的规定,这个规定确实是很严格。
主持人:对。
沈竹:本来我们防偏保,我们应该防的是骗子,惩治的也应该是骗子,应该为委以重罚。
主持人:对。
沈竹:才能杜绝这种情况。但是他出现了一个什么政策呢?就是一刀切,就把你所有的人,你骗的也好,没骗的也好,你都要遵守这个规章制度,什么规章制度呢?就是双免,一个是取消免现场,一个你的代理索赔取消了。那这样的话,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是政策的制定者,不知道这个初衷到底是怎么样,但是我现在我们梳理了一组数据,我们不妨给老百姓提供一下背景资料,是不是能够对这个事情很好的分析。我们看从去年开始,金融危机保险业处在一个什么状况呢,我们知道保险业是靠两块的资金范围来盈利,一个范围是投资盈利,一个范围就是承包利润,投资盈利是什么呢?万能险,投连险,大部分的资金都在股市,去年股市很不好,保险业的亏损是众所周知,所谓是保险业的冬天。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承包行业,长期以来本来就是不盈利的,也就无从让它再负担什么盈利的责任了,但是从今年开始,股市开始好了,那我们看到保险又是什么样的一个状况呢?一季度,福建省全省的财产保险行业亏损了是8千多万,其中因为股市好了,投资好了,亏损大部分集中在哪儿呢?70%的亏损集中在车险业务上面。保险业务的亏损很大,所以说整个省里面就开始下文来准备让保险业扭亏为盈,所以他们提出了一个口号叫什么呢?承包要有利润,发展要有效益。这个承包指的就是车险。那我们看,对于这个严打这个防骗保,我们不知道这个严打有没有效果,但扭亏为盈,我想所有的人都能看明白。
主持人:我想这个规定在出台了之后,也引起了网友的很多的关注,马上我们就来看看网友发来的这些观点。
首先我们来看看第一位网友,他的署名是“盛世大唐”,他的观点是说,“这是保险公司保证自己最大限度盈利的又一个自私的规定,企业盈利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不能不考虑社会效益、不能不考虑用户的权益。”
“雪山飞狐”,您的观点是这么说的,“我看这个规定是保险公司不知道怎么赚钱才想出来的吧?这样一来明显是保险公司受益呀,据说理赔率都下降了50%了,难道原来那50%都是骗保的吗?”我觉得这个问题是需要回答一下。
再来看一看“远洋船长”这位网友,您的观点,“我坚决反对这个所谓的新规定,当初签合同的时候非常明确,2000元以下的是不用出现场的,现在突然又改了,这是明显的违反合同,我坚决反对!!”
其实在了解网友这些观点之后,我们也特别想要了解一下,在车主,在保险公司,在交警这些和我们今天的规定息息相关的各方,他们对于这样的一个新规有着什么样的看法,我们下面这个短片也梳理了一下,一块儿来看。
福建泉州的保险新规定施行之后,车主、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当地媒体纷纷对此事表达了各自的观点,首先是车主。
福建泉州车主:双方小事故,就协商一下,没必要去报交警。为了保险公司你的利益,损害广大群众的利益。交通拥挤,造成的时间(损失),好多人陪着你损失。
保险公司的事故勘察人员对新规则是感觉很无奈,有人甚至说,如果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夜里两三点钟,他们也要从床上爬起来去现场。
伍潮辉(中国人保财产险泉州分公司副总经理):作为保险公司,现在也很悲哀啊,保险公司本来也想给市民更大的方便啊,但是这种方便,就变成不法分子的一个,很大的制造假骗赔案件的舞台。
车主难,保险公司员工难,连福建泉州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也在表示此事不太好办,新办法首先是和《道路交通法》有矛盾,其次是会延长交管部门处理轻微事故的时间。
目前泉州市,25%左右的交通拥堵是交通事故和相关处理导致的。全国都在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泉州却在反其道而行之,交管部门对此感到的是不解和头疼。
媒体的意见则是明确的,当地记者说出的是这样的观点。
伍艺婕(福建《泉州晚报》记者):之前跟你(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约的这部分人,就变成你保险公司,就跟我有点违约了这种关系了,那单方面这种违约,我觉得不是很妥当,而且它没有经过一个,向公众征求一点意见,这种过程也是不对的,这个太单方面了。
主持人:看得出来,车辆保险的新规的施行,真的是引来了几家欢乐几家愁,两位评论员怎么来看各方的这些不同的观点,不同的看法?
沈竹:在出现亏损的状态下,它采取一刀切的这个政策,它滋生了什么样的后果呢?一个就是我们看到,一周之内,有的人觉得我剐蹭,我没法有现场,我车放在那儿了,突然有一个划痕,我还能找到那个剐我车的车主吗?找不到。所以很多人就放弃了,这太麻烦了。我干脆就是,我下次不上这个保险了,就上这个交强险和盗抢险,我其他险我不上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推销我保险的时候,打着什么样的旗号呢?说是2000块钱以下的,我们免现场,我买了这个保险,现在你突然取消了这个政策,所以我要么控告你,要么就投诉你,要么就是说放弃。我撤销这个合同。所以说我觉得他们在这种做法上,让我想到一个小故事,原来有一个江湖郎中,古时候有一个寓言,一个江湖郎中他打出来一个广告,说是我这是包治驼背,治好了你给我100两银子,治不好的话,我赔你一万两,于是这时候有一个大官,儿子驼背,就带着这个儿子来到这个郎中家里边。说你一定要给我看好这个病,郎中说,你放心没问题,你把儿子交给我。这个当官的人在门口等,然后一会儿,听到这个屋子里鬼哭狼嚎,这孩子在叫,原来是这个郎中,派了十几个彪形大汉,拿了个木板架在这个官员的儿子身上,使劲地踩,使劲地压,最后什么结果,大家可想而知,背是直了,这个人也没了。
持人:我估计那不是直了,那是断了。
沈竹:所以说,我们用这个寓言来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现在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你的保险业亏损,但是你要用防骗保的这个问题,用一刀切的这个政策,让我们一直就是有一种怀疑,是不是你把自己行业内的这种亏损现状,把这个包袱又丢给了老百姓,你管理上的不善,这些积劳成疾问题,又重新让老百姓来埋单。
主持人:霍教授您怎么看呢?
霍德明:我们必须要记得保险这个行业是个服务的行业,讲求服务的,比如说香港、新加坡幅员比较小的地方,保险行业它宣传的是我能够及时给你提供服务,像台湾这个稍微大一点面积的保险公司,对车祸的发生,他强调的不是免现场,他强调的是你如果车祸发生,不管在什么地方,30分钟,是15分钟以内,我的保险公司的所谓勘察人员或者服务员,就到你身边帮你处理好这件事情,所以人家是提供服务,怎么能够免现场呢?所以咱们现在国内的保险公司,可能有这么一个误导,他是一种监督的心态,你看他用监督的心态,每个人来保险,你要索赔的时候,你看,我看你是是坏人,监督你,今天我可以免你,免现场,就可以来索理赔了。
主持人:时刻防备着有人来钻这个空子,因为之前有太多的人钻过这个空子。
霍德明:心态上面,我觉得这是完全不一样的情况。所以我觉得在这个情况之下,中国保险业这么一个粗放经营模式,不是差,是很差。
主持人:今天我们所关注的这个福建省推出的车辆保险的新规如此的严格,它的出台到底合理、合法吗?我想很多人都在问这个问题,那么在行业利益和我们公众利益面前,我们究竟该选择哪一方呢,孰重孰轻?马上继续我们的评论。
把简单的,管成复杂的,把便民的,管成繁琐的。福建保险业新规透视出哪些深层次问题?《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欢迎回到节目当中,今天的节目我们关注的是福建保险行业协会在泉州试点的有关于车辆商业保险的一个新规定,这个规定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我们的网友也上传了几幅漫画,马上我们一块儿来看一看。
第一幅漫画当然是两个发生了车辆剐蹭事故的车主,我们来看一看他们的心声,就是个皮外伤,还要等多久呢,他们为什么在这儿等,这也就是免现场惹的祸。
霍德明:把简单的事情弄得更复杂了。
主持人:对对对,其实小小的剐蹭,按照现在快速处理的方式,两个人商定之后就能解决了,但是现在他们必须要等,因为你的第一事故现场如果不等的话,保险的勘察人员如果不到位的话,也许未来可能很难给你理赔了。
沈竹:对,不敢磨蹭。
主持人:来,看一看第二幅漫画。第二幅漫画说的就是刚才我提到的这个,谁让你没有保留啊现场呢?所以我给你出示的牌子上面,这个赔偿的“赔”字上特地划了一道线,我不给你陪,你的保单递上来了也没有用,因为你没保留现场。
沈竹:对,这其实给了保险公司又一个拖欠赔款的这个理由。
主持人:所以我想很多人都在关心我们今天这个话题,事实上这些年来,有关于车险事故处理的方式,我们也了解了很多,而且我们在接下来这个短片当中,也特别为大家集中梳理了一下,一块儿来看一看。
道路交通发生事故究竟应该怎样处理呢?一个小小的问题,中国社会经历了近7年的时间,才寻找到了一个基本让各方都满意的答案,当时城市普遍采取的措施是,大量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都必须等候交通警察到现场来处理,这样的做法,导致城市道路交通经常性拥堵。
变革从2003年开始,上海和厦门分别出台了快速交通事故处理措施,轻微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双方在平等协商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解决。
2007年7月1日,北京市开始实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办法,“剐蹭”、“追尾”这类小型交通事故,肇事双方须自行快速撤离现场,通过保险进行事故善后赔偿处理,不再停留于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处理。
2008年5月1号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009年1月1日,全国交警执勤执法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增设“自行协商”程序,即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其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警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而就在5月18日,公安部推出10项交通管理服务群众措施中也规定,在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区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对轻微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快速理赔。
主持人:在刚才的这个短片当中我们大家都了解到了,从07年开始实行的一系列有关于简化交通处理的方式和便民的措施,那么这些措施表面上看起来,现在我们所关注的福建出台的车辆商业保险的新规和它之间是有一定的冲突的,有些地方好像看起来还是有矛盾之处,你们二位怎么来看这个问题?
沈竹:矛盾之处有不少,其中有一个就是它跟我们曾经出台的一个《道路交通安全法》,有着一个很必然的一个冲突。我们看这个事件中有三方当事人,老百姓,咱们老百姓开车的,开车族,另一方是交警,再有一方是保险公司,本来应该是保险公司和交警联手起来为我们服务,对吧,交警来了,开个单子,然后再让保险公司去监管赔偿。但是现在呢,保险公司不信任这个交警了,也不信任这个第三方汽车修理厂了,他把这个事情要全揽过来,他就相信他自己,这样出现了一个什么情况呢?他把很多年公安部门为了缓解这个道路压力,堵车的情况,而不断地推行一个便民的一个道路交通的一个安全政策,一下子就给抹杀了。我们看到今年的5月18号,公安部刚刚出台了一个什么呢?十项交通管理服务群众措施,这个措施的出台,就是为了要缓解交通的压力,来把这个很多微型的交通事故,小型的交通事故进行快速的理赔。但是这个我们的这个取消免现场的这个保险行业,它又重新出台了这么一个政策,一下子说你们必须要在路上等,我们要看到这个现场,我们才能赔你钱,你说咱们普通老百姓咱们敢挪吗?
霍德明:我觉得这又是一个行业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的一个矛盾,这次他取消这个免现场的根据,是根据《保险法》第22条,22条是怎么说的,它说保险事故发生以后,这个被保险人,他应当向保险人,保险公司了,提供所能够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和资料,也就是说当你发生事故以后,是你驾驶人,被保险人,你的责任,提供这个资料,那怎么提供资料呢,当然最好你在现场看到,看守着,这是你的责任了。当然,这里面他忽略掉了,我们讲说,7年多以来,咱们政府就一直在想说,让交通怎么样顺畅、便民。
主持人:对。
霍德明:大方向是很清楚嘛。
沈竹:对。
霍德明:小剐小蹭的,你何必在路中间那讨价还价的,把整个公众利益损害了。所以政策的大方向是很清楚,公众利益优先,至于说你行业利益了,保险公司它是商业公司,它本来就要赚钱,天经地义的事,可是你在赚钱的时候,当你把保留现场,这么一个责任,一旦放在一般的老百姓身上,即使你说有些情况你还是可以移走,可是就像一般老百姓我怎么敢了,如果我真的保险了,真的出了车祸了,保全现场的证据是我最重要的责任,那我肯定没有办法,把这个交通变得更顺畅,当然这里面,我想公众的利益跟行业的利益孰重孰轻,应该是很清楚的。
主持人:好的,马上我们也来看一看网友在这一刻上传的这些留言。
我们来看看这位“阿瑟王”,他的观点是说,“我们这也实行取消‘免现场’这种规定了,说是可以防止骗保,可是有一次我的车在路边停着被蹭了,也不知道是谁干的,我打电话给4S店,人家说没现场是不能赔的,竟然让我自己做一个假现场才行!!以前我从来没骗保过,现在竟然要做假才能理赔,这算不算是骗保啊?”这实在是有点被逼无奈的味道。
再来看一看其他网友还有什么样的观点,“月球人”,看看他的留言,他说“我看就是保险公司光为了自己的利益着想,怕麻烦的人都不去理赔了,保险公司的利润率就高了,可是长此以往,谁还会去买保险公司的那些保险呢!长期来看,受损失的还是保险公司啊!目光短浅。”我们真的不能够目光短浅。
主持人:关于今天的这个话题呢,我们也特别采访了特约评论员,马上来听一听他们的观点。
郝演苏(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保险公司最合理最科学的方法,就是必须在现有的,道路交通法规这个框架下,研究出一个防范道德风险的方案。第一,要对整个的公共利益,包括公众利益负责任。新的《保险法》第一条就提到了,要维护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这个维护社会秩序也包括,道路交通秩序,同时也要保护客户的利益。在这里边如何做出平衡,我始终认为它应该有一个技术上的规定。假如保险行业协会说,我能保证发生事故之后,两分钟到达现场,或者一分钟到达现场,于情于理上这个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你不能做出这个承诺,以后这个制度的实施,就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障碍。如果缺乏这个技术规定,这个制度就是不可操作的。如果不可操作,事实上对于保险行业的形象,可能就会受到这样那样的影响。
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行业协会的底线,一,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第二,不能让整个行业处于一个不正当竞争的位置。还有一个就是不能导致行业垄断。像这样做的话,有可能让这些企业,可能赢得了一些蝇头小利,但是可能会丢失整个市场,它实际上一方面是增加了车主的成本和社会的成本。另外一方面它可能会增加自己管理方的成本,我觉得这是非常不合适的。
主持人:对于刚刚试行的这样的一个车辆保险的新规呢,各方都有自己不同的观点,我们最后也听一听两位评论员,你们对于这件事情还有什么样的补充观点?
沈竹:首先我们说,保险公司我觉得你们一定要记住,你们是一个商业公司,即使是你们有行业协会,你们要尊重这个行业协会的这个位置,不要轻易地就是用非商业的手段去解决一个问题,比如说像这个政策,它涉及到很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你们为什么就不能够开一个听证会,让大家共同的来参与制定这个政策呢,你们为什么就是,这让我想到了航空票价的集体联手涨价,简直是如出一辙,都是在行业内部亏损,让老百姓来埋单。为什么非得用这种一刀切的方式,非商业的手段,一个很简单的一个行政命令的方式,去解决商业本身的问题呢?
霍德明:我同意沈竹的看法,保险公司是一个商业公司,它应该赚钱的,当然你要赚钱,别人也想赚你的钱,所以保险行业里边就有很多骗保,代理索赔里边的猫腻特别多,而这么多的猫腻,这么多的骗保的事,其实正是保险公司,它发挥它的商业优势去打击这个骗保,想办法去,杜绝这个骗保。譬如说提供更好的服务,而在这提供更好的服务中间呢,不仅增加了保护的利益,也增加了它自己的利润,更能够增加整个社会公众利益。这是保险行业对全世界,我们说最大的贡献就在这里,而今天我刚刚也讲过,当我们国家在尽量把交通顺畅当作是一个最重要的便民措施的时候,而你保险公司原来自己说的免现场的事情,它反而反过来了,变成是你驾驶者本身你有这个责任,在里面守到这个现场,我觉得和我们大的方向是完全不符合的,也就是说现在公众利益,如果和行业利益来比较的话,在保险这个行业……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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